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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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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命:疑涉“令”而衍。《史记·大宛列传》无此字,可证。以上事参见《史记·大宛列传》。

  (12)爱:隐藏。

  【译文】

  后稷的母亲,踩了巨人的脚印,有人说是穿着帝喾的衣服,在帝喾的位子上坐着休息了一会儿,就怀了孕。后稷生下来,他母亲认为是妖怪,就把他扔到小巷里,可是牛马却不敢去践踏他。又放他在冰上,鸟就用翅膀遮盖住他,成群地聚集在地的身上。他母亲知道他神奇,于是收养了他,待长大辅佐尧,官做到司马。乌孙的君主叫昆莫,匈奴进攻杀害了他的父亲,而这时昆莫刚出生,被扔在野外,乌鸦就叼肉去喂他。单于感觉奇怪,认为他神奇就收养了他。等到了壮年,让他率领军队,多次有功,单于于是重新又把他父亲的百姓交给了他,叫他当君长在西城防守。可见,后稷不该被抛弃,所以牛马不践踏,群鸟用翅膀遮盖保护他的身体;昆莫不该死,所以乌鸦叼肉去喂他。

  【原文】

  9·6北夷橐离国王侍婢有娠(1),王欲杀之。婢对曰:“有气大如鸡子。从天而下,我故有娠。”后产子,捐于猪溷中(2),猪以口气嘘之(3),不死。复徙置马栏中,欲使马借杀之,马复以口气嘘之,不死。王疑以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4),名东明,令牧牛马。东明善射,王恐夺其国也,欲杀之。东明走,南至掩淲水(5),以弓击水,鱼鳖浮为桥,东明得渡,鱼鳖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余(6),故北夷有夫余国焉(7)。东明之母初妊时,见气从天下,及生,弃之,猪马以气吁之而生之。长大,王欲杀之,以弓击水,鱼鳖为桥。天命不当死,故有猪马之救;命当都王夫余,故有鱼鳖为桥之助也。

  【注释】

  (1)此夷:我国古代对北方各民族的泛称。橐(tu¥驮)离国:汉代北方民族建立的一个国家。(2)猪溷(h)n混):猪圈。

  (3)嘘(x&虚):缓慢地出气。

  (4)畜(x)蓄):留养。

  (5)淲(bi1o彪):《后汉书·东夷列传》作“■(s9斯)”,可从。掩淲水:古河名。李贤注:“今高丽中有盖斯水,疑此水是也。”“盖”与“掩”,“斯”与“■”,音相近,故李说近之。

  (6)夫(f*扶)余:古族名,亦称扶余;凫臾。西汉时建国,在今松花江中游平原上,以今农安为中心南到今辽宁省北边,东接挹娄,北至黑龙江。五世纪末,居地被勿吉人所占,只得分散迁移。  

  (7)以上事参见《后汉书·东夷列传》。

  【译文】

  北方橐离国王的侍女有娠妊,国王想杀她。侍女解释说:“我肚子里有团气大得像只鸡,从天而降,所以我怀了孕。”后来生下孩子,丢在猪圈中,猪用口中之气慢慢地呵他,没有死。又移放在马栏中,想让马踏死他,可是马又用口中之气缓缓地呵他,竟活了下来。国王疑心以为是上天的儿子,就命令他的母亲把他当奴隶收养起来,起名叫东明,叫他牧牛放马。东明的箭射得很好,国王害怕东明夺去他的国家,想杀死他。东明就逃跑,一直向南到了掩淲水,用弓击打河水,鱼鳖浮出水面架成桥,东明得已渡过,之后鱼鳖解散,追兵无法渡河。于是就在夫余建都称王,所以北方有个夫余国。东明的母亲最初怀孕时,看见气从天降,等生下来,抛弃了他,猪马用气缓缓地呵他才活了下来。长大,国王想杀他,追到河边,他用弓击打河水,鱼鳖就为他架起了桥。可见,天命不当他死,所以有猪马拯救;命该在夫余建都称王,所以有鱼鳖架桥援助。

  【原文】

  9·7伊尹且生之时,其母梦人谓己曰:“臼出水(1),疾东走,母顾(2)。”明旦,视臼出水,即东走十里,顾其乡皆为水矣(3)。伊尹命不当没,故其母感梦而走(4)。推此以论,历阳之都(5),其策命若伊尹之类(6),必有先时感动在他地之效(7)。

