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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大留级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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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翻译,其实质是,先把一种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转换成共同的深层结构,然后再从共同的深层结构转换成另一种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 
各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各各殊异,但深层结构都是同一个。因为我们面对同一个“存在”,都处在同一个太阳底下;都生活在同一个客观世界。   
现在可以说出的绝密(2)   
“太阳落山了。开始刮起了北风。有群乌鸦掠过树林。”这是客观存在的外部世界,也是决定各民族语言具有共同深层构造的惟一理由。但表层结构(或表层语法)则可以各各殊异。 
汉语、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蒙古语、波斯语、希伯莱语……描述上面景物句子的表层结构或语法是不尽相同的。 
以上20个命题是现代西方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研究的对象或内容。 
高名凯教授仅仅是一位有成就的语言学家,而不是语言哲学家。在大学一年级的课堂,高先生不可能提出上述20个语言哲学命题。但即使是提出了,当时我的平庸、蒙昧和浑浑噩噩能起反应,能与之发生共鸣吗?估计是耳边风。 
估计高先生也提不出,当时的我也听不懂,不会感兴趣。如果把这20个命题放到1958年和1959年的课堂上来讲,很有可能会激起我对“语言哲学”的强烈兴趣,从此我会步入“语言哲学”的王国。 
高先生的“普通语言学”这门课没有任何哲学色彩,没有什么哲学智慧的闪光,反而使我一看到“普通语言学”这门学科的名称心就烦,生厌。它成了枯燥的代名词,以致于我后来对任何语法都讨厌。 
可见,一门学科的“第一课”(Lesson One)或入门对一个初学者是多么重要!让我打个比方: 
有人不吃羊肉。原因是他小时候第一次吃羊肉的时候,肉没有洗净,羊肠里还有少许羊粪,加上又没有放必要的佐料,结果他吐了,他受不了羊肉的怪味,倒了胃口。从此他远离羊肉。 
其实从名厨手中烧出来的红烧羊肉、羊肉面、葱爆羊肉和羊肉炖萝卜汤味道特别鲜美。完全是另一个天地。 
我对“语言哲学”恍然大悟,感受到它的哲学智慧之光,还是1978年我进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所的事。离高名凯先生的课已是22年;离我走出北大校门是17年。 
突然发觉我错怪了“普通语言学”这门学科!其实这里面有许多金银财宝。这是一个大金矿。 
20世纪西方许多大思想家都思索过语言的本质。维特根斯坦便提出了“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瑞士杰出语言思想家索绪尔(F.de Saussure)的代表作《普通语言学教程》(1959年,法文版)便涉及到语言哲学的层面。 
维特根斯坦、罗素、萨特、海德格尔、卡西勒(E.Cassirer)、杜威和乔姆斯基……都探讨过思维和语言的本质。非常精彩,深刻。 
我与语言哲学是失之交臂。幸好,我赶上了末班车。 
迟到的省悟比无知和偏见要好上十倍,一百倍。 
我这个人,什么都是晚熟,总是慢一拍。处处慢一拍,在许多领域,我都是在赶末班车。慢一拍是迟钝吗?我迟钝吗?我自认为我还敏感,但就是慢一拍。老是在赶路,补课。 
在这个世界,我们自以为最熟悉、司空见惯的事物,恰恰是我们最不了解的。比如光线。人对光是多么熟悉啊!一睁开眼便见光。死才瞑目。但光是什么?光的本质是什么?里面的学问大得不得了。晚年的爱因斯坦发出感叹:“整整50年的自觉思考没有使我更接近于解答‘光量子是什么’这个问题。” 
语言呢? 
我们(人人)多么熟悉语言,就像我们熟悉光一样。但我们知道语言的本质吗? 
思考语言本质有一门专门的学问,叫:语言哲学。它涉及到人脑的秘密,左脑半球和右脑半球的分工及其协作。它涉及计算机科学。 
自然语言指汉语、英语、德语、日语……哦,让机器理解语言!今天,自然语言处理已属于高技术学科。程序设计语言是计算机能接受的语言。计算机语言分机器语言、汇编语言和高级语言(包括BASIC语言、PASCAL语言、C语言、JAVA语言等)。PASCAL语言是一种简单易学、结构非常好的语言。不能要求1956年高名凯先生在课堂上讲到这些。当时语言哲学和计算机语言也在起步阶段,远不成熟。 
你能想像没有计算机语言,也照样会有电脑吗? 
