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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孑孓-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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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两个执政官之外,还有七个头目。这七个头目之中每个人都管着几片街区。按照双头龙的规矩,明执政官如果死了的话,二号人物顺位上台,而七个头目有人死了的话,就从候补头目里面挑一个补上。
不管怎么看,双头龙都像是一条披着龙皮的九头蛇。
最近这段时间,每当他郁闷的时候,他就用练习射术来调剂心情。
被神父拉托尔激怒的那天他含怒而发,实力无意间越过了好几个层次,达到了从所未有的境界,只不过事件之后,他再也没有进入过那天的状态。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在寻找相同的感觉。
他记得当愤怒达到了极点的那一瞬间,他的脑子反倒变得一片空明,只有对毁灭和杀戮的渴望。
箭如雨,半空之中同时有好几波箭飞舞着,后面的一波箭矢追赶着前面那波箭矢,真可以称得上是如雨丝一般连绵不断。
虽然还达不到那天怒极之下百矢齐发的程度,比之前几个月的技艺却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你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什么药吗?”陪他练箭的那只兔子一边操纵着漫天飞舞的纸镖,一边问道。
四周飞舞着的那些纸折飞镖,很多都已经千疮百孔,有的甚至钉得像是一只刺猬,那样密集的箭矢,根本就用不着在意什么命中率,只要方向大致不差,肯定会射中。
卜哥现在也已经想通了,干脆放弃命中率,剑走偏锋专攻速度和连续性,把他的箭术那欺软怕硬的特性推到极致。
“有什么事情就说出来嘛,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又如何能够帮得了你?”那只兔子停了下来,往日和卜哥练习箭术,它就当作是游戏,但是今天感觉完全不同,它没有玩的兴致了。
“如果有一条九头蛇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卜哥也停了下来,没有目标他总不可能射空气吧。
“逃啊。”兔子的回答非常简单:“九头蛇皮糙肉厚,而且不将它那九个脑袋全都剁下来,就杀不死它;但是它跑不快又不会飞,我一心想逃的话,它肯定追不上的。”
“如果不能逃呢?一定要把那条九头蛇干掉。”卜哥问道。
“那就去找一种叫噬莳萝的药草,噬莳萝是一种魔性植物,特性是污染,用它来对付九头蛇这类再生能力极强的魔兽最合适不过,只要在九头蛇的身上切开一道伤口,在上面洒上噬莳萝,被污染的伤口不但不会愈合,还会反过来吞噬旁边的好肉,再生能力越强,噬莳萝对它的效果就越明显。”
“这管用吗?”卜哥有些不敢肯定,传说之中杀掉九头蛇的英雄可不是这样干的。
“当年教会抓捕异教徒和魔法师的时候,遇到过不少凶悍的魔兽,教会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把这些魔兽全部杀光了,别说九头蛇,就连龙都被屠了好几条,所以现在人类各国的版图,比千年帝国时代扩展了许多倍。”
噬莳萝?卜哥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弄这种魔性植物,双头龙并不是真正的九头蛇,只不过他的那只魔宠兔子刚才所说的那番话,令他产生了一点灵感。
让那只兔子躲在杂物间里,卜哥将埃德老头叫了过来。
“我想听听自己现在的财务状况。”卜哥说道,他现在越发清楚,想要做事没钱没人脉可不行。
埃德老头看上去有些精神萎靡,虽然他是第一个服下解毒药的,但是他的年纪毕竟是所有中毒的人中最老的一个,远比其它人恢复得慢。
“你的财务状况还不错,虽然总体来说仍旧是负债,负债总额高达一万七千五百五十二金币……其中一万金币是捐献给教会,用来建造修道院……八千金币是和镇上的其它人一起向伯爵借的,你已经归还了……不过其中产生的利息是……您的收入是……其中……是职务津贴……爵位津贴……”
老头的脑子并没有因为健康状况的原因而变差,将卜哥的财务状况说的清清楚楚,当然他也有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卜哥和马尔海姆男爵那些人的生意,以及卖首饰的收入,就没有算进去。
即便是这样,卜哥的财务状况也仍旧算是不错,这片海滨度假别墅经营的状况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连芭瓦德维伯爵也没有想到,这个聚宝盆有如此巨大,不算卖别墅的那笔钱,一个月也有将近七万金币的收入,而这七万金币之中有千分之五是属于卜哥的。
