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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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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换上这个吧,你的衣服还留着,但应该都不合身了。”南霁云拿出一件自己的衬衫来,递给盛晚归。
盛晚归接过衬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到床上,抚摸着纯棉质地的面料。
南霁云只喜欢穿纯棉的衣服,不管是贵还是便宜,给她买的衣服也都是纯棉的,他说,纯棉的制品质地柔软,细腻,对皮肤是最好的。
以前盛晚归最喜欢穿南霁云的衬衫,肥肥大大的,能到膝盖以上,宽大的袖子就像是京剧中的水袖一样,盛晚归喜欢甩来甩去,觉得非常有趣。
盛晚归换上,发现南霁云的衬衫还如记忆中一样的宽大,露出一对洁白光滑的小腿。若是在以前,盛晚归是会就这样出去的,可现在,她觉得不妥当,打开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以前南霁云精心帮自己挑选的衣服,盛晚归一件一件的滑过,每一件里面似乎都有一串笑话,一段趣话,一段和南霁云的美好回忆。
盛晚归选了一件短裤穿在身上,这是她十六岁的时候,在街上看中,吵着非要买的,南霁云说她穿着肥,她就非不信,试过之后明明腰身宽出一尺多,她就非得说合适,南霁云无奈的刮着她的鼻子,叫她“小无赖”。买回来之后,当然是穿不,盛晚归只把它放进衣柜里。那时候,仗着有人娇宠,简直无法无天,盛晚归活到21岁,对她最好,最疼她的人就是南霁云,甚至连爷爷都赶不上他,那个叫南霁云的人,简直就将她当成是掌上明珠一样的爱着。
盛晚归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南霁云也换好了家居服,竟还是几年前一起买的那套,她的是粉红色的,他的是蓝色的,已经褪色很严重,袖口领口之处也都被磨出毛毛的边。
所有的所有,仿佛都没有变过,都维持着她走时候的样子,就好像盛晚归只不过是去学校上课了,晚上放学还会准时准点的回家一样。
盛晚归的眼睛又湿润了,四年的时间呀,就是有1460个日日夜夜,她似乎看见了南霁云每晚的坐在沙发上孤寂的等待着她的样子,陪他的只有那盏不算明亮的灯。
“饿不饿?”南霁云眼神热烈得灼人,随时的就将视线放在她身上,就像影子一样,时刻不离,仿佛要将这四年没见过的统统都补上,却又怕吓着了她,只渐渐收紧眼中的光芒。
盛晚归点点头,说:“有点。”
南霁云很高兴听到她说这句话,就像以前一样毫无芥蒂的,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客套,没有顾忌、掩饰,忙问着:“想吃什么?”
盛晚归扬起尖尖的小脸,脸上被刚才的眼泪憋得通红,说:“想吃你做的炸酱面,这些年来,吃过很多的面馆,都没你做的好吃。”
南霁云立刻眉开眼笑的说了句:“等着,马上好,便钻进了厨房。”
南霁云会做饭也是因为她,盛晚归家里的保姆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奶奶,在盛家工作了一辈子,却也只会将饭菜做熟,至于色香味嘛,就是想都不要想的事儿。盛晚归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南霁云便偷偷的带她出去下馆子,被爷爷盛壮北知道后,痛骂了一顿,说他们奢侈浪费,吓得盛晚归再也不敢去了,南霁云便自己琢磨着做饭做菜,然后偷偷的给她开小灶,居然也做得有模有样。
盛晚归吃着炸酱面,和记忆中一样熟悉的美味,鼻子又是一酸,眼泪险些流下来。
南霁云坐在一边,就像欣赏一幅绝美的山水画一样微笑着看着她,扯出一张面巾纸来,擦着她唇边沾上的酱汁,这是做过无次数,无比熟稔的动作,能这样静静的看着她,给她做一碗面条,拭去她脸上的脏东西,便是人生最美好的事儿,千千万万的思念,变化成这一种温馨的恬淡,南霁云觉得便将时光留在这一刻人生也不遗憾。
盛晚归喝了一口水,不经意的问着:“馨岚姐呢?”她从一进屋就已经知道,这个屋里除了她,没有别的女人的痕迹,南霁云当然不止这一处房子,但这里明明就有人一直生活着,她走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订婚了,4年的时间,早该结婚了吧。
南霁云沉默了一下,淡淡的说:“她不在这里。”
盛晚归其实很想问:那她在哪里呢?你们怎么样,结婚了吗?但南霁云很快就把话题岔开了:“再来一碗吗?”
盛晚归摇摇头,问着:“你怎么不吃?”
