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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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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责令那做儿子好好奉养母亲,寸步不离。和尚无机可趁,妇人只好借口要为死去的丈夫做法事,计划把衣物放在竹笼中抬进寺庙,却让和尚好躲进竹笼中随她一起抬回家中。
包恢了解后,到了做法事那天,便下令中途将妇人的竹笼抬进府库封死。
过了十多天,有人向包恢报告,说府库中所放置的那个竹笼发出恶臭,包恢就命人将竹笼投入江中,然后对妇人的儿子说:“我已为你除去那祸害了。”
460、汪旦 黄绂
【原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宝莲寺有“子孙堂”,傍多净室,相传祈嗣颇验,布施山积,凡妇女祈嗣,须年壮无疾者,先期斋戒,得圣笤方许止宿。其妇女或言梦佛送子,或言罗汉,或不言;或一宿不再,或屡宿屡往。因净室严密无隙,而夫男居户外,故人皆信焉。闽人汪旦初莅县,疑其事,乃饰二妓以往,属云:“夜有至者,勿拒,但以朱墨汁密涂其顶。”次日黎明,伏兵众寺外,而亲往点视,众僧仓惶出谒,凡百余人,令去帽,则红头墨头者各二,令缚之,而出二妓使证其状,云:“钟定后,两僧更至,赠调经种子丸一包。”汪令拘讯他求嗣妇女,皆云“无有”,搜之,各得种子丸如妓,乃纵去不问,而召兵众入,众僧慑不敢动,一一就缚。究其故,则地平或床下悉有暗道可通,盖所污妇女不知几何矣。既置狱,狱为之盈。住持名佛显,谓禁子凌志曰:“我掌寺四十年,积金无算,自知必死,能私释我等暂归取来,以半相赠。”凌许三僧从显往,而自与八辈随之,既至寺,则窖中黄白灿然,恣其所取,僧阳束卧具,而阴收寺中刀斧之属,期三更斩门而出。汪方秉烛,构申详稿,忽心动,念百僧一狱,卒有变莫支,乃密召快手持械入宿。甫集,而僧乱起,僧所用皆短兵,众以长枪御之,僧不能敌,多死。显知事不谐,扬言曰:“吾侪好丑区别,相公不一一细鞫,以此激变,然反者不过数人,今已诛死,吾侪当面诉相公。”汪令刑房吏谕曰:“相公亦知汝曹非尽反者,然反者已死,可尽纳器械,明当庭鞫分别之。”器械既出,于是召僧每十人一鞫,以次诛绝。至明,百僧歼焉。究器械入狱之故,始知凌志等弊窦,而志等则已死于兵矣。
[冯注]
万历乙未岁,西吴许孚远巡抚八闽,断某寺绛衣真人从大殿蒲团下出,事略同。
黄绂,封丘人。为四川参政时,过崇庆,忽旋风起舆前,公曰:“即有冤,且散,吾为若理。”风遂止。抵州,沐而祷于城隍,梦中若有神言州西寺者。公密访州西四十里,有寺当孔道,倚山为巢。公旦起,率吏民急抵寺,尽系诸僧,中一僧少而状甚狞恶,诘之,无祠牒。即涂醋垩额上,晒洗之,隐有巾痕,公曰:“是盗也。”即讯诸僧,不能隐,尽得其奸状。盖寺西有巨塘,夜杀投宿人沉塘中,众共分其赀;有妻女,则又分其妻女,匿之窖中。恣淫毒久矣,公尽按律杀僧,毁其寺。
【译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有座宝莲寺,相传祈愿求子非常灵验,因此信徒布施的金银堆积如山。寺中的子孙堂旁辟有许多净室,凡是前来祈愿求子的妇女,除了必须年轻身体健康外,还要事先斋戒,在得到神明应允后才能进住净室。曾经留宿的妇女,在离寺后,有的说曾梦到佛仙送子,有的说是罗汉送子,也有的妇女闭口不发一言;有妇女住一夜就不再留宿,也有再三留宿的妇女。虽然每位妇女的遭遇不同,但因每间净室除了室门外,再没有其他出入的门户,而妇女的丈夫就住在净室外。所以尽管说法不一,但却没有人怀疑其中是否有不法的勾当。
福建人汪旦初到永淳县任县令,对妇人住寺求子的各种传闻感到怀疑,就召来两名妓女,命她们扮成民妇入寺求子,并嘱咐她二人说:“如果夜晚有人潜入你们所住的净室,你们千万不要张声,或者拒绝对方,只要暗中用红墨水点在对方头顶作记号就可以了。”
