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成BOSS的作者你注定要搅基-第1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个不同的时空,可是比什么样的距离都还要遥远。真的是会音讯永绝……

还好圣尊似乎能够明白他的那些小心思,很大方地承诺不会对楚云霄袖手旁观,陈瑜也就不用在此事上犹豫为难了。

可现在……

陈瑜微微抬起眸来,目光惘然若失。

——我真的要放弃这里的一切,回到那个只有楚云霄的小说世界里吗?

陈瑜面色几变,陡然却握拳一砸额头,心道: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我又不可能马上说回去就回去。这样伤春悲秋的,也太不男人了。

仿佛下定决心似的,他立即起身走向洗手间,打算用冷水敷面,让自己清醒清醒。

冰凉的自来水果然冻得陈瑜微微一哆嗦,整个人顿时清醒了许多。

陈瑜抬起头来,目光却不由在瞬间落在镜子上。

看到镜子里有些陌生的青年影像,陈瑜不觉一呆,回过神后只觉得稍稍汗颜。

……用了这么久穆天齐的壳子,连自己本来的壳子都不习惯了。乍看之下,还想咆哮一句:怎么又穿了?!

曾经用过二十五年的身体毕竟很熟悉,陈瑜仔细打量了镜中影像一番,算是接受了他现在的、也是本来的模样。

不过……

陈瑜有些郁闷地扯了扯脸皮。

……哼,楚云霄要是敢嫌弃我真正的相貌,老子一定叫他好看!

其实陈瑜的妹妹陈琳在大学里也算是系花级的人物了,作为同胞的亲哥哥,陈瑜的容貌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也许是上天一时间手抖了,陈琳的容貌恰好融合了父母的所有优点,而陈瑜的容貌,虽然不是包含了父母所有的缺点,却也差不离了。

单眼皮,瓜子脸,眉毛细不够MAN,身高一米七八,身材因为总宅在家里的缘故比较瘦,虽然不是弱不禁风,但是一看起来就不是能打能扛型的。唯一可取的是皮肤很白,怎么晒也晒不黑,常被陈琳羡慕嫉妒恨。当然这一点,陈瑜自己倒是非常不喜欢,他比较向往一身小麦色的肌肉,只可惜没那个毅力。

陈瑜对自己的样貌并没有哀叹多久,很快便洗漱完毕,走出屋子。

他心里还是有些茫然,不知道眼下该做什么是好,便索性去外面走一走。

已是四月底的晚上并不算很冷,陈瑜也只是拿了一件薄外套,穿上后便径直出去了。

出了整栋楼后,还没走出几步,却只听一个颇为轻佻的青年声音倏然响起:“哟,今个儿是什么吉日良辰,陈大美人居然肯出香闺了。”

陈瑜看清楚来者是谁后,顿时满脸黑线,嘴里几乎已是本能地反驳出口:“美人你妹!不许这么叫哥!”

条件反射地说完之后,陈瑜才有那么一秒钟的怔忡——他真的,已经变回陈瑜了。

来者姓高名煜,长相倒也不坏,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不过眉眼总有几分不正经的样子,看着就容易让人觉得此人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

不过陈瑜却深知高煜很有几分能耐,看上去冲动好骗,其实头脑灵活心思多,特别会赚钱。而高煜正是陈瑜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上大学时又在一个学校里,性情爱好又颇为相投,因此倒也勉强算是陈瑜的密友之一。

关于美人这个外号,倒不是因为长相问题,而是因为陈瑜名字的谐音。

本来光他一个人,也不至于会被取这个外号,但不幸在高中的时候,他同班有另外一名同学姓骆名彦,合起来恰好是“沉鱼落雁”的谐音,所以有一次被人无意间连着一起叫,就立马被人反应过来,起哄取笑了。

之后两人被合称为“沉鱼落雁二大美人”,恰恰又都是男生,不得不说是十分尴尬。

幸好高中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这个外号也就没什么人叫了,高煜因为跟他一个大学,算是为数不多还时常拿这个外号来取笑他的人。

而陈瑜至今仍记得很清楚,当年那个带头起哄的人,正是高煜。

此时见到高煜,陈瑜倒是被勾起了几分怨念,没好气地道:“你小子怎么来这里了?我记得你家离这里起码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吧?”

