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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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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敬仰强者与黯然神伤的情绪中,管事打消了去寻求答案的想法。
好在兴致昂然的异能师做事很有节制,似乎他也体谅商队的难处:菜圃那边没有长出毒物,更没有破坏土质的现象。取用的金属没有被完全消耗,只是被改变了形状之后堆放在后甲板。尾舱的xiǎo船每夜都会被使用,船底沾了些浆糊状的鱼虾ròu末,但船身没有被损坏。
向北行驶五天之后,运输船要靠岸装货了,这是个距离银涛城一千多里的中型海港城市,有丰富的出产,特别是外岛民族喜欢的调味品和甜酒,运到外海的话都是奢侈品。
这也是最后一个沿岸停靠点,运输船再起航会驶往外海,搭顺风船的人就得下船了。这些人身份不同,管事亲自送他们上码头,还派人为他们办理一些手续。名为汤森?奎尔萨的初级异能师就是其中之一,按照公会的惯例,他要求管事为他办理了一套普通人的身份证明。
随船有两匹骏马,是公会配给他的,这位异能师还额外要了些兵器盔甲之类的东西。管事一一办好。他埋头做事、不问缘由的做法博得了对方的好感,所以在jiāo接的时候,这位异能师对管事说:“路上给你添麻烦了,船上的物资消耗,都算在我的名下。”
“好的。”管事这才知道,这些天在船上用功的人是汤森。
恭敬回礼的同时,管事心中一动,他有异能学徒的身份,消息灵通,见过听过的事情也多,面前这位初级异能师才刚刚晋升上来,居然能同时研习几系异能,而且还都有了成效……
管事决定回程后把这消息告诉几个好友,跟一个厉害的异能师拉上关系,对他们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处——对方并不难相处,狂犬这绰号是不是传错了?
汤森不是怪物,当然不知道管事心里的xiǎo算盘,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骑上马离开了码头。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选购了两柄jīng制双手巨剑,外加十二根短标枪和一面大圆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须品,但有备无患,再说汤森练习异能时也用得上。
从船上领到的单手剑和皮甲jīng美多于实用,用起来非常不顺手,带着也是累赘,汤森毫不犹豫的把这些东西卖给武器店,换了顺手的同类武器。
出于好奇,他还买了一张马弓,准备在路上shè兔子玩。
公会给的马不错,一匹纯黑,一匹枣红,虽然不算太神骏,体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壮四蹄有力,很适合长途跋涉,而且都是调教好的,甚至比汤森以前的坐骑都要好一些。汤森舍不得让这样的马驮东西,又另外买了一匹马运装备。
这样装扮下来,一个风格奇特的骑士就新鲜出炉了。他穿着灰sè的旅行者外袍,斜背着一柄双手巨剑,腰带上chā着匕首,马鞍边还挂着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另一方面,他骑着一匹令人羡慕的好马,后面还跟着一匹备用好马和一匹驮马,算是féi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马肯定不会被埋没。就说那匹托东西的驮马吧,放在市场上也算是优秀马匹了,到这骑士手下却只能运杂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骑士看,但骑士本人却不怎么在乎,他采购了一堆干粮后直接出了城。
汤森关心的只是尽快回到荆棘玫瑰,解决商团那边遇到的麻烦。之前来银sè联盟的时候拖家带口,也没有船只可坐,所以紧赶慢赶都走了一个多月。这回轻装上阵又没有拖累,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一半。
公会配发下来的坐骑很不错,健壮又有耐力,每xiǎo时只需换乘一次。说日行千里肯定夸张了,但路面平坦的话,每天不紧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两百也不是问题。
为了节省时间,汤森的早饭和午饭都在马背上解决,全是难以下咽的ròu干。只有邻近晚饭时分他才动用弓箭,随便找些xiǎo野兽猎杀。
没想到,shè箭也是个技术活。虽然汤森为了打仗还练过几天,但远远说不上jīng通,第一天费了整整两袋箭,才shè中一只疑似兔子的玩意。
他在猎人身上见过这东西,所以不会有中毒的担忧,挖了内脏切成大块下锅,炖出来的味道还可以。
第五节:前路被堵(上)
第五节:前路被堵(上)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经验,再经过两三天的密集练习,汤森总算找到点shè箭的窍mén,胳膊虽然肿了,但也渐渐的脱离了“瞎méng”的阶段。