第二天一大早,汪旦命士兵在寺外埋伏,自己入寺参观礼拜。众僧听说县官莅临,急忙出迎。汪旦命全寺一百多名寺僧,全部摘下僧帽,果然发现有两名僧人的头顶上涂有红墨水。汪旦命人擒下这两名僧人,并要妓女出面指证。妓女说:“晚钟敲过后,这两名和尚就进入净室,分别给了我们一包调经种子丸。”汪旦又拘讯其他住寺的妇人,她们却说没有此事。汪旦命人搜查,果然找到妓女所说的种子丸,汪旦释放了拘讯的妇女们。
然后召来埋伏的军队,寺僧们吓得不敢蠢动,一一束手就缚,经过士兵仔细搜查,发现整座寺庙都有地道直通净室床下,而为求子住寺的妇女,被奸污的不知有多少。僧人们被押入狱后,囚房为之爆满。
宝莲寺的住持,法名叫佛显,对狱长凌志说:“我主持宝莲寺四十年,积财无数,我知道这次身犯重罪必死无疑,如果你能行个方便,让我等回寺收拾衣物,我愿意以一半的财宝相赠。”凌志贪念大动,答应佛显带三名子弟回寺料理,自己也亲率八名士兵准备入寺搬运财物。
到了宝莲寺,打开地窖大门,果然见窖内堆放着一箱箱白花花的银子,佛显让凌志等人随意掠取。寺僧们假装收拾衣物、寝具,暗中将寺中刀斧之类兵器暗藏其中,约定三更时分斩杀狱卒后逃跑。
这时在县府的汪旦正在灯下批示公文,忽然心念一转,想到一百多名和尚囚禁在一间牢房中,万一有突发状况,很难应付,于是紧急召集士兵武装戒备。果然部队才集合完毕,佛显就发动僧人暴动,幸好僧人们使用刀斧等短兵器,无法抵挡士兵的长枪,死伤惨重。
佛显见大势已去,对外喊话道:“狱中的僧人并不全是坏人,县官大人不一一审问就下令入狱,才会引发今天的暴乱,如今主谋者已在暴动中丧生,我们希望晋见大人,当面陈诉一切。”
汪旦令狱吏转告僧人说:“我也知道并不是全部的僧人都参与暴动,现在主谋者既死,你们只要交出武器,明朝早我自会当庭一一审问。”
僧人们交出武器后,汪旦命他们每十人编为一组,在审讯后就予处斩,隔天,一百多名僧人全遭处决,无一人幸免。事后追查僧人兵器的来源,才知道凌志等人渎职,而凌志等人已在暴乱中丧生。
[冯注译文]
这事与明朝万历年间,西吴人许孚远在福建任巡抚时所发生寺庙中绛衣真人,利用大殿蒲团下秘道作恶的案情大体相同。
封丘大黄绂任四川参政时,路经崇庆,忽然轿前刮起一阵旋风。黄绂说:“如果是因为有冤情的话,也请先停下来息,我一定为你伸冤。”
说完,那股旋风竟然就停息了。
黄绂抵达州府,沐浴斋戒后到城隍庙前上香祝祷,冥冥中似乎听见神明指示他前去位于州西的一处寺庙。
黄绂暗中寻访,果然查到在州西四十里处,有座位当交通要冲,倚山而建的寺庙。了解地形后,黄绂一大早就率领吏民冲进寺庙,擒下寺中所有僧人。其中一名僧人体格魁梧,面目狰狞,经审问发现他根本没有僧人剃渡的僧牒,黄绂要人在这名僧人额顶涂醋,再用清水冲洗,赫然发现僧人额顶有一道扎过头巾的痕迹。
黄绂毫不犹豫的说:“你就是盗匪。”说完,讯问寺中其他僧人,僧人们见事机败露,只好从实招供。
原来庙里有座大池塘,僧人们利用夜晚劫杀投宿寺庙的人,将尸体丢入池塘,然后众僧瓜分财物;如果死者有妻女,就分占妻女,藏在地窖,供僧人发泄私欲。
案情大白后,黄绂按律处斩寺僧,并将整座寺庙拆毁。
461、鲁永清
【原文】
成都有奸狱,一曰:“和奸”,一曰“强奸”,臬长不能决,以属成都守鲁公。公令隶有力者去妇衣,诸衣皆去,独里衣妇以死自持,隶无如之何。公曰:“供作和奸,盖妇苟守贞,衣且不能去,况可犯邪?”
[冯述评]
鲁公,蕲水人,决狱如流。门外筑屋数椽,锅灶皆备,讼者至,寓居之,一见即决,饭未尝再炊。有“鲁不解担”之谣。
【译文】
成都发生一件奸情,男方说是通奸,女方说是强奸,双方各执一词,致使法官无法判决,于是就把全案移送成都太守鲁永清裁决。
鲁公在开庭审讯时,下令两名身强体健的狱卒,当庭脱去女方的衣服,当狱卒脱到最后一件贴身内衣时,女的拚死挣扎,令两名狱卒束手无策。
这时鲁公宣判道:“男方所提出的通奸成立,因为女方果真是为保贞洁,那么一名体格不算强健的男人,又如何能强奸她呢?”
[冯评译文]
鲁永清是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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