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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金玦之鬼门天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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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色蜡黄、眼窝凹陷,太阳穴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鸡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祖父也让人揪出去批斗了,原因是他在解放前从事的行当也属四旧范畴。祖父挨完了斗还不明所以,偷偷问我:“怎么他大舅、他二舅、他三舅都没事儿,非跟他四舅过不去?你说他四舅招谁惹谁了?”

他虽然不太明白外面的运动,可也担心身边几十年的《量金尺》秘本和勾形玉是个祸头,又觉得失传了可惜。于是他口传心授,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这才将秘本付之一炬,勾形玉则让我揣在身上。至于他怎么在老鼠岭上打天灯,怎么跟个画阴阳八卦的老道下河盗墓,如何遇上一个老头儿指点,又如何得到《量金尺》和盗墓贼身上的玉勾,全是他跟我说的,我只是当成故事来听。真与不真您往后看,当时我可料不到,他在几十年前遇见的东西,又让我给撞上了!

第三章向风中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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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967年、1968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合称“老三届”。这些学生离开学校之后,无非三条出路,一是参军,二是上农村插队,三是接班顶替下厂当工人。在我们那个年代,对任何人来说,参军都是上上之选。我以为我根红苗正,又是军区子弟、毛主席的好孩子,入伍参军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从小接受的教育以及我的家庭环境,也都让我认为我注定会成为一个军人,在解放全人类的战争中建立不世功勋,万没想到过不了政审这一关,稀里糊涂变成了“可以被教育好的子女”,同样命运的还有胖子和陆军。胖子是当年那位肉铺掌柜的后人,我们两家三代交情,从他光屁股穿开裆裤我就认识他了。陆军则是我和胖子的同学,近视眼,小白净脸儿,平时爱看闲书,爱贪小便宜,净出馊主意。既然当不了兵,工人阶级又不要我们,我们哥儿仨唯一的选择,不外乎“广阔天地炼红心,上山下乡当知青”。

当时的知青管种地不叫种地,自嘲为“修理地球”。不过知青和知青不同,基本上分成两大拨儿,插队知青是去农村落户,户口落在农村,干的全是农活儿;另有一拨儿称为兵团知青,去到屯垦兵团,在边境上开荒,施行半军事化管理,环境也许比牧区、林区艰苦,但是可以摸枪,除了没有领章帽徽,和正规部队没有多大分别。

我们三个人当然选择后者,虽说生产兵团也有政审,终究比正规军宽松。几经周折,我们进了北大荒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机枪连。没到北大荒之前,哥儿仨想得挺好,原以为有乡村有田地,可以春耕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半军事化的兵团还有机会打枪,骑马挎枪巡逻在漫长的边防线上,那多带劲?可是到地方一看,眼泪好悬没掉下来,眼前的景象,真可以说是“千里无人断午烟,荒原一望杳无边”!莽莽苍苍的沼泽湿地不见尽头,又有兔子又有狼,住的全是地窝棚。这一年刚好是1968年。

农垦三师的驻地临近内蒙古中俄边境,此处与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接壤,北宋时完颜阿骨打的女真部落在此渔猎为生,后金八旗也是从这里发迹,龙兴入关建立了满清王朝,然后把这大片的荒野和原始森林保护了起来,打猎、放牧、种地都不允许,千百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古老蛮荒的状态。从五十年代开始,才有屯垦戍边的兵团前来开荒。兵团以师团连为单位,各有各的区域。我们在参加了简单的军事训练之后,被分在了西北方最荒凉的17号农场,隶属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说好听了叫农场,实际上连座像样的房屋都没有,在荒原上掏几个洞,上面用树枝编个盖子,再遮上两层苫布,这就叫“地窝子”。吃住全在这种地窝子里,冬天冷死,夏天热死,一下雨就灌汤,简直不是人住的,胖子的游泳就是在这儿学会的。

17号农场的编制是一个排,实际上人数只有一个班,排长是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伤残军人。他在长津湖冻坏了一条腿,从1953年就开始屯垦戍边,扎根边疆长达15年之久,对这片荒原了如指掌。我们这哥儿仨在连里团里乃至于师里,都是出了名挂了号的“难剃头”,说白了就是调皮捣蛋不服管,那也不奇怪,我们以前住在军区大院,首长见得多了,是立志要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当司令员的主儿,区区一个生产兵团的排长怎么可能指挥得了我们?不过我还是很佩服我们这位排长,因为他有一肚子深山老林中的故事,让人听了上瘾!

屯垦兵团的生活十分枯燥,除了背不完的语录、写不完的“斗私批修”心得,我们排只有两个任务,一是挖土渠排干沼泽,二是军事训练及巡逻。挖土渠的活儿并不轻松,出工两点半,收工看不见,凌晨抹黑下地,天黑才回来,一天下来,一个个筋疲力尽累得半死,手上磨出的血泡都顾不上处理。由于中苏关系恶化,备荒的生产兵团都要装备武器,所以除了锄头、铲子等生产必备工具之外,全部人员都配发了枪支弹药,半夜三更还经常紧急集合,被排长从热被窝里拎起来武装拉练,为此没少闹笑话。有那么一次,又在深更半夜紧急集合,一声哨响,大家连滚带爬地出了被窝儿,全班十多个人一字排开。排长让胖子检查是否有人没达到战备要求。胖子拿着鸡毛当令箭,挨个儿给我们挑错,先说张三背包没打好,又说李四武装带没扎上。这小子长脾气了,居然还批评我没系围脖,不符合实战要求,真打起来趴上几个小时,非冻坏了不可。排长认为胖子说得有理,正要表扬他,抬手电筒往前一照,差点儿没把排长鼻子给气歪了。原来地窝子里太黑,胖子不知是拿了谁搭在火炕上烘烤的长筒毛线袜子,往自己脖子上一围就跑了出来,臭烘烘的黑袜底刚好围在他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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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排地处荒凉,偶尔会在荒原深处看到一两只狼。据说以前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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