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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不寂寞-第3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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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昨天准备好的剑背龙肉拿出一百斤让天狼吃了个早点,随即骑乘上天狼,开始长途跋涉。

    火车只要加满了油,几千公里的路程也不过就是一天的时间,如果天狼算是我的火车,那么一百斤的剑背龙肉绝对不够跑几千公里的汽油,虽然我包裹里还准备了两百斤的剑背龙肉,储存量也明显不足,这不我们在一片山间旁不得不停了下来。

    天狼委屈地看着我说:“主人,我实在飞不动了,这肚子饿得难受。”

    揉了揉他颈项上松软的长毛,我歉然地笑了笑说:“辛苦你了,你先到宠物空间休息着,我这就给你去猎杀点食物来,只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不准挑食哦。”

    天狼温顺地在我身上磨蹭了下后回到了宠物空间,现在的他已经没有几分体力陪我去猎杀怪物了。

    山上,动物应该不会少,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搜索我身处的这片山脉,这是一个长满阔叶树木的山脉,泥土松软潮湿,比较适合蛇类的栖息。

    我现在倒希望能碰上一条巨蟒,当然千万别是那种太变态的,够天狼吃两顿就差不多了,要不然没给天狼找到吃的,自己送上去给人家当午餐那就不爽了。

    途中倒是看见过几只野兔和山猫,但是那种都弄不下几斤肉的小动物我实在没有兴趣去捕杀。

    就在我再次放过一只黑色的野兔时,一道疾风从我身后刮过,我迅速转身,就叫一只黑豹一口就将那只黑色兔子的脑袋给咬掉了,接着我就听着一声咔嚓咯吱的声音,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咬那坚硬得如石头的糖的那种感觉。

    黑豹那犹如黑宝石一样的眼睛警惕地看着我,或许我对于它来说,也属于食物的范畴,但是绝对不是那种能轻松被它咬掉头颅的食物。

    在黑豹打量我的时候,我也在上下打量着它,很不错,肥头大耳的去掉皮和骨头还有内脏,这肉少说也有四五百斤。

    也许是感应到了我那犹如屠夫宰猪时的目光,黑豹畏惧地退了一下步,在我准备动手之际,沉吼一声飞身而起,黑色爪子带着几道白光朝我扑来。rcbs

    金龙剑应势而出,泛起一片让阳光都黯然失色的光芒直袭黑豹的前额,让我吃惊的是金龙剑竟然刺了个空,黑豹的身子在空中竟然能移动,好一个灵敏的家伙,不但感应力强,反应力也强。

    黑豹虽然目的是躲闪我的攻击,但是它攻击我的目的依然要达到,我这才知道为什么形容豹子都会用彪悍来形容,的确,如果一个人在战斗时能拥有豹子那种斗志,即使是面对比自己更强大的敌人也有战胜的机会。

    右脚跨步而出,金龙剑旋身回防,一身金属交接声响起,黑豹被双方碰撞的力量弹出几米开外,为了天狼的食物,虽然我对黑豹的身手很看好,但是依然不得不杀了它。

    金龙剑无声地刺入了黑豹的身体,黑豹痛吼了一声倒在了那只失去头颅的黑色兔子身边,也许这就是弱肉强食的写照吧。

    黑豹的等级不过才28级,或许如果它不攻击那只黑色兔子,我还真没发现在不远处竟然匍匐着一只这么大的黑豹,不过这也警醒了我,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天狼从来没有吃过豹肉,但是对于豹肉的评价却不是很高,按他的意思是没有龙肉那么香甜,我心里那个汗啊,不过人家吃过更好的东西,当然有资格发表一下这样的言论了,好在天狼的心性也更成熟了下,知道在这种地方他要是不吃豹肉就得饿肚子,脑子没有萎缩的家伙都知道有吃总比饿肚子好。

    将留下了一百几十斤豹肉收了起来,坐上加满油的火车,我一点一点地朝国界接近,心里则琢磨着我到了菲利亚该选用什么样的肤色呢?