“我不饿,你吃就好。”看着她吃得可口,他就比自己吃到还要高兴。
盛晚归吃完饭后,习惯性的收拾碗筷,南霁云眼中闪过一丝痛楚,一丝惊异,他的晚儿以前吃完饭,都会摸着肚子耍赖:“我吃的太饱了,动不了了。”
可现在的盛晚归就自然而然的跑去刷碗。
“我来吧。”南霁云跟在头后面,说着。
盛晚归笑笑,麻利的打开水龙头,说:“这些事儿,我都会做了,想起以前,真是太懒了,什么都不做,小南叔叔,你把我宠坏了,其实这些家事都很简单的,除了饭菜我还做的不好之外。”
南霁云心里涩涩的苦味,原先什么都舍不得让她做,像眼睛一样的呵护着,终究抵不过这四年的心酸生活。
以前再亲密无间,隔了这么久的时间,也变得隔阂起来,盛晚归觉得很紧张,故意打了一个哈欠。
“去睡吧,被子枕头都是新换的,你不在的时候也经常换洗。”南霁云说着。
盛晚归捂着嘴打着哈欠走进房间里。
“晚儿。”南霁云从后面叫住她。
盛晚归停住脚步转身。
“晚安!”南霁云轻轻的说。能这样的跟她说着晚安,比谈成一笔上千万的生意还让人满足。
“你也是,小南叔叔。”盛晚归转身进到房间里,关上门。

心病

回到温暖的小屋,盖着熟悉的被褥,盛晚归很快的就酣然入梦,这些年来,她已经习惯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之下都能睡着,但半夜里,却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
盛晚归连忙起来,走进客厅,打开大灯。
只见南霁云躺在沙发上,手凭空的抓着什么,身体乱动着,额头上满是大汗,紧皱着眉头,嘴里喃喃的叫着:“晚儿,不要走,不要走……”。
被梦魇住了。
盛晚归跪坐在他面前,握住他的凹凸不平的大手,轻轻的说:“小南叔叔,我在这里。”
南霁云身体不再抖动,他紧紧握住盛晚归的手,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将它放在自己的脸庞,嘴边露出一丝笑容。
盛晚归仔细的端详着他的面容,还不到30岁,鬓边却生出许多华发,紧皱的眉头抚也抚不平,这是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少年得志的小南叔叔吗?仅仅四年的时间,他却憔悴如斯,是因为自己么?
盛晚归轻轻靠在他的胳膊上,闭上眼睛。
南霁云目送盛晚归进入房间后,便回想着今天晚上经历的事情,恍然如梦境一般,感觉不像是真实的,他爬起来,看到玄关处盛晚归的鞋子才安心的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不是幻觉,但躺在床上,身体很疲惫,脑子却异常的兴奋,一会儿为找回了盛晚归而激动不已,一会儿又怕盛晚归再次偷偷的跑掉而担心不已,后来,索性就睡到沙发上,想着,她那里一有动静自己就能听到。
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意识模糊的时候,梦到了四年前的盛晚归,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包,怨恨而狰狞的看着自己,说:“小南叔叔,我恨你!”,然后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自己拼命的追赶着,明明只有一只手的距离就能抓到她,却始终就是追不上,他焦急万分,叫喊着她,她就是不肯回头,忽然间,她的脸转了过来,幻化成4年后的她,微笑着向他伸出小手,他立刻握住……
睁开眼睛,南霁云看到蜷缩在身边的小小人儿,整个人变化成软软的一滩春水。就这样静静的相守就好了吧,哪怕一辈子都只是她的小南叔叔,一辈子都不让她知道自己绵绵的情感,也是值得的吧。
他轻吻着盛晚归光洁的额头,心满意足。
将盛晚归放置在床上,他起身出门,将门锁好,去买早餐。
盛晚归喜欢喝离此很远处一家粥铺的皮蛋瘦肉粥,喜欢吃相反方向一家老店里的小笼包子,清早起来去为她买早餐,是这四年来他无法实现的一个梦想。
今天得以实现,他兴高采烈,这寂寞的路程也变得多彩起来,看着天边升起的淡黄色的朝阳,看着路边带着露珠的小树,看着街上零星的行人,只觉得他们都可爱无比。
早餐买回来,盛晚归已经洗漱完毕,以前不叫三遍不起床的小懒猪,已经将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阿姨会来收拾的,你不要做这些,快来吃早点。”南霁云将粥盒打开,满室飘香。
“起来闲着没事。”盛晚归说着,忽然嗅到了粥的香气,忙惊喜的吸着:“哇,我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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