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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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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梳的事情掩盖过去。 
“呵呵,让那些倒霉的病号家属蒙冤吧。”他偷偷地乐。 
慕涵果然在第二次见到他时,说起梳子丢失的事,无比惋惜。原来那梳子是崔铮大学毕业时送给她的礼物,这期间她没用别的梳子梳过头发。 
慕涵不停地叹息:“我用惯了那把梳子,现在不知道还能否买到同样的。都这么多年了,一定很难买到的。” 
陈煜爱怜地看着她,无限的疼惜都包含在深深的眼神中。他随手拉开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一把发黄的象牙梳。这是他三天前在市里最有名的工艺品店花昂贵的价钱为慕涵选购的,回来后他不停地用它梳头,希望留下他的发香,希望梳子看起来像是几十年前的古董。 
“涵姐,没有素质的人真是无处不在,连一把梳子也要偷。唉,你以后得小心看管自己的东西了!”他把象牙梳擎到慕涵的面前,紧盯着她的眼睛说,“你看我这把梳子,我家祖辈传下来的,如果你不嫌弃,请你收下它。我一直想送给你的礼物!” 
“哎哟!这可怎么行呢!祖传的东西你怎么就随便送人了?” 
陈煜马上后悔自己说错话了,改口已来不及,只好说:“呵呵,这怎么叫随便送人呢,你是姐姐呀。虽然我爷爷是准备送给他孙儿媳妇的,可我哪有媳妇送呀,放着不用又可惜,姐姐就用着吧。” 
“小陈,那就等你有了妻子再送给她吧,快好好收起来!” 
“姐姐若执意不肯接受弟弟的心意,不屑于用,我就只好蒙羞收回了。”他一脸受伤的表情,哀哀地看着她。 
“我不是嫌弃,我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不该随便送人,我也不能随便接受。”慕涵性格耿直,毫不怀疑陈煜送梳是早有预谋。 
“那就先放你这儿用着,我改天来拿行吧!哪怕你肯用一次,我也无比荣耀了!” 
“呵呵,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推辞了!不过放在这儿若再丢了咋办?” 
“你随时记得放进抽屉或者背包里就可以了呀,像带原来那把梳子一样随时带着它。” 
“好吧,还蛮沉呢!”慕涵将梳子接到手中掂了掂,生怕不小心会摔碎,“等崔铮出差回来我让他再送我一把,就把这个还给你。” 
原来她还惦记崔铮送她的礼物!陈煜拧了拧眉头,思考着是否去为慕涵选一把红色的梳子。可是崔铮送她红梳子是因为她喜欢红颜色?还是她为了崔铮的喜好而改变了自己?这样一想,陈煜便死也不肯再为这事动脑筋了。 
慕涵细细把玩了一阵那个梳子,郑重放到抽屉里,又拿起钢笔,画起钢笔画来。 
“涵姐,原来你善画呀!哟!画得好哇!”陈煜看着慕涵弯弯曲曲地画在纸上的东西,从胡子和耳朵断定那是只猫。他强忍住笑,满脸惊喜地赞赏她。她的小手精巧嫩白,只惹得人想紧紧地握住她、吞噬她。 
“真的吗?你看我画得好吗?刚开始那几天我可是画什么都不像呀,线都画不顺畅呢。我儿子冬冬最近学画,我就和他一起练了。再过一阵子我会练得更好,崔铮一定会大大地惊喜!” 
又是崔铮!她为什么要讨崔铮的欢心,她什么时候能意识到陈煜的重要!陈煜恨不得捂住耳朵不去听。 
他甩了一下头发,压抑住恼意,深深地看着慕涵的眼睛,无言地拿过她的笔,在她画的猫下面写道: 
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只有你,能举起我夜的火把/多渴望我的爱恋能点燃你心的灯/让它为你的一生照明。 
“小陈,这是你作的诗还是流行歌曲的歌词呀?” 
“涵,这不是诗,也不是歌词,这是我的心声,我在孤单午夜中常常这样疯狂地呐喊!”他再次把对慕涵的称呼改了,满脸凝重,深情地看她。 
“呀!陈煜!你原创的吗?你好有文采呀!” 
“我才没文采呢,上学时老师一要求写作文我就头疼,诗词我也读不懂,尽把心思攻理科上了。这些文字只是写下了我真实的心情——对你的心情!”他把头往前倾了倾,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 
“我读着这些句子很感人呀。崔铮可不会写这些东西呢。”慕涵害羞了,惊慌地垂下视线。 
“因为我的情感是真挚的所以感人呀!只有有着真挚而狂热的感情的人,才写得出感人的句子呀!”他一语双关,既表白自己,又否定崔铮,“得知你把我当弟弟以后,我再也不敢把我的心情说出来。可是我……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不爱你呀慕涵!” 
