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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全本)-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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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萨就在图书馆里面陪她聊了起来,或者说只是在听她发牢骚而已。姆拉克公爵说要她从下个月开始随着一只商队到大陆的各处去旅行增加见识。但是她很明显是已经沉迷于王都的繁华生活,根本不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却又没办法和胆量反抗父亲。
  “把你刚才那本书借我看看,如果有趣我就拿去在路上看。这里面的书都太难看了。”克莉斯拿过书翻了一翻,突然皱眉地看着第一页说:“这里的签名是……阿基巴德。格里哈芬,这不是皇家的姓吗?这里还有一个皇家的印章……这是皇家的书,你从哪儿偷来的?这书也满奇怪的,好象是用什么的皮做的。”
  “这是人皮。这可是别人的书,我要拿去还的。”阿萨吓唬她。
  “吃屎吧你,吓唬我?大不了我给你点钱。”克莉斯很不屑,穿得这么破破烂烂的人肯定都是穷鬼,而穷鬼自然是扔点钱就可以处理了。
  阿萨听了倒是被提醒了,他根本没钱也没马,去那么远的地方如果走着去起码得好几个月。他连忙说:“那你借我点钱。”虽然这本书是山德鲁的,但是破破烂烂地扔在柜子后面堆灰尘,想必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物,大概是山德鲁自己也都忘记了吧。何况只是借去换些必要的路费而已,以后拿回来就是了。
  可惜他不知道这本书的真正价值。如果知道的话即便是真叫他去吃屎,他也不敢换。 
  克莉斯不屑地摸出十几个银币丢给阿萨,果然是穷鬼,果然几个小钱就立刻打发了。
  可惜她也不知道这本书是什么东西,如果知道的话即便是外加一座金山送她,她也绝不敢要。
  阿萨有些错愕地看着手上那一枚枚亮晶晶的小东西。他没想到克莉斯随手就给了他那么多钱,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拿到银币。在他故乡,一枚银币已经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上一个月了。
  这样一本破书居然也能够抵押到这样一笔巨款,实在是意外。他突然生起害怕克莉斯反悔的念头,敷衍了她几句就逃一样地快步走了。直到走出魔法学院他才想起自己居然忘记去查一查低语之森的具体情况。不过好在大体位置是已经知道,到了艾里城去问人也行。
  回到大屋,山德鲁还没回来。阿萨也怕他又念叨自己还欠他工作的事情,而且把书拿去抵押了银币的事更让他觉得有些心虚。干脆他就给山德鲁留了张纸条,说自己去低语之森拿世界树之叶,然后到冒险者公会去买了匹马和一些冒险物品就出发了。
  他走了一会儿之后,山德鲁也摇摇摆摆地回来了。当看到阿萨留下的那张纸条写的内容时,他发出一声怪叫。
  “应该没事吧……”他想了想,自言自语地摇了摇头,拈起纸条挥了挥。
  呼的一声,纸条在他手中化为一缕轻烟。
  第一篇 卷入  第十四章 骑士

  阿萨躺在在谷草堆里,仔细地聆听着自己肚皮发出的叫声;闻着身下的谷草发出的霉味。旁边几张酒桌上的大汉们正在大块吃肉大杯灌酒,互相吹嘘着战场上和女人床上的勇武传,发出一阵阵酣畅的猥琐笑声。大汉们的脚边放着各自的武器,有的上面还有变了色的血迹。 
  阿萨旁边的谷草上还有几个瘦小点的男子和他一样似死非死地躺着。
  这是艾里城的雇佣兵酒馆,聚集了城里面所有身无长技打算用命去换钱的人,给别人当打手或者是保镖,也有的给强盗当帮凶的。
  那边飘过来的肉香和身下的霉味形成极大的反差,阿萨突然幻想那几个大汉突然和自己起了争执,自己就可以愤然而起把他们全都打瘫在地上,然后把桌上剩下的东西全部一扫而光。可惜那几个大汉完全沉醉在啤酒牛肉和闲聊组成的小天地中,根本对他不屑一顾。
  而他也还实在没饿到为了几块肉就去主动找茬揍人的地步。何况刚才有个大汉喝高兴了还请上全酒馆的人都喝上一杯,即使那可能只是偶尔所发的豪兴,但还是让阿萨的歹念无地自容地熄灭了。
