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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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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社会地位的高下;对祖国责任的大小;不在于从祖国获取利益的大小,人生道路的选择,更不在于生活是安逸舒坦,还是艰苦曲折……后来,我曾和其他几位待业青年一道卖过糖果糕点。一次遇到了几个原先的同学,一个女伴顺手拿了几块糖招待他们。待同学们走后,我悄悄垫上了糖钱。
我还在街道小厂干过临时工。厂长见我有文化,让我当出纳。有几次厂长拿白条来报销,我认为不符合财经手续,坚决顶住不报。厂长生气了,说:“你不给报销,就让你下车间。”我说:“就是解雇我,也不能破坏财经纪律。”第二天,我主动下车间劳动。我平时胆子非常小,跟生人说话都脸红。但一遇到这种事我却一点不怕。我想,人只要立得正、站得直,靠劳动吃饭,不搞歪门邪道,到什么地方也胆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父亲的错案得到了平反,重新回到银行工作。后因年纪大,办了退休手续,让哥哥顶了职。弟弟前年光荣入伍,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银行为了照顾我们家庭生活,又让我和妹妹到银行当临时工。三中全会的甘霖点点滴滴滋润着我们干渴的心。再苦再累从不掉泪的娘高兴得直哭。父亲兴奋得连话都说不好了,总在唠叨:“共产党最讲实事求是。20多年了,还惦着给我平反。
只有共产党能做到这点。”我到银行上班时,爹特意让我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佩戴上崭新的团徽。爹说:“银行的票子是成堆的,可是人格要比金子还重啊!”
当我第一次从金库领出一捆捆人民币时,我的心在微微发颤,我知道我接过来的不仅是一捆捆的钱,而且是国家对一个青年的信任。这种信任是比金山还要重的!
有人说:为了每月26元钱的工资,一个临时工去拼命是不值得的。我说,为了比金子还要重的祖国的信任、共青团员的人格,我就是死10次,也是值得的!
……  
比喻即介入
今晚报
吴亮
我愈来愈喜欢用比喻的方式去写作,它既可以避免直接的冒犯,又能够使那些足够聪明的人明白我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胃口”也是个比喻。近来我比喻惯了,干脆在这儿过把比喻瘾。
就从胃口开始。
假如我某一天胃口好,正津津有味地进餐时,请不要在此时向我卖弄营养学的真理;假如我某一天在拍卖行欣赏珠宝,请不要用不屑的表情对我大谈贵族的不劳而获;假如我某一天中了彩票,请不要代我向下岗职工表示歉意;假如我某一天喝了不少威士忌兴高采烈,你不要自作聪明地以为我从此不喝绍兴加饭;假如我某一天批评说现在读不到美文,你不要把原因推到电视肥皂剧过度泛滥上去。
比喻还可以换一下人称,让我试一试。
假如你喜欢滑稽戏,你没有必要愧对交响乐;假如你崇敬的人突然远走他乡,你没有必要自作多情地断言他一定洒脱地离去;假如你的朋友死了,你没有必要抱怨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还活着;假如你认为玛丽莲·梦露是世纪美人,你没有必要因此不讨老婆;假如你惊呼咖啡入口是西方文明的入侵,你没有必要一边喝茶一边沾沾自喜地说,中国的茶叶几百年前也曾入侵到英国与荷兰;假如你觉得精神空虚需要信仰,那就去教堂,你没有必要仇视世俗的喧哗;假如你需要物质的满足名利的获取,你没有必要再唱高调减轻你的负疚感……聪明人都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所以,比喻就是介入。□  
笔下囚投诉
自沦为诗人之后,俯首甘为笔下囚。回想和笔初恋的那份颤栗,那份期待
文汇
舒婷上篇
常假借一句“民间谚语”和诗歌界的朋友自嘲,说是:如果你什么也干不成了,那么你还可以写写诗。
自沦为诗人之后,俯首甘为笔下囚。回想和笔初恋时那份颤栗,那份期待,那份默契,仍然是一种甜蜜的深愁。那时无论日常生活多么单调,工作多么劳累,环境多么孤独,都有一位忠实伴侣可以依靠。尤其是偶有所得,犹如街头万面之中突遇其容,那又惊又喜、欲泪还笑的心绪,胜过天下无数情种。与笔成亲后,从此为其劳也受其荫,日日相守无需芳心设约。有时也怒其跋扈,怨其唠叨,嫌其年岁渐长,不复当年明眸皓齿,却自知再无一个法庭能判决这宗离婚案,甚至死亡。
更深一点自嘲,除了写诗,你还能干点什么?
