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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青春-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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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班,你可以不认识林林七,可以不认识马小云。但你一定要认识莫琴和许非非。前者是我们班长,后者是我们班的团委兼宣传部长。
马小云就是我们班主任。而零零七?不错,就是我,我叫林林七。但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周星驰主演的那位特工。我姓林,双木林的林。我不怎么喜欢爸妈给取的这名字,但无奈,我爸当年给我取名的时候,也没料到未来某一天会有个叫周星驰的人拿零零七这个谐音名字拍成电影。托了他的福,班上的一些女星迷也对我情有独钟。因此我在本班拥有一定名气和地位。现在我是第三组组长。
2
不可否认我长得丑,可是我很温柔,这点,我从未对女生说谎。尤其是许非非。可是我也很无赖,这点,许非非从未对我说谎。
传说中的文科班女生都比较笨,头发长,见识短。尤其是漂亮的女生。虽说许非非有着魔鬼的身材,天使的面孔。对于理科却一窍不通。她数学是我们班最差劲的。平时考个59分已经是极限了。她上课也会认真听讲,据说(她本人口供)是左耳进右耳出。我喜欢看她认真听课时挺得笔直的腰板,更喜欢看她皱着眉头极力理解老师所讲内容沮丧的脸——老师问,同学们听懂了吗,她跟着其他同学一起拼命点头,然后老师微笑着继续讲下面内容——女孩子就是死要面子,实际上我知道她一点也不懂。
在她屡次测验不及格,并且再次拿了个鲜艳的59分时,她跑来向我诉苦。抱怨说,我已经竭尽全力了。然后向我求救。
“无赖,这该怎么办啊。老学不好。”表情有点委屈,却可爱得让我着迷。虽然她屡次在我面前唤我无赖,偶尔叫一下林林七,但我对于漂亮女生总是心太软。铁不起心肠。
“去请教莫琴吧,她也学得挺好。我人笨,教不好,反而耽误了你,实在爱莫能助啊……”虽然说我是班上数学学得最棒的,但对于班花级人物的请求,我还是作出一副漠然置之的厚颜无耻表情(最后一个成语是许非非加上的)。或许男生们都是象我这般,用无赖的嘴脸逗女孩子的吧。
你!她眼睛瞪大了,然后我听见她鼻子里哼了一句,扬长而去。
直到某一天,她考了个47分,她终于忍不住了,又乖乖跑来向我请教方法。看着她很有诚意地看着我的虔诚表情,我慢悠悠地放下课本,一本正经地说,好吧。事到如今,我不点拨点拨你是不行的了。好吧,告诉你,先把你的头发剪掉吧,再买个棉花塞把你的右耳塞上……
就算我是女生,我也想臭扁林林七这个无赖一顿。所以结局可想而知——我遭到许非非一场前所未有的暴打。
3
实际上许非非也不好意思向莫琴请教。莫琴曾辅导过她一段时间,估计也有两个月了。据说不仅效果不好,莫琴向她灌输的大量公式概念也导致她消化不良,甚至对数学产生了反感。所以,莫琴只得说,让许非非学好数学,无非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后来许非非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天生缺乏数学细胞。
许非非与莫琴就象是两个相对面。假如一边是天使,另一边就是魔鬼。莫琴平凡的五官,野兽的身材加上魔鬼的面孔,配合凌厉的一张嘴,就组成了我林林七今生最惧怕的人物——一个集智慧,勇敢,坚强,好胜与自信的女孩。对于班上的违纪行为——多数是我犯下的,因为我爱讲话。她就严词斥责,板起脸,一本正经地教训人。唠唠叨叨十足一八旬老太。她文科很强——加上我理亏,所以跟她辩论只有我词穷的份。
假如辅导许非非是点灯白费蜡,那么跟莫琴争吵就是点了盏费油的灯。加上她那方支持者众多,我林林七还尚有自知之明,所以妥协是我一贯奉行的外交态度。
实际上我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哎,怎么说对方也是个女孩啊。我总不能来真的吧。论智慧跟能力呢,我一直比他矮一点点,但论身高跟武力,我一直比她高一点点。——说这话也只敢在男生宿舍。然后引来大伙一阵哄笑。
我和莫琴闹得最僵的一次,是因为她向老师报告我经常抄许非非的作业,所以马小云从职位栏上把我名字一划,撤了我组长的职。
我也承认我确实很懒。既然是懒人,不抄作业能叫懒人吗?而且抄一次半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实际上我抄了不止一次了。许非非对我总是太好。让我无法抗拒她的善良。
但我还是很气愤,虽然组长地位低,做不做没什么大不了。但我觉得自己丢掉了一定的尊严。——我把这话向许非非一说,她听到“一定的尊严”,大笑了一星期。她会指着我鼻子说,你果然是无赖。
吵到最后,我甩下一句,“但你见过无赖自己做作业的吗?”我当时是这么对莫琴说的,而许非非一个劲地笑我的强盗理论。
然后我扬长而去。——许非非捂着肚子说我不可救药了。
此时我在饭堂里跟许非非讲起来,还是愤懑不已。而她还笑,我脸一沉,要走的样子,她止住笑,拉住我说,哎,别走啊——。
饭堂人很多,无数漂亮的女孩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流水一般在眼前川流不息。面前还坐着许非非这个美人儿,我终于忘记了愤怒。这样的环境下对于增加食欲是一种极大的帮助。我还抱怨什么呢?