老头现在说的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的收入,还未算上从那些走私贩手上拿到的分成,那要到年底才会结清,不过可以肯定,绝对会比明面上的更多。
“如果我想借钱的话,按照你的猜测,伯爵肯借出的上限是多少?”卜哥问道,反正已经背了一屁股债了,也不在乎欠更多,他以前并不知道,借钱也会上瘾。
老头沉吟了半晌,不太肯定地给了一个数字:“两万。”
卜哥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数字比原本猜想的要小得多,这点钱可不够。
他迫切需要钱,因为他打算再去一趟那个只属于魔法师的集市。
巴米尔只是在幻术和制作傀儡方面比较擅长,制作武器的水平就不怎么样了。卜哥打算订做一些装备,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几个月之前巴米尔和兔子之间的一番争执。
那只兔子身为魔兽,不用魔导器也可以施展魔法,却偏偏是一个坚定的唯魔导器论者,用它的话说,如果替它量身订做一套神器的话,它甚至敢去屠龙。
巴米尔绝对不认可这种观点,他的反驳很有针对性——龙就算什么装备都没有也仍旧是龙,兔子就算浑身戴满神器,也只会成为一堆龙粪。
为了这场争论,一个人和一只兔子差一点打起来。
卜哥并没有卷入这场争论,不过他的观点比较倾向于他的那只魔宠。
当初只是听听罢了,但是现在卜哥却把心思真的放在武器装备上面,虽然不敢奢求什么神器,弄几件强悍的装备却是必要的,只有强悍的装备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他的实力飞速提高。
强悍的装备等于一大堆金币!
赚钱成了眼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最赚钱的当然是卖珠宝了,一枚戒指除去成本和珠宝匠的手工费可以赚几千金币,项链赚得更多,虽然每一次都会炼废掉几块宝石,利润仍旧非常丰厚,唯一的烦恼是产量太低了。
虽然没有筹到足够的钱,集市那天卜哥仍旧早早地前往首都鲁普奈尔。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卜哥没有忘记将佩剑放在家里,他只是带上了那只兔子和巴米尔一起悄悄地从别墅里面溜了出来。
溜出来的时候,他们走的是一条隐密的地道,地道从那个密室直接连通到数百米外的一个马槽下面。
这条地道是那只兔子打通的,前后花了一个月时间,这只冒坏水的兔子故意把地道弄得很小,像巴米尔这样的大块头只能躺在一块滑板上滑进滑出。不过小也有小的好处,就算另一头被人发现,想要爬进来也绝无可能。
作为出口的马厩,原本就放着两匹马,卜哥和巴米尔正好一人一骑。
两个人进城的时候,清晨的迷雾还未曾散去,之所以这么早来,就是为了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经历过下毒和埋伏之后,卜哥变得小心了许多。
轻车熟路找到那家名为“七月十五”的酒馆,酒馆这种地方二十四小时开门,不过这么早根本没有客人,只有几个一宿没有回家的醉鬼横七竖八地躺着,看店的酒保靠在柜台上不停打着哈欠,看到两个人进来也不打招呼。
和上一次比起来,卜哥放开了许多,也不扭扭捏捏故弄玄虚,径直朝着那个过道走去。
穿过过道尽头的墙壁,他再一次进入了那个神奇的集市。
进来之前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空,现在和头顶上的这片天空一对照,可以肯定是同一个地方。
巴米尔紧跟着他穿了过来。
“怎么?今天不打算喝一杯了?”卜哥感到有些稀奇,这个粗鲁的魔法师以前都要喝两杯才肯进来。
“先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巴米尔往四周扫了一眼,看到那只劣魔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立刻一把抓了过去。
可惜这次卜哥手比他更快,那只劣魔还来不及逃开,就被倒拎了过来。
随着一阵用力猛抖,从那只劣魔的身上倒出来五六件东西,卜哥一脚把那只劣魔踢飞到了十几米外的地方,弯下腰将掉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捡了起来。这里面居然有两件东西是他的,还有一件似乎是巴米尔的,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那只劣魔居然连续偷了三把,真是够厉害的。
要不是这家伙恶名远扬,卜哥真的有些心动了,一只兔子魔宠就给他带来了那么多益处,那只来自深渊的魔物肯定可以给他更多。
晚了一步的巴米尔并没将手缩回来,扫了一眼卜哥的战利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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