于是,便写点散文,仍是和笔有关,算不上外遇。
最初卧于掌心的是一支六毛三分的儿童钢笔。用它抄了一部又一部的《普希金诗选》、《海涅诗选》;抄整章的《奥勃洛摩夫》,整本的《飞鸟集》;还写了第一首成形的小诗《致杭城》。虽然也收集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塑料小钢笔:热水瓶式、伞式、红灯式,仅为观赏而已。兵器十八般,得心应手的不过是一把无名小匕首。直至这儿童钢笔鞠躬尽瘁,笔尖分岔,还请了同队知青代磨,写出来的文字到底音容全改,只好忍痛弃之,因此数月尽在徘徊之中。
在这其间有了一首《致大海》,用圆珠笔誊出来,字迹肥头胖脑,市侩气十足,真是恶心!从此恨极圆珠笔。非用它复写不可,便央人代劳。求不到人时,只好酽茶佐之,酽茶退浊气也。
老姨妈见我成日魂不守舍,将她一支老式派克笔赠我,叮嘱我不要遗失,说是笔尖含有黄金,价格昂贵。那时的我全无价值观念,只知道那金笔尖一试,果然倾城倾国。再说它永不会分岔,我们便可白头偕老了。
于是用它写《致橡树》,写《思念》,写《也许》,写了许多当时洋洋得意、过后惨不忍睹的文字。1981年去南昌参加庐山笔会,在火车上,有个独具慧眼的小偷将我的大提包拎走。我身无分文,颗粒未进,在异乡流浪两天,只有一个念头:但愿小偷不知那笔尖是金的,说不定随手抛在水沟、路边,正好让我捡着。
父亲先接电报,见是洋装和钱粮全军覆没,笑骂一声糊涂,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数日后,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心中明白大半,追问:“夹子也丢了?”半晌相对嗒然无语。
我的夹子向来有三:稿纸、地址本、笔。
1979年,我的生日恰好是《致橡树》在《诗刊》发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时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斜视,顺手贬入冷宫,久不问津。父亲提醒,找出来也不灌水,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曾经沧海”。不料这笔能通人性,一触手便摇头摆尾,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该肥的地方盈盈。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天气炎热,又觉肌肠辘辘,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
这又写了《神女峰》,写了《会唱歌的鸢尾花》。红颜薄命,美笔难再。有次出访,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赠干净,人家是须眉男子,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无奈只好拔出钢笔,强装笑容,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呼救之声依稀可闻。呜乎!
这以后,舅舅从美国带给我一对精装笔盒,华贵则华贵矣,只作壁上观,不能操持日常家务。我家夫君因为种种微绩所奖之笔成打,团团围坐笔筒里,试一支便叹一口气,缘份未到呀。
这时写东西,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来,便是屡屡划破稿纸。粗的笔划浑浊粗鄙,细的笔触小里小气。不得不回信时,便像喝醉了一般,写到末了,不耐烦到极点,竟恶言以对,活该朋友们倒霉。
还是我小妹,不过读五年半书便插队去,回来工作后又考计院的函授,成绩门门前列,单位奖一支金笔,拿来“进贡”,真是柳暗花明。
不过,再不携它出门,怕被窃,怕失落,怕被我自己当礼品送掉。
有时读某些好心的文章,真想告诉搞评论的朋友:倘若我的文字园地里长出什么奇花异草,全是我的笔玩的把戏。如果你在哪个道坎摔了一个大跟头,摸摸头上肿起的大包,别骂我。也许那时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笔形的塑料或钢铁片而已。
笔魂何在!
下篇一支好笔在手,香茗袅袅在侧,美诗美文并不即时瓜熟蒂落,还有不少旁枝末节呢。
尽管鼓浪屿向来以无飞尘和无噪音闻名,可在过独身生活时,每日从高温操作的流水线下班,进家门先用抹布将桌椅床柜擦拭一遍,再双膝跪在地上,将方砖搓洗得赤红。接着便是冲凉,洗衣服,一件一件抖平晾在院子里,然后惬意地缩在我的宽背大藤椅里,面对我的书桌、台灯,甚至我的夜来香,开始读书写作。别人院里的夜来香是否也这么安祥馥郁呢?
成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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