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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少年称霸一方-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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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十八般兵器——钺銊为斧之由来,以时代论则为同时,以形式论亦正彷佛;书曰:“王左杖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见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惟銊与斧,如完全相同,何不径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为銊,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銊头较斧大三之一,桿端比斧多一矛头,长约一尺六寸,故銊桿长于斧桿者亦尺六七寸;斧桿末端无钻,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銊则亦如枪桿,末端有三尖之钻,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至其余之搆造,则完全与斧相同,重量亦彷佛。斧之与銊,亦犹枪之与矛,箭之与弩,形式之不同者,仅毫厘问耳;至其功能,亦不甚判别,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并用也。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春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性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八般兵器——戟戟为古兵器之一,创于弓箭之后,形与戈略同,皆横刃也;旧说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异于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内上亦有刃。古显贵之家,皆立戟于门,以示官勋,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其后又略变形式,援与柲之间,架以横梁,而援成反装之新月,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枪尖,且有架横梁于柲上,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画戟;横梁之下,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不知其何用,岂后人矜奇眩异,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戟,皆用方天画戟之式,或单刃或双刃不一。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即图其形以示武师,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变体,不知始于何时,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谅有合用之处,然亦尽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为名,若二器相类,犹有可说,今二物回乎不同,绝无相似之处,沿习用之,未可不合。着者非必求奇异,实不能随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录之,纵人非我,所弗计也;世之精娴武事者,或不至盲从耳。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十八般兵器——鞭鞭亦为短兵之一种,其由来与锏相同,惟戬必双用,鞭则有单双軮硬之分;考诸古籍所载,大都系单鞭硬鞭;稽之现在,则都重軮鞭。軮鞭之制,不知起于何时?创自何人?至双鞭之法,疑后人因见于戬法双用,攻禦并行之便利,故窃其法,易单为双。然鞭戬同为无刃之短兵,不过形式稍异;至若抡舞攻禦之法,主力点既完全相同,自不能大异,彼创双鞭者,亦正见其矜奇眩世耳。鞭之区别如是,而名称亦至不一,即就硬鞭而言,有竹节鞭,虎尾軮等数种,其余无论矣;大概皆就其形式而厘定其名耳。然因名之不同,其法亦因之而门户杂出,多少不同,惟尉迟鞭法为世所崇尚,但近巳不得其传,甚堪惋惜。此外即寻常之硬鞭法,亦大都拾各短兵之唾余,勉强组成,亦正不可为训故本编以軮鞭补其缺,不愿以鱼混珍珠也。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还有一种铁链夹棒,出自西北地区,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於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於马也。其後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後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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