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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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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

对了,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叫艾奥利斯。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喝着小酒,晒着日光浴。

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是这些天里,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连过场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

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今天只有两堆人。彭磊这边,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那个香,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

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两个漂亮的女奴,一队持矛的士兵,七八个年轻的男奴,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不过,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

卡奴还是有点羞涩,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数的时间,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这几天,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很容易地就实现了。

“放心,谁怕谁呢!老婆,我们喝酒!”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超过卡奴许多。

两队人相顾无言,秋波暗送,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凑到彭磊的身边,恭敬地打躬行礼。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

“你家王子?我们好像不熟,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毕竟,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不过,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那也是不干的。不管地盘大小,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那时的他,地位、金钱、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这个……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向后挥挥手,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乳羊,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

“多谢,多谢!”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应该是极品的陈酿,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还散着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当然,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颗颗晶莹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来的,而且,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几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红,双眼迷离了。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

当然,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礼,是不太好收的。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彭磊这边,老白也站起身来,手上两个小瓷罐,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产哪!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那更是极品,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正宗的瓷器。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

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装的是烈酒;另一个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

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虽然还没有开始,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这叫做先声夺人。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彭磊干脆接着送,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不顾亲随的劝阻,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也不等主人劝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两眼紧盯着彭磊,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

“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第三十章 酒肉朋友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发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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