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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归来衣锦还乡三十天-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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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告你偷窥,这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理直气壮。
  他哈哈大笑,“那也得看你能不能弄到手。”
  “怎么,你还想毁尸灭迹?”
  他鄙视地摇摇头,“是看不起你好吗。非要我说的那么明显。”
  我皮笑肉不笑地将保温盒里还有些温热的饺子递到他的手里,“皮是用敌敌畏掺的,馅儿是用老鼠药拌的,专门治你这种嘴贱的。”
  付允晏接过,夹起其中一个,看了半天,嘲笑我,“你用脚包的吗?”可是行动上却已经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我拿出手机,拉着他拍了张合照,正要发微博的时候,他说:“你不怕绯闻啊?”我仰头看了他一眼,淡定地问道:“你怕吗?”早就已经被传到领证的地步了,我还怕什么。
  付允晏一副好笑的样子,拿出手机,“看谁发得快。”
  房间的电视一直播放着,可是从头到尾我们都不知道经过了什么广告,什么节目。我们只是顾着自己一直在喝酒,没有谁该喝,谁不该喝的理由,好像只有把自己灌醉的意识。喝到了很迟很迟,迟到我手机满满的电量出门到此刻的自动关机,可是我们却还能一起规矩地躺在床上聊天,没有任何逾矩的行为。
  聊着,聊着,付允晏突然跨越没有含量的问题,“子衿,你还会爱他吗?”
  我借着酒意问:“谁啊?”
  他认真地说:“高尽初。”
  晕晕沉沉的意识一下子都醒了,我坐了起来逃避开他犀利的视线。他又说:“不管爱不爱,别让自己再受伤了。”
  我静了很久,然后又躺下来,看着天花板,说:“我曾经可以为他去死,可如今若要我再爱他······呵,我又何必痛苦这三年。”
  时间在我们的沉静中慢慢坠入了深海的底端,是它在为我们争取机会吗?还是祭奠那些错失才是拯救自己的爱情?
  “付允晏,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愿写一本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或去看一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电影吗?”
  “因为那会刺痛你的伤。”
  他的深情在他的眼中淋漓尽致,可我仍旧无法感受到一丝的温暖,因为我的心已经冰冷如霜。
  “给了别人完美的结局即使明知道不是真的,可我还是会嫉妒,因为永远不要和可悲的人谈度量。电影越圆满我就越孤单,真正的爱情中······我只是配角。女主角往往是先出境的,而她,整整比我早了三年。”
         

  ☆、第二十章 年少无知 第11天

  2015。2。19第十一天
  凌晨五点,付允晏送我回到家又离开。不过一会儿,正好他和高尽初同时发来一条信息。我第一时间打开了付允晏的信息,4英寸的屏幕突显着四个一目了然的大字:永远如初。
  永远如初。
  我知他意,心中方暖。回道:我也是。
  再打开高尽初的短信,同样也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冷冷看过,将手机扔到了床头处,就躺下就寝。辗转翻身之际,再着眼它的痕迹,心中觊觎‘愿者上钩’的鱼饵,又爬起来,回了一条信息:会人话吗?
  不到两分钟,他速回:我爱你。
  我恶心至极,回道:曾经吗?
  他回:现在。
  如果你说曾经爱过,或许我会相信。因为那时你未曾得到过。可是,如果说你秉承着对我的爱,去和另一个女人寻欢作乐,任由你的背叛浮现着他人的嘲笑,你除了无动于衷,就是一声不吭。那不是爱, 那只不过是在你凑巧需要一个女人时,我凑巧出现了而已。
  而现在,更谈不上什么爱,不过是为了维护你男人的尊严或满足你的占欲,想将噩梦重演。是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还是你就是谎言的诠释。
  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好笑的笑点。指尖重重点下:我恨你。
  过了很久,我以为高尽初已经失去了与我周旋的耐心,准备放下手机时,他回道:恨就恨吧,若不是恨,长长三年,说不定你已经把我忘了。
  时光恍若如初,一个挺拔的少年站在我的面前说过如此,如此类似的话。
  遥想当年,上学时,每周一晨会,必须要穿校服。
  快毕业的一个星期,高尽初打电话给我,“周二有校领导检查,所以周一晨会改成周二了,明天不用穿校服。”
  “真的,假的······”他知道我最讨厌穿校服了。
  “真的真的。”他再三保证,再加上班主任就住他隔壁,于是天真的我就傻傻的,毫无怀疑地相信了。
  第二天,晨会上,教导主任怒红了眼,喊道:“没穿校服的给我上来!”
  我红着脸,十分想死地拖着小碎步上去。高尽初跟在我身后笑得一脸阳光。
  “几班,叫什么名字?”教导主任把话筒硬塞给我。
  于是,在毕业前,高三(3)班红了,我也红了······
  事后,我质问他。
  他却说:“以后别人提起我就知道你,想到你就知道我,多好啊!”
  “我恨你。”我咬牙切齿地悔自己的蠢啊!
  “那你会记住我吗?”他无比认真地看着我,敛去了玩笑的迂腐,“没被你爱过,让你恨一辈子也不错啊!”
  熟悉的梦境,连番的记忆如隔年的水泥墙,细缝中长出悔恨的幼芽。
  ······
  梦未醒,就被妈妈催促声叫起,又是一年的第一天,漫长的基督生涯。
  妈妈呀,如果祷告可以让我多睡一会儿,我梦里都会爱上主的。
  (我从来不认为青春可以成为早恋不负责的借口,但是我相信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不责任的爱情,哪怕是“未遂”。)
         