现在,他对静止不动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两中,好在这一路上还有地方补充箭矢,不然马弓早成废品了。
但进入山区之后,山陡林密,马弓的远shè作用顿时下降。
“还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点。”汤森一边哀叹一边四下寻找猎物,可惜周围除了xiǎo鸟之外没其他东西,鸟这玩意就是shè下来也没二两ròu,还塞牙:“看来今天要吃ròu干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连飞鸟也变得稀少,汤森表面上还在继续哀叹,但心中已经暗暗警惕起来,马弓也搭上了羽箭——连鸟都没有,这有点不正常,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危机,脑袋里的那根弦就没松过。
“难道是伯纳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转了个弯,进入了一个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废弃多年的哨塔。之前汤森的车队还在这里宿营来着,对情况比较熟悉——看好环境,汤森驱动马匹快走几步,冲进塌了一半的围墙里面,然后翻身下地,把三匹马都牵进哨塔底层,又用杂物堵住了mén窗。
对方没让汤森等太久,才过了一会,远处就有马蹄声传来。粗略辨别,来的人数量不少,而且两头都有,显然是前后堵截的经典套路。
汤森安抚好马匹,把自己背上的双手巨剑解下来,换了一长一短两柄单手剑挂上,检查了其他装备之后走上三楼,站在箭跺后面等着对方现身。
在此过程中,他开始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耻,这才几天啊,自己就开始骄傲了?
汤森的骄傲是有理由的,他这几天时间没白费,高密度训练硕果累累,选定的几系异能其实都能拿得出手——但他的首选依然是金属武器,这里面的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更喜欢用刀剑,沉重而冰凉的金属,能给他一种血ròujiāo融的感觉。
双手剑战法在帐篷区发过威,而且被人重组了影像,短期之内不能再用了,汤森只能拿单手剑凑数。再说双手剑太显眼,xiǎo点的武器更有míhuòxìng,能hún淆视听——改变金属重量的关键是异能,而不是金属本身的重量,所以对汤森来说,手里拿的是那种剑其实区别不大。
对方没有直接使用猛烈的伏击,说明他们有必胜的信念,也可以想跟自己jiāo谈。虽然布置出前后堵截的局面,但他们大概是想给自己施加压力。
这样推测下来,自己身上一定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汤森不由笑了,自己居然不是xiǎo虾米了吗?什么时候变得重要了?
一声尖利的口哨响过,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山坳入口消失,伴着金属的碎响,一种萧瑟凝重的气氛渐渐成型。两边步调一致,显示出这群人有良好的纪律,还有jīng锐部队的气质。
这效果用来吓唬普通人还不错,但对汤森就太xiǎo儿科了。
“装神nòng鬼。”汤森淡然一笑,就近在石墙上坐下,顺手从兜里拿了个果子出来削皮。对方跟衙内玩这手真是明珠暗投,要是手上有琴的话,汤森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弹一曲。
一阵整齐的马蹄声中,五名骑士出现在道路上,有恃无恐的靠近哨塔。
他们身材伟岸,身穿锁甲,没戴头盔,手里拎着的是双手长柄砍刀,身后是一袭鲜红的披风。但是,最显眼的却是他们的光头,连带中间那个首领,五人都是光脑袋,头皮上还泛油光。
“汤森?奎尔萨!”距离哨塔三十米外,光头中的首领牵住马缰,他表情严肃的高喊一声:“我知道是你!”
汤森咬了一口果子,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滴,含笑不语的表情跟打酱油似的。
没被搭理,光头首领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他的目光变得尖利,声音也提高了些:“汤森?奎尔萨!出来答话!”
汤森含hún不清的答应了一句,慢腾腾的弯下腰,把啃了一口的果子放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马弓,对着喊话的首领就是一箭shè过去——在弓箭即将离弦的那一瞬间,对方五人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意外,差点就尖叫出来了。
“嗖!”的一声,羽箭飞出,五个光头都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转马的有,取盾的也有。只听“噗!”的又一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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