  【注释】

  (1)臼(ji)旧):舂米用的石臼。

  (2)母:递修本作“毋”,可从。《吕氏春秋·本味》作“毋”,可证。

  (3)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本味》。

  (4)走:离去。

  (5)参见《淮南子·俶真训》。

  (6)策命:君主封后妃、侯、王、将相、大臣的命令称做“策命”。

  (7)在:根据文意,疑“去(厺)”形近而误。

  【译文】

  伊尹快要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梦见有人对自己说:“石臼冒出水来,赶快朝东边跑,不要回头看。”第二天早上,她看见石臼里果然冒出水来,马上朝东跑了十里,回头一看她住的地方,完全被水淹了。伊尹命不该被水淹,所以他母亲感受梦的启示而离开。按这来推论,历阳城中,那策命像伊尹一样的人,一定会有事前感动让他们躲到别处去的预兆。

  【原文】

  9·8齐襄公之难(1),桓公为公子(2),与子纠争立(3)。管仲辅子纠,鲍叔佐桓公。管仲与桓公争,引弓射之,中其带钩(4)。夫人身长七尺,带约其要(5),钩挂于带,在身所掩不过一寸之内,既微小难中,又滑泽铦靡(6),锋刃中钩者,莫不蹉跌(7)。管仲射之,正中其钩中,失触因落(8),不跌中旁肉。命当富贵,有神灵之助,故有射钩不中之验。

  【注释】

  (1)齐襄公:春秋时齐国君主。公元前697~前686年在位。后被其堂兄弟杀死。参见《左传·庄公八年》。

  (2)桓公:参见3·2注(12)。

  (3)子纠:公子纠,齐襄公之弟,齐桓公之兄,曾与桓公争君位。失败后,奔鲁,不久被鲁君杀于笙渎。

  (4)以上事参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5)约:缠束。要:同“腰”。

  (6)泽:明亮。靡:细腻。

  (7)蹉(cu#搓)跌:失足跌倒。比喻差错,失误。这里指从带钩上滑到旁边去。

  (8)固:随着。

  【译文】

  齐襄公被害,桓公成了公子,与子纠争夺立为君主。管仲辅佐子纠,鲍叔牙辅佐桓公。管仲跟桓公争,开弓射箭,定要射中桓公腰带上的钩。人身高七尺,带子缠在腰上,钩在带上挂着,钩在身上占的地方不会超过一寸,既微小难中,又光滑锐密,锋利的箭头射中带钩的,没有不滑落到旁边去。管仲射箭,正射中桓公的带钩,箭碰着带钩随即跌落在地,没有误中钩旁的肉。桓公命该富贵,有神灵的帮助,所以有射钩不中的应验。

  【原文】

  9·9楚共王有五子(1):子招、子圉、子干、子皙、弃疾(2)。五人皆有宠,共王无適立(3),乃望祭山川(4),请神决之。乃与巴姬埋璧于太室之庭(5),令五子齐而入拜(6)。康王跨之(7);子圉肘加焉(8);子干、子皙皆远之;弃疾弱,抱而入,再拜皆压纽(9)。故共王死,招为康王,至子失之。圉为灵王,及身而弑(10)。子干为王,十有余日;子皙不立,又惧诛死(11),皆绝无后。弃疾后立,竟续楚祀,如其神符(12)。其王日之长短,与拜去璧远近相应也。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随入拜,远近不同,压纽若神将教跽之矣(13)。

  【注释】

  (1)楚共(g#ng工)王:春秋时楚国君主,公元前590~前560年在位。

  (2)子招:又作“子昭”,即楚康王。公元前559~前545年在位。圉:《史记·楚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都作“围”,可从。子围:即楚灵王。公元前540~前529年在位。子干:又称“子比”。灵王死后,被立为王,很快被其弟弃疾逼迫自杀。子皙:曾作楚国令尹,后被其弟弃疾逼迫自杀。弃疾:名居,即楚平王。公元前528~前516年在位。

  (3)適(d0敌):通“嫡”,正统,正宗的继承人。

  (4)望:古代祭名。指对山川之祭。

  (5)巴姬:楚共王的宠妄,璧:玉器名。平而圆,中央有孔,边比孔大一倍。太室:太庙的中室。

  (6)齐(h1i斋):通“斋”,斋戒。

  (7)康王:即子招。跨:跨越。

  (8)加:这里是压的意思。焉:指代词,相当于“之”。

  (9)纽:指玉璧上穿丝绳的纽。

  (10)身:地位。这里指即位。弑(sh@士):古代臣杀君,子杀父叫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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