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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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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案情大白。
456、徽州富商
【原文】
徽富商某,悦一小家妇,欲娶之,厚饵其夫。夫利其金以语妇,妇不从,强而后可。卜夜为具招之,故自匿,而令妇主觞。商来稍迟,入则妇先被杀,亡其首矣,惊走,不知其由。夫以为商也,讼于郡,商曰:“相悦有之,即不从,尚可缓图,何至杀之?”一老人曰:“向时叫夜僧,于杀人次夜遂无声,可疑也。”商募人察僧所在,果于傍郡识之,乃以一人着妇衣居林中,候僧过,作妇声呼曰:“和尚还我头。”僧惊曰:“头在汝宅上三家铺架上。”众出缚僧,僧知语泄,曰:“伺其夜门启,欲入盗,见妇盛装泣床侧,欲淫不可得,杀而携其头出,挂在三家铺架上。”拘上三家人至,曰:“有之,当时惧祸,移挂又上数家门首树上。”拘又上数家人至,曰:“有之,当日即埋在园中。”遣吏往掘,果得一头,乃有须男子,[边批:天理。]再掘而妇头始出,问:“头何从来?”乃十年前斩其仇头,于是二人皆抵死。
【译文】
徽州一名富商喜欢上别人的妻子,想娶她为妾,于是用厚礼想收买那女子丈夫。女子丈夫禁不住金钱诱惑,就要妻子答应富商要求,女子起初不肯,但在丈夫逼迫下只有勉强同意。一夜,女子丈夫准备妥当后,就邀富商来家喝酒,命妻子一旁侍候,自己却借故离去。富商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晚,进门时女子已遭人杀害,头颅却不翼而飞,富商不知发生什么事,只有惊慌的离去。女子的丈夫以为富商杀了自己妻子,于是一状告到郡府。富商说:“我喜欢那女子是实情,但即使是她不肯答应我的要求,凡事可以好好商量,我何至于到杀她的地步呢?”
有一老人说:“案发当晚听见女子大叫和尚,隔天邻寺的和尚就不见了,这事很可疑。”
富商雇人追查和尚行踪,果然在邻郡发现这名和尚,于是,要一人穿上妇人衣服在树林中等候,待和尚经过时,故意假冒妇人的声音大叫:“和尚还我头来!”和尚在惊惶中脱口而出:“你的头在你老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这时,埋伏的众人便一拥而上,擒下和尚。和尚知道自己泄了口风,只好招认说:“那夜我见她家大门开着,想进屋偷东西,一进门就见一女子盛装坐在床边哭泣,我想与她亲热,她抵死不肯,我只好杀了她,割下她的头带走,挂在她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
捕役拘来左边第三家的邻人,他说:“确有此事,我害怕惹祸,把人头移来挂到再过去几家门口的树上了。”
捕役拘来左边那家的人,他说:“那人头当晚就埋在后园中。”
派吏卒掘园,果然挖出一颗人头,却是一名男子。再挖旁边才发现女子的头。质问园主男子头从何而来,原来是十年前园主所斩下仇人的头,于是和尚与园主分别以死抵罪。
457、临海令
【原文】
临海县迎新秀才适黉宫,有女窥见一生韶美,悦之。一卖婆在傍曰:“此吾邻家子也,为小娘子执伐,成,佳偶矣。”卖婆以女意诱生,生不从。卖婆有子无赖,因假生夜往,女不能辨。一日,其家舍客,夫妇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夜有人断其双首以去,明发以闻于县,令以为其家杀之,而橐装无损,杀之何为?乃问:“榻向寝谁氏?”曰:“是其女。”令曰:“知之矣。”立逮其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为谁?”曰:“某秀才。”逮生至,曰:“卖婆语有之。何尝至其家?”又问女:“秀才身有何记?”曰:“臂有痣。”视之无有。令沉思曰:“卖婆有子乎?”逮其子,视臂有痣,曰:“杀人者,汝也。”刑之,即自输服。盖其夜扪得骈首,以为女有他奸,杀之,生由是得释。
【译文】
有位新秀才分发到临海县。当秀才去学校报到时,一位少女由门缝中偷窥到这位秀才,惊为美男子,从此日夜不停地思念这秀才。一位媒婆识破少女的心意,就对少女说:“这秀才是我邻家的儿子,我替你去说媒。”于是媒婆就把少女的心意转达给秀才,不料却被秀才婉言拒绝。
媒婆有个不长进的儿子,由母亲口中知道少女怀春,就偷偷假扮成书生,趁夜闯进少女闺房,自称自己就是那秀才,而少女竟也没有识破对方是假冒的。
一天,有对夫妇来少女家作客,夜晚主人移走少女、让这对夫妇就睡在少女房中。不料媒婆的儿子在半夜潜入少女闺房后,竟砍下那夫妻二人的脑袋后离去。第二天少女的家人见发生命案,急忙跑到衙门报案。
县令初步调查后,认为凶手也许是少女的家人,可是被害人的财物丝毫不见短少,那又为何会发生命案呢?于是追问被害人所睡的床是谁的,家人回答说是少女,这时县令突有所悟,立刻传讯少女,厉声质问:“你情郎是谁?”