    “狼天,你说你是伊瓦洛克族人?怎么我没听过那个民族啊?”一个长得三大五粗,不去做地下黑拳选手真是浪费的黑色小伙子问道。在他身边有一个身形比他小几号的小伙子,那个小伙子有着棕色的皮肤和一头雪白的长发,棕色肤色的人在菲利亚区人不少,但是雪白的头发在菲利亚区可是很少见的。

    三大五粗的人并不代表他的头脑一定简单,这不,刚认识的攫禀族人鲍波比对我的身份就有点怀疑,我轻笑了下说:“我们族人在三战前就为自己的独立在顽强拼搏着,可是在三战时,我们最大的敌人当时的政权拥有者却把国家的主权都丢了,经过那次冲击之后,我们这种原本就不太兴盛的民族没有被灭族就算是好的了,你没听到当然正常的很。”

    在来菲利亚前,我就想过与其用一个真实中存在的民族,不如用一个虚构的民族,最起码我不用担心有人会否决我自己说的,反正把一切漏洞都扔给三战这个罪魁祸首,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去追根究底了。

    “哦,对不起啊!”鲍波比说道:“不过民族不强盛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你也别沮丧,我相信经过你们的努力你们民族又会强盛起来的。”

    在菲利亚,没有暗个民族不痛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所以对于我这个民族在三战时期差点被毁的人来说,鲍波比给予的是同情,由此可见这个鲍波比还真是个修养不错的好小伙,而我这菲利亚之行也算有个很好的开始。

    认识鲍波比是很巧然的,我和天狼最先到达的是鹰眼他们探索的国界传送阵最西方的那个,但是国界守卫告诉我那是去白兰地帝国(欧美区)的传送阵,我不得不带着委屈得跟个娘们一样的天狼又长途跋涉来到西北方向那个传送阵,总算那里的守卫没有告诉我们那是去日紫脊帝国(冥日)的传送阵,而是很悦耳的告诉我们,这个传送阵是去罗马帝国(菲利亚区)的。

    一传送过去,传送阵那竟然有十多个铠甲森森的黑色皮肤玩家,好在国界守卫的身形比玩家要大很多,要不然我估计得把他们当成是国界守卫了。

    

正文 【第四○○章 英雄救猛男】

    由于我没有使用偷天换日之术,所以我原本的形象被那些玩家中的几个看到了一眼,虽然我及时隐好了身形,但是我依然不能保证他们有没看清楚我的外形,所以我在隐身躲开那一段时间里几个很明显的特点我没有改,那就是一眼就能看见是白色的头发和黑色的铠甲。

    我把白色的头发换成了那种接成小辫子的白发,黑色的毁灭套装身上那些嚣张的纹路和尖刺都被我隐藏起来了,并且被我变成了一身黑色的袍子,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把身材调大了一号,并把肌肤换从了棕色。

    而就在这时,传送阵旁叫嚣起来了,就见那些黑人玩家都争得面红耳赤的我真佩服作者的眼睛,怎么我没发现他们的脸哪里红的,依然是黑如木炭啊!

    难不成那十多个玩家并不是一伙的?远远地听着他们的谈话,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还真不是一伙的,是菲利亚区最大的几个行会中的两个行会同时接了一个任务,现在跑到一个地方来了。

    如果任务成功了之后,就有权力在国界传送阵旁建立一个港口城市,之所以会争吵,是因为这城市的名额只有一个,也就意味着其中有一个行会必须退出竞争。

    没有哪个行会愿意放弃这么好的事,在国界传送阵边上建立一个港口城市,先不说收益绝对有保证,战略位置有多重要呢?也许以后的国战都是在海上打的,拥有自己行会的港口城市,在战斗中绝对站着主导的地位,要不是这双方来的人都只是一些负责交接任务的小队,没有敢做决定的人,那么传送阵旁就不会只是嘴架而已了。

    听着他们的谈话,我心里思绪万千,一边庆幸刚过来就得到一个如此重要的信息,一边感叹人家菲利亚区玩家针对国界的探索已经比我中华区快上不少,如果不是滴水不漏一直留意着国界边境,估计我们中华区得慢上更多。

    嘴架的确会在口水干的时候熄火,但是嘴架熄火之后一般不会一拍而散,而是会扭成一团变成打架,这不,那十多个黑人的嘴架在口水差不多干之际演变成了真正的战斗。

    我趁机观察起菲利亚区玩家的实力来,从他们的装备来看,每个人身上都有好几件黄金级以上的装备,看来菲利亚区现实中是穷,但是游戏里可一点都不寒碜。

    鲍波比这边是有五个玩家,清一色的战士,而另外一边是七个人,三个法师两个战士一个弓手还有个牧师,就单从人数和职业配比来看,鲍波比这边明显要吃亏。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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