高煜依旧嬉皮笑脸的,答道:“来特意看你啊,不感动吗?你这样可太伤我的心了。”

陈瑜眉毛一挑:“得了吧,你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出门?又没事先约好。”

高煜这才如实说道:“本来是来接小丽出去玩的,不过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了,丢下我去跟她那些女性密友出去逛街,叫我直接回去,我想着你也住在这附近,就来过来看看能不能撞上你。”

陈瑜知道,高煜看着有点花,对于女友于丽却呵护备至,可以算是“二十四孝”的模范男友了。

他跟高煜这么嬉闹一番,心底积攒的郁气倒是去了不少,脸上也不再布满阴云。

这一下,陡然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正想好好安抚五脏庙,只听高煜说道:“看来你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走,一起去吃个饭吧。咱们也算好久不见了。”

陈瑜也就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PS:琳妹子还没正式登场,下章会好好吐糟她哥的。

关于更新:

其实大家的怨念我都看在眼里,但我工作日每天外出差不多12个小时,回家后基本上就是放松一下然后睡觉了。真要保持隔日更一章的话估计得每天2点睡觉,6点起来,但这样我身体肯定坚持不了几天。

目前是一周更两章,我也努力向一周三章前进了,但……似乎有点艰难┭┮﹏┭┮。

关于具体更新时间,一般来说,周一到周五,晚上9点之前还没更新的话,那么当天就不会更新了。周末不定。

其实我建议大家可以每日或者隔日来看一次有没有更新就行了,不用总刷QAQ。

正文  第103章 八十五、剥茧抽丝

晚饭吃得还算尽兴;高煜请客;弄了个包厢;叫了不少海鲜。

陈瑜慢慢饮着啤酒,心里倒是有点怀念起在小说世界里的清淡食物来。调味品是没有现代这么多,但味道着实不错;摆的样式也像一幅图画似的。

吃过晚饭后;陈瑜跟高煜就各自回家了。作为多年的好友,高煜已经很了解陈瑜的宅属性;也就不浪费口水邀请他去外面玩了。

陈瑜一个人漫步回到家里;按照习惯开启电脑;打开正在连载的小说文档;却不禁立刻发起怔来。

……他此时实在提不起心思去写文。幸好之前还攒了点存稿;可以不必担心断更的问题。

鬼使神差的,陈瑜打开了网页,搜寻到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剑惊天下》——也即是楚云霄作为主角的那篇小说。

这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坑文。还是当年他在大学时抽空写的,曾经耗费了不少心血,光是为人设/场景/武功/法术等等都写了好几万字,后来因为赶毕业论文才暂停了更新,等到论文交上去了,却蓦然失去了动力,就彻底坑掉了。

之后陈瑜索性弃了这个名叫“执笔落墨”的马甲,起了个新笔名叫“暮雨”,继续一个网络写手的写作生涯。

当然,后来那些文,他都完结了,而且还保持了日更五千,否则也混不到签约作者,虽然目前达不到大神级别,但也勉强算是半个粉红了。

虽说写的文多了,也渐渐有了一点人气和固定读者,但陈瑜心里最喜欢的,也至今印象尤深的,还是最初的那篇永远坑掉的《剑惊天下》。

甚至当初连载《剑惊天下》的时候,他都做不到日更,因为学业忙,也因为不想写崩了脑内设想好的情节,每一章总是反复修改才能发表出去。

而陈琳,也只追过那一篇《剑惊天下》。后来的文人气再高,陈琳也是不屑一顾地评价道:“各种随大流的情节,简直无趣至极,让人看过就忘!”

可是此时,陈瑜才点开《剑惊天下》的第一章,看到那些陌生又熟悉的文字后,倏然觉得他无法再看下去了,也无法面对任何有着楚云霄的小说情节。

陈瑜沉默了一瞬,找出昔日“执笔落墨”的账号与密码,在作者专区登录进去,删文以及笔名自杀。

反正这篇文已经坑了好几年了,也没什么人气,他也不用怕读者的怨念了。

做完这件事后,陈瑜只觉得有点心力憔悴,匆匆洗浴过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清晨,陈瑜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却陡然意识到身前似乎有一团极其明艳的光芒,绚烂得让他虽然闭着双眼,也能隐隐感受到那团光芒的亮度与炙热。

陈瑜慢慢睁开一丝眼皮,却立刻彻底清醒了。

眼前确实有一团耀眼金光,而那金光里面,竟渐渐呈现出一道修长身影来,形貌却是穆天齐的样子。然而穆天齐只是凡人里的风度俊雅,此人气质却超脱凡俗,隐隐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