之所以和她出现在此时此景,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学好数学。而她是个难缠的女孩,认定的事改也改不了。鉴于她和我关系较好,平时我也太过善良,所以她把目标定在我这。
每天中午吃过饭,我得陪她一起去课室,翻开厚厚的数学课本,从高一高二内容开始辅导。
从此,我宝贵的午休时间就这样被流失了。
4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久,我默默耕耘,无名无分,而许非非数学成绩也有了点好转。
星期六早上吃早餐时,就看见莫琴和几个女同志在唾沫横飞地侃大山,面前是白花花的猪脑一样的粥。估计她们喝口水都喝饱了。不知干嘛,许久没和她讲话,生疏了许多。气也似乎消了。我有了跟她和好的冲动。吃过早餐我去跑了一阵子步,同行的是健安,接着他还和我去了一会儿足球场,踢了半个小时足球,其间射进三个球,也被人拌倒在地五次,离开时飞起的最后一脚差点把一个同志的门牙踢下来。然后吃午饭,午饭了就睡觉。睡觉发了一个恶梦。
醒来已经是三点。正赶上文学社第二次面试。我穿好衣服,匆匆忙忙跑下楼。
我想进入文学社已经老久了。用许非非的口气说,我是蓄谋已久。
文学社是我们学校除了广播站之外第二大社团。
文学社之所以是大社团,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文学社里有好多漂亮的MM,进入文学社意味着可以与美女共舞。年轻的君子们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但我对漂亮MM目前还不怎么感兴趣,这至少说明我是单纯的,单纯的还未长到君子年龄的小男孩。关于文学社的招聘,上星期六第一次面试我已经通过,当时负责面试的是一个头发长得很抽象的同学,戴了黑色边框墨镜,嘴角时不时会抖一下。说他头发抽象,是因为他把它梳得骄傲无比,象一堆零乱的火焰,更象一只长发火鸡。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那是艺术。接着反问一句你不懂艺术吗?我想想觉得也是,我看不懂的东西应该算是艺术吧。所以我又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一直不懂艺术。面试时男孩把一本杂志拿给我看,指着上面的文章问我说对上面的东西有何评价。我只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学校文学社的杂志,我一直不吭声。后来那男孩敲敲桌子说喂喂同学请你发表意见。我指着杂志对他说你拿反了。他拿回去,看看也觉得是,把杂志倒过来又递到我面前。我翻了三两下,指着其中的一篇文章,举双手作赞成状,说我就最喜欢这篇,而我的评价是只能言传而不能意会。火鸡男孩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欣喜地说这是我文章呀,你真有眼光。然后满意地笑笑在名字上一勾。于是我就通过了。
今天的太阳热辣辣的,阳光强烈而刺眼。周围空气一片寂静。我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
赶到面试地点,我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请进。感觉这声音很熟悉。推门进去,我傻了眼。
居然是她。
5
莫琴喝了口茶,吐出一团白气。说,不要紧张,同学,随便聊聊吧。——我还确实紧张。换作别人,我还不当一回事。但糟糕的是,我没想到,莫琴居然是文学社社长。而旁边坐的居然是许非非,文学社主编辑。——想不到,这两人还搞到一块了。
莫琴七七八八地问着我各种问题,鼻子上跳跃着几丝阳光。我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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