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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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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累什么呀,习惯了。”她说着,习惯性地拿起笔摘了笔帽便画起猫来。可能她只会画猫吧。 
可她的笔写不出字了,还把纸划破了。她惊慌失措地连画几下,又看了看笔尖,便大叫一声:“啊!我的笔坏了,我的笔怎么会坏了!啊!我的笔,怎么就会坏了呢!”她画一下,再看一眼笔尖,希望出现奇迹让笔突然间变好了。她的脸紧张得变了颜色。 
陈煜急忙说:“涵,怎么了,让我看看!” 
慕涵求助似的将笔交给他,整个身子都跟着递笔的走势奔了过来,慌乱地说:“你会修钢笔吗?小陈,你会不会?你帮我修好它吧!” 
“真不好意思,我不会修!” 
“啊!那可怎么办呢!哪儿有修钢笔的你知道不?” 
“嗯……我想起来了,我有个同学会修钢笔,如果你放心把它交给我,我拿去找他修修试试,可能要换个笔芯了。” 
“好!能修好就行,你放到包里收好!”她皱着眉头,满脸紧张,“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崔铮给我的东西不是丢就是坏,这笔坏得也太奇怪了,我先前用时还好好的。” 
“是呀,难道是什么预兆吗?很多定情礼物随着情缘的存亡而存亡的。” 
“啊!请你不要这样说!” 
“对不起!如果我的话使你心里不安,我会难过的!” 
“唔,你,我不怪你!”慕涵越发不安,陈煜的话加重了她的惊悚。 
陈煜把笔装到自己的手机包中,计划出了这儿,就近找个垃圾箱把它扔了。然后他将自己新买的黑钢笔取出来,写道:我是爱情的花朵,开在久旱的荒漠,请你温情地看我,让我沐浴你的目光,像甘露滋润我的心房。我是爱情的花朵,充满温柔的想象,请你留在我身旁,只要你需要,无论白天与黑夜,都为你绽放。 
他把自己写的文字推到她面前,便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狂肆地侵扰她的心绪。 
“小陈,你真有文采,如果崔铮会写就好了,我可喜欢看了。”慕涵被文字吸引,把钢笔损坏的烦恼抛下。 
“诗不是用笔写出来的,是用心喊出来的。没有感情的人,怎么会写出感人的句子呢?你也许不知道,在认识你之前,我根本就是个提笔忘字的人。” 
“哦!你……”慕涵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她甚至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发出一声剧烈的咚响。难道崔铮从不给她写情书是因为对她爱得不够深吗?他经常出差好久却从没给她写过一封信。在此之前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没为崔铮写过文字,可是现在她想写一些东西回应陈煜,这是什么原因呢? 
陈煜并不深究慕涵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他深深地看着慕涵,让眼睛里闪出沉醉的光…… 
今天他离开得很早,走的时候,他的笔撂在桌子上,好像是忘记拿。慕涵肯定会收起来的。“呵呵,送礼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他笑了。 
看着陈煜离去的背影,一种新鲜情绪带着超强吸引力,坦荡地盘据了慕涵的心。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脸颊绯红。 
转眼已是夏末,风吹到身上,凉凉爽爽的。 
陈煜与慕涵的关系趋向了暧昧。 
走廊寂静,凉爽的夜风像爱人的手细腻地抚过每一个角落。 
夜的灯光像媚惑的眼睛。就那么恣肆地倾洒在了屋中人的身上。外间屋子只有两个人。 
陈煜今天穿着浅蓝色的长袖衬衫,眼睛被灯光照得熠熠亮,齐肩的黑发顺滑地披着,散发出洗发水的淡淡清香。 
慕涵坐在陈煜的对面,样子腼腆。她似乎离不开陈煜的陪伴了,有些局促地将手伸进白大褂的袖口,抽出里面艳红的真丝连衣裙的袖子玩弄着说:“小陈,每个夜班都让你陪我到这么晚,我很歉意,担心影响你第二天的工作。不过,真喜欢和你在一起。”她觉得陈煜来看她是一种牺牲。 
呵呵,她居然这么明显地把自己的心情就说出来了,真是个直心眼子!陈煜心里得意之余,拿眼睛深深狠狠地看着她,每到关键时刻,他都这样发挥眼神的力度。他看到了慕涵对他的留恋不是只渴望一个玩伴那么简单,整夜陪伴她的时刻来临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伺机和慕涵有突破性的进展,比如吻她,可是慕涵虽然看似渴望他,却不给他任何暧昧的指引。这不能不让他着急。怎么办呢?发挥语言攻势?不行,很容易被里屋的人听到。就用笔写吧,不但可以清楚地表达,更可以让她真切地体会。于是他伸长手臂拿过他送她的黑钢笔和她面前的纸,边写边不断地抬头深深看她:“涵,你看到今晚的彩虹了吗?它们那么美,使我越发地想念与渴望你,想和你一起面对这样的光彩一起开怀。”“心甘情愿地付出,无论一切多无助。寂寞凝眸巷深处,时光与生命同为你停驻!”“此情太伤怀,萦萦缠绕丢不开;此情太无奈,听到望到不能爱;跟我来,满天星斗知道我的等待!”“你是迷蒙诱惑的雾,我爱慕,却握不住。你是飘逸圣洁的云,我要追逐,却无法牵扯你的脚步。这份爱,我要用一生和它赌!” 