  向克莉斯借来的钱其实是够用的,一匹好马和一些冒险必须品外还有剩,直到十天前,在野外遇见那个上吊的商贩的时候他还有八个银币三十多个铜币。那个倒霉的商贩在野外遇见一伙大耳怪,大耳怪们没杀他,只把他用全部积蓄买来的货物抢了个精光。阿萨就把马和钱都给了他,自己徒步走到了艾里城。
  阿萨突然很怀念在荒野丛林中的时候。至少食物还不用愁,抓到一只大的猎物就够吃好几天的了。而在这人类群居的城市里面任何东西都是有代价的,你想要,就必须用钱来买。想要钱,就得用劳力,时间,自由去换,还得要有去换的技术。要不你就只有去偷,去骗,去抢。
  阿萨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在这个同类聚集的环境里面生活。他没有正常人去遵守既定次序的习俗和生活方式,比如习惯去被人指使着去工作,习惯用原本对自己毫无意义的行为来换取对自己有意义的东西例如食物之类。他也没有无视秩序者的生硬霸道,一旦想及对方的感受,他就不敢去抢。而偷和骗则更是非常人所能,那不但要生硬,更非得要在内心就心甘情愿地认为自己比别人低几个等级,不敢正面去硬来,才不得不以龌龊投机的手段去获取别人的事物。
  但是人终究又是群居动物。再如何喜欢习惯独自生存,其实在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和同类们接触沟通的。即便是这样饿着肚子,阿萨还是留在这一饭难求的城市中,看着旁人的起居饮食,听着街上的车水马龙鸡鸣狗吠,这些都会让他感觉到荒野中永远无法独自拥有的安详。
  他只是不习惯这种奇怪的环境赋予的生活方式,仿佛一只原生的野狗生活在家犬的环境中一样感觉不习惯,却又喜欢这无数同类的气息。能够呆在城里他还是不想出去的。所以他来到这里来碰碰运气,即使没什么其他有用的生活技能,但是他这种体力活还是能够胜任的。而且这里说不定还能打听到那个该死的森林的消息。
  他已经在城里转悠了很久了,一直在打听那个‘低语之森’或者‘难以开口的森林’的消息,已经问了很多人,完全毫无收获不说,还差点被当作异教徒抓起来。这艾里城里面好象异教徒闹得很凶,到处都有士兵在搜查,不时看见有人被哭喊着抓走。
  酒馆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口。
  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投了过去。这并不是同行,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着一套骑士装束,虽然看得出很陈旧,但是依然非常讲究整洁地穿在身上,还披着一条很明显只是装饰的披风。英俊的脸上带着些微稚气,头发打理得像身上那套装束一样整齐。这应该是个主顾,阿萨旁边的几个人都探起头来,恢复些生气。
  年轻人有些紧张地环顾着酒馆里要么凶神恶煞要么横七竖八的人。开口用尽可能平整高昂的声调说到:“我是罗德哈特骑士,来这里征召一位勇敢的人来作我的侍从。”
  酒馆里洋溢起一片嘲笑声和骂娘声,大汉们依然喝酒吃肉,阿萨旁边的人重新死气沉沉地倒下去。
  年轻人站在门口,像是朗诵一篇宣言一样说:“我要求的是有坚定的信仰,善良的心,以及对主人和骑士道无限的忠诚。”
  一阵更强烈的嘲笑和骂娘声,谷草堆上有个人问:“多少钱一天?”
  “我并没有金钱。我所能赋予跟随我的人比金钱更有价值的事物,那是崇高的精神和伟大的荣誉。他的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名字旁边,永远被吟游诗人们所传诵。”年轻人继续抑扬顿挫地朗诵自己的宣言。
  酒馆里爆发出一片张狂之极的笑声。大汉们顿足,把桌子拍得山响,好象听到了全大陆最有名的喜剧演员的说唱。连谷草堆上的几个人也笑了,生机勃勃起来。有个大汉大笑着问酒保:“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么个说笑话的?大爷给他打赏。”
  酒保笑着摇摇头,走过去对已经满脸通红的年轻人说:“这里都是些拿钱卖命的大爷们。你走错地方了,去乡下吧。”
  年轻人极力地继续自己的劝说:“我将到去城南那个树林里去执行一件很危险但是也很伟大的任务。有勇敢的人能跟我来吗?”
  有个醉熏熏的大汉站起来,眯着眼睛走近年轻人,指着年轻人的脸说:“这胡说八道的小家伙倒是满俊俏的,如果是个娘们,我还有兴趣陪他出去玩玩。”
  早有点恼羞成怒的年轻骑士握紧了双拳对大汉怒目而视,虽然他想尽量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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