“嗯?你,你爱我的什么呢?”慕涵的脸红了,声音低低的,心被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撼动。 
“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只知道你令我深深的迷恋,愿一生沉醉在你的港湾里。” 
“你……很优秀的!为什么要爱上已婚女子啊?”慕涵低下头扫视了一遍自己的身子。 
女性在这样的时刻提这样问题,往往是为了赢得适时的赞美,陈煜明白。于是他说:“可我认识你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呀,我就在那个时刻爱上了你,一切情感的概念都在那一刻定型,我的心被你捉住了无法逃离。虽然那时你对我很凶,我却傻傻地喜欢上了你,直到现在!我知道你会觉得这很滑稽,可是一切就这么简单。我也常怪自己不该这样,面对着重病的雪时我总是无限的自责,但我无力扭转局面,一味悄悄地、疯狂地爱慕你!涵,你让我尝到了身处人海却孤独,繁华黑夜却无助的苦楚。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希望时间能改变我,可是没有!时间没改变我、际遇没改变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改变不了我!你像一个疯狂的侵略者,不由分说地占据了我的心!”他眼中充满了血丝,狠狠地盯紧她的眼睛。 
“为什么?”她的视线在他的盯视下软弱下垂。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上天让你掌控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他做出一个颓然的表情,无力地垂下了眼皮。 
“啊!怎么会这样呢小陈!你真的爱我,一直爱我?”慕涵的心动了,虽然生活得幸福又甜蜜,但她也有女性的通病,潜意识里喜欢被人爱慕和追求,希望陈煜的爱是真实的,像小说电影中的描述一样的真实又浪漫。 
“如果你不信,请用护士剪扒开我血红的心,看看!”他渴望慕涵来验证这份火辣辣的激情,如果能死在慕涵手上,那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他躁得全身发痒,此刻的话,他是当真的。 
慕涵的手颤抖了,她无力地拿起笔随意画了一下,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这支笔是崔铮送我的定情礼物,我拿起来就会心里暖暖的,无比幸福。”仿佛握着这支笔,她就能气定神闲,不被外来信息所干扰。 
她的金笔很漂亮,红色真丝连衣裙的袖子透出白大褂的袖口,鲜艳的红色与金色的钢笔配合出辉煌亮丽的色彩。 
陈煜就被它晃了一眼,现在听了慕涵的话,觉得这笔的颜色亮得扎眼!他坦荡地笑笑,心却被插进了一根毒刺。 
慕涵在下意识地画着,胡乱地画一些条条杠杠。 
陈煜看着钢笔在发呆:为什么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这么大?慕涵纯净的眼神中居然充满幸福,崔铮就好到那样了吗? 
陈煜搂着叶菁,为慕涵的那支钢笔动了一夜的脑筋。 
第二天早晨他便想出了绝妙的主意。他觉得与慕涵的红衣服搭配起来较雅致的,除了金色便要数黑色了,晚上下班后便去商厦买了一支细长的黑杆高级钢笔。 
他揣着这支笔,度日如年地等到了慕涵的下一个值班夜。 
这一次,他没吃晚饭,心火太大,他吃不进去。他给叶菁打了电话,说要加班,便直奔慕涵的办公室。 
今天的护士室人员杂乱,四五个病号的家属围在病号的病房列表处查看,慕涵离了自己的座位在指指点点地帮着找人,她的钢笔放在桌子上,在灯下放着耀眼的光芒。 
这真是绝佳的机会!陈煜快速地拿起她的笔,摘下笔帽往墙上用力一戳,又快速盖好将它送回原处。 
慕涵似乎没看到他的到来,于是他走出去,等其他人员都退出去以后,他又敲门进去。 
慕涵的同事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见陈煜来,都走到里间坐着凳子摆弄一些表格之类的东西。慕涵对面的座位就成了他的。 
落座以后,他关切地看着慕涵金笔下面的纸张说:“涵,你今天没画呀?” 
“是呀,今晚来探看病号的真多,都来问病号的床位。” 
“哦,你们也够辛苦!现在终于闲下来了,你也别急着画,先喝口水缓缓吧。” 
“呵呵,累什么呀,习惯了。”她说着,习惯性地拿起笔摘了笔帽便画起猫来。可能她只会画猫吧。 
可她的笔写不出字了,还把纸划破了。她惊慌失措地连画几下,又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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