  ☆、第二十一章 捕猎 第12天

  2015。2。20第十二天
  乡下的地方没有什么娱乐节目,唯一能比得上城里的也就只有这浑然天成的绿水青山。在冬季,没有下雨的天气里,金黄的阳光能晒干古亭上的积水。银灰色蜘蛛网编织的角落笼罩着一片诡异,萧萧瑟瑟的寒风抵御不了阳光的投射力。
  老旧的石阶,还留着清晨人们走过的泥印,眺望而去的远山皆是一片草色,影影绰绰,让人忍不住多吸一口清新的空气 。
  水底的荡漾是鱼儿欢乐的呼唤,一个石子砸下,圈圈波纹,鱼儿便四处逃窜。俯瞰足下,潭深千丈,碧水如镜,仿若百里仙境。
  转身回到身后的溪水旁,余光瞥见亭子里驻足歇息的赛轻语和辰迎,我心中像一滩小小的清水同时砸下千百块巨石,水花四分五裂,却溅不到他人。
  凌晨五点,我发了个信息问白以露:我该不该和赛轻语她们单独见一面?
  五分钟之后,大概还在沉睡中的白以露发来一条微信语音:我建议你约她们去爬山,一个不留神双双坠入山崖。几年之后,暴尸荒野的她们终于被发现。
  我听着白以露迷迷糊糊却十分狠毒的建议,心中还真琢磨了起来。
  早上七点,我顶着背后层层蔓延开来的凉意约赛轻语和辰迎去爬山。
  哎呀——
  刺耳的尖叫回荡在山间。
  想着白以露无比现实的建议,再随着这声尖叫的伴奏,我顿时觉得后背一凉。但是心里却窃喜,没有双双坠入山崖,其中一个也行啊!
  辰迎往我这边走来时,因为脚下的石头太滑,扭伤了脚。我看她那样龇牙含泪的模样,就算是我和赛轻语一左一右地扶着她,也很难再走了。不得不赶在中午前回家的我,只好咬咬牙,“我背你吧。”
  辰迎红着眼睛看着我,我装作没看见,只顾在她面前弯下腰。赛轻语在身后尽量扶着辰迎,好使她不摔下来。我心里很庆幸,今日选了一条好走的山路。虽然浪费了点力气,但是起码收获人心,也好为日后的计划做了贡献。
  我很吃力地把辰迎背到了山下,她打电话叫她爸来接她。
  她爸爸车停在路边时,我看到李瑞坐在副驾驶位上。尽管已经戴了墨镜,可我仍然很肯定地认了出来。
  辰迎也让赛轻语上车送她回家,因为我与她们是两个方向的,就和她们道别了。看着汽车尾气在公路右侧扬起的尘雾,心中一个歹毒的邪念闪过,我似有无限的耐心去酝酿唇边的弧度。
  我打电话给李探长说:“老鼠在猫的车上和他的千金小姐在一起,我要他们三个人的合照。你懂的。”
  记得曾经辰迎护在赛轻语面前,对我说:“你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家境,高尽初喜欢你就是喜欢你自卑,不爱惹事。我们大家和你在一起,不就是因为你没有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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