他的笔锋刚劲有力,透着男子汉的英武。此刻他有了难抑的躁动,但他压抑着,决不唐突地袒露,如果增加了慕涵的优越感和骄傲,事情的进展会更慢。希望一切能如他所愿,让慕涵以拒绝与崔铮亲近来回报他。 
“他描绘着多么浪漫与凄美的境界呀!”他的文字彻底把慕涵的心搅乱了。许久以来,他的形象在她心目中日益生辉,逐渐变高。她开始渴望尝试他那份与崔铮不同的雄性力量。 
想到崔铮时,慕涵不再总是温馨与骄傲,而是有了抱怨。男人拥有高深的学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的心都用到学识当中了,哪里晓得女人的需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愿为满足女人的浪漫需求而努力。而陈煜用眼睛就能将她剥得像玻璃人,不说话就能摸透她所有的秘密,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都能恰到好处地撞击她、愉悦她。她不能给他任何谜,这让她无尽地羞窘,然而这份窘迫带来的紧张感是那么的刺激。陈煜的眼光使她享受到极度的虚荣,这份特殊的,带着侵略味道、带给她压迫感的目光只有陈煜能给她,崔铮就不行,与崔铮在一起,只要她不说,似乎他永远看不到也不去猜她心里的小秘密。他总有开不完的学术会,出不完的远差,于是她突然醒悟到自己与崔铮站在爱情的冰山上,所谓的烈焰只是她心里的一点火苗,一旦要冲出胸膛立即会被无情地熄灭掉。“这才叫爱情!如果早认识陈煜就好了!”这个念头一闯到心头,她立即被吓了一跳,心也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晨曦初照的早晨,慕涵迈着失意的步子往家里走着,精神恍惚。血红的太阳无力地照着她的红衣,发着混浊的光彩。陈煜使她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美丽。她觉得自己快要被这新鲜又刺激的情感撞晕了,浑身都飘飘的,好愉悦。而对崔铮的爱,却像淌离了肉身的血液,僵冷没有温度,无力扭转生的火焰。 
崔铮已准备好了早餐,只等她回来一起吃了就要去上班。慕涵的门铃声是他心灵的乐符,他总会格外兴奋。可是今天慕涵却自己拿钥匙开了门。崔铮为没能亲自给她开门而遗憾,以为慕涵自己开门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他高高地站在餐桌旁,格外开心地看着她说:“小姑娘,你回来了!” 
今天慕涵却感不到崔铮的伟岸。她为自己的思想对崔铮产生了重重的可怜与内疚,想像往常一样冲他欢笑,大声说话,可她对他怎么就热情不起来了呢?甚至不想看到他!她叹一声,垂下视线盯住自己红凉鞋的鞋尖,低低地说:“回来了!”她的新家太大了,门厅与客厅连在一起有四十多平米,显得那么空旷,她那么暴露地站在屋子里。 
崔铮在欢快地笑。这没带给慕涵欢乐与幸福,她的脑子昏沉沉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她再三努力也没更改淡漠的表情,她的鲜艳的红衣在屋子里变得暗红,像她心里凝滞了的血液。感觉陈煜就在她身边,他的眼睛时刻都关注地、深深地看着她,他的气息紧紧跟随着她,使她无法接受崔铮的温情。 
崔铮比她大七岁,两家是对门邻居,自幼他就喜欢哄着她玩,长大以后两家的父母参加了房改住得远了,崔铮仍然像小时候一样有空就去看她。他以顽强的毅力抵御了青春的诱惑,耐心地等到她长大嫁给他。以前她觉得这是世间最真挚的爱情,可她现在觉得那不是爱情了,而是一个情感的误会。认识陈煜以后她才知道爱情竟然能把人的心海搅起如此惊涛骇浪,原来爱情具有如此慑人魂魄的魔力。 
崔铮没有发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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