少女回答说是某秀才。
县令传秀才问话,秀才回答说,媒婆提到过那少女,但是自己根本未曾去过少女家。于是县令再问少女:“秀才身上可有特征?”
少女说:“他胳膊上有一颗痣。”经查证,秀才的手臂上并没有痣。县令沉思一会儿,说:“媒婆可有儿子?”于是传媒婆儿子来审讯,发现他的胳膊上竟有一颗痣,县令因而断定说:“凶手就是你。”一动大刑,凶手俯首认罪。
原来那夜媒婆的儿子以为睡在少女房中的夫妇,是少女跟她另外一位情郎,由妒生恨,才砍下那对夫妇脑袋。
至此案情大白,秀才无罪释放,
458、王安礼
【原文】
王安礼知开封府。逻者连得匿名书告人不轨,所涉百余人,帝付安礼令亟治之。安礼验所指略同,最后一书加三人,有姓薛者,安礼喜曰:“吾得之矣。”呼问薛曰:“若岂有素不快者耶?”曰:“有持笔求售者,拒之。鞅鞅去,其意似相衔。”即命捕讯,果其所为。枭其首于市,不逮一人,京师谓之神明。
【译文】
宋朝人王安礼(王安石弟,字和甫,官翰林学士)治理开封府时,连连接获匿名信检举他人不法的事,涉及的官员竟多达一百余人。皇帝命令王安礼查办,要求他迅速破案。
王安礼将每封匿名信仔细核验后发现,所有的匿名信所检举的人大致相同,只有其中一封多写了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位是姓薛的官员。王安礼高兴的说:“我找到答案了。”于是传唤薛姓官员,问道:“你是否曾与人有过节?”
回答说:“前些日子,有人拿了一对笔向我兜售,被我拒绝后很不高兴的离去,我见他脸上好像有股恨意。”王安礼立即派人逮捕侦讯,果然招供是他所为。
王安礼于是将这人斩首示众,并没有牵连一人就破案,当时京师无不称王安礼神明。
459、李杰 包恢
【原文】
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讼子不孝,杰物色非是,语妇曰:“若子法当死,得无悔乎?”,答曰:“子无状,不悔也。”[边批:破绽。]杰乃命妇出市棺为敛尸地,而阴令使踪迹之,妇出,乃与一道士语,顷之,棺至,杰捕道士按之,故与妇私,而碍于其子不得逞者,杰即杀道士,纳之棺。[边批:快人。]
包恢知建宁。有母诉子者,年月后作“疏”字。恢疑之,呼其子问,泣不言,恢意母孀与僧通,恶其子谏而坐以不孝,状则僧为之也。因责子侍养勿离跬步,僧无由至,母乃托夫讳日入寺作佛事,以笼盛衣帛出,旋纳僧笼内以归。恢知,使人要其笼,置诸库,逾旬,吏报笼中臭,恢乃命沉诸江,语其子曰:“吾为若除此害矣。”
【译文】
李杰当河南尹时,有寡妇控诉儿子不孝,李杰查证后,发觉与寡妇所言有出入,于是对寡妇说:“如果你儿子罪该处死,你也不会后悔吗?”寡妇说:“儿子对我这作母亲的太无礼,即使判他死刑,我也不会后悔。”李杰命寡妇到街上买棺材,好为儿子收尸,暗中却派人跟踪,只见寡妇出了衙门后,就与一名道士交谈甚欢。
不久棺木送达衙门前,李杰下令逮捕道士讯问,原来道士与寡妇私通,但碍于寡妇的儿子在旁,不能为所欲为,所以想除去寡妇儿子。
了解真相后,李杰下令处斩道士,尸首正好放在衙门前的那口棺材里。
包恢治理建宁时,也发生一桩母亲控告儿子的案件,包恢看了状纸,觉得有些怀疑,就传妇人的儿子来问话。妇人的儿子只哭而不答,包恢推测,这当妈的与和尚有私情,厌烦儿子在一旁劝阻,所以才给他扣上一个不孝的罪名,状纸是和尚写的,所以上面有“疏”字。
于是责令那做儿子好好奉养母亲,寸步不离。和尚无机可趁,妇人只好借口要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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