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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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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好。结果也很巧,我一个熟识的网友,恰恰写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有个楷,为了避免撞车,大改之。这也是同事给我的灵感,我有一位同事永远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区别,却常常BS我标准的卷舌音(因为他发不出来呀)。于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现在这个再绕舌不过的名字,三个音全是卷舌音,我一边想像着我那同事一定会念成“cengsaocen”,一边觉得十分的有趣,于是男主角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虽说写番外时脑子是乱的,连男主角个性都不确定,但几位配角,张总,贺秋雁,以及林虎聪,这三个人却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领导,另两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写到他们时,都十分的流畅。
一直以来都有读者不住地问:番外呢?啊?番外呢?叹口气,我再回答最后一遍吧,番外全写进正文里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点件关于这文的八卦。其实……按我最初的设定,这两人本来是用不着离婚的。毕竟离婚是件多么伤筋动骨的事儿,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向来是乐于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个番外写到大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不让他们离婚,这番外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钟后,决定:离吧。
当然我因为恶意拆散人家姻缘付出了代价。后来开始写正文时,我足足折腾了十二、三万字,才把他俩给捣腾得劳燕纷飞了,而且那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一部分(;手机站w…a…p。1…6…k。c…n)。要知道,这个文,我原计划一共写15万字就应该打住了,结果我整整多写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俩的时候,因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来呼啦一下就离婚的事,于是翻来覆去地折腾,心急的读者说:拜托,快让他们离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读者说: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码事儿吧,让他们闹一闹合好吧。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三)
就这样,几千字的番外在情人节的夜晚贴到网络上了,居然有读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过了一两天,这少数读者中的少数人问:“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没正文啊?”于是我开始写正文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发现,完了,写扭了。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好吧,虽然我拒不承认这个文是写我自己的故事(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好命么),不过这故事里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细节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场的重要道具白色郁金香,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比如安若喜欢美国老电影,收藏水晶石,讨厌小动物……这些癖好本属于我。
程家的二公子颊边有一个梨涡,只有笑的深时才看得见,很多人以为那是照着赵文瑄大哥的样子写的,其实不是,那枚梨涡长在我家猫先生的颊上,只是我把方位换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动作,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时喜欢蜷成一团,还有一些恶质的坏习惯,也取材于猫先生。
丽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里某位纳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话。当时天上下了冰雹,我俩在那家店里避雨,猫先生直到两年后还对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说摩梭女如此纯朴,相见恨晚。他说一回我揍他一回。还有,我真的在那家店里买了三条不同颜色的手织的披肩。
还有对川菜的爱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强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当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无关的内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会时的闲聊八卦,还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轨的片段,那个,嗯,诸如此类。
喔,还有个细节一定要提,就是关于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猫先生的专属,而且我记得他做了不止一回。还有一次,我本以为他晚上回来,但是他中午就回来了。可气的是,他不但没告诉我他回来了,甚至我因为公公的事拨了个电话给他,他都没说已经到家了。那时我一心以为他还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样,但是回归二人世界时,那个智商与情商的指数,一度与当前的股市似的,惨不忍睹。
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骂男主角,但是遇上没完没了骂我女主角的……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好不好。
Q:这女的太不讨人喜欢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A:告非啊。乃不喜欢有什么用啊,你家小二喜欢啊。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A:喜欢她的一切呗。男人啊,就是贝戈戈。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于假装成一个有气质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对话我始终没有什么机会说个过瘾。
(四)
继续说说关于这个文中的角色设置。
前面讲过了,有三个人,安若的领导张总,贺秋雁,林虎聪,是分别按我的第一位领导,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来描述的,个性方面很像。因为他们三个都是最早出现的角色,即早在正文开写前的番外里就出场了,那时我对这整个故事还没什么完整的构想,所以角色个性自然而然也捡了身边现成的来写。
接下来是江浩洋。因为卡在男主角不知该如何出场的问题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场了。这个角色,或许明眼人能看出来,其实是照着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中的男主角来设置的。因为太喜欢,不忍心让他作炮灰,所以在整个故事里,包括各个涉及到他的番外,他尽管戏份少,但是待遇并不差于主角。他没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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