6年北大,我对语言哲学一无所知。高名凯先生的课彻底倒了我的胃口,使我产生了错觉或误解。如果他的课具有哲学色彩,能启蒙我,那才是真正的潇洒,内在的高级风流,我也要提早进大教室,在前排挑个好位置,必定会引起女生的百思不解:“赵鑫珊凑什么热闹?” 
各有各的秘密。同在一个太阳底下,各取所需。 
最近10年,我开始从基因和遗传分子生物学的层面去走近语言哲学。比如有种基因一旦发生变异,人便不能按正确的语法造句,组织句子,也无法理解复杂的语言。而不懂语言的人是无法拥有世界的!人的语言范围有多大,他的世界便有多大。犯罪分子的语言是邪恶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才邪恶。   
“我选择,故我在”   
北大6年,洗衣服也成了我的一道风景线。我是被迫。 
读北大之前,我在家从来没有洗过一件衣服。一年级,新生的住所不定,打了一两个月的游击,后来才搬进新盖好的28号楼,6个人一间。每层有两间大的洗脸、洗衣间。 
我开始自己动手洗衣服。我最怕洗外套。衬衣也怕。凡是费时费力的大件,我就怕,主 
要是不耐烦,不愿花时间在这上面。——这是我的准则。 
我的衣服永远洗不干净。若用我母亲的标准或尺度去衡量,只洗净了百分之五十。内衣则达到70%。若是我母亲知道洗衣服的真相,她准会心疼儿子。 
五六件衣服堆在一块洗,更不耐烦。干脆,浸泡在脸盆里,赶快从洗衣间逃出来,不是进图书馆,就是去朗润园听音乐,或到钢琴房去弹琴,或进体育馆。 
有时周末要洗澡,发现没有内衣替换,只好走进洗衣房。我发现因衣服浸泡过久(约一星期),脸盆里的水有臭味,表面上有层发绿的颜色。至今我还能记起这种特殊的臭味。我也知道这不好。我只是把内衣内裤马马虎虎洗出来,其它的大件换上两次新鲜水,照样放在那里继续浸泡。真是委曲了它们!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因为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我要赶路,把因平庸和晚熟损失的时间夺回来。——在6年的大学生活中,这是我的最高准则。我不是用语言,而是用一个个坚决的行动贯彻我的准则。 
我从来没有惋惜我的衣服。我是没有法子才去损伤衣服。我知道,它们因长时间浸泡(有时长达一个月),寿命估计会缩短三分之二,我也在所不惜。我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 
有一回冬天,我发现我床上的床单已有多日不见。我想起是上个礼拜天洗了,晒在底下燕南园围墙后面和28号楼之间的空地上。我下去找。正下着雪。空荡荡的。压根就没有见到一件衣服。我记得很清楚,一个星期前,我把床单就晒在铁丝上。会有人偷?一件破床单,值得人去偷? 
突然,我看见紧靠燕南园围墙外的墙根露出一角像衣服的东西。走近一看,正是我的床单,被雪和沙土盖住了百分之九十的面积。 
估计是前几天刮风沙,然后又是下大雪共同造成的结果。 
40年后,即1999年,我一个人偷偷地返回了北大,还特意在我当年晒衣服、风雪把我的床单深深掩埋的地方足足站了5分钟。我好像来到了一座坟场。这里有我的青年时代。我在凭吊。我想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一场。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逝去了的,就再也回不来了?时间老人有双神秘的手:左手创造一切,右手又毁灭一切。他不慌不忙,同时进行。上帝就是时间加上空间。这是我给上帝下的定义。我既喜欢又憎恨上帝。因为它不让逝去的东西重现。但毕竟他又向人类妥协了一步:把记忆赠给了人,只允许人在自己的记忆中同往事相聚,相逢。长期记忆是人的专利吗? 
老虎、狮子、大象、蛇、龟、牛、马……也有能力回忆它们三四十年前的往事吗? 
站在28号楼前当年的晒衣场地,我自然想起我的衣服和床单。当年我没有善待它们,没有做到“物尽其用”,糟蹋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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