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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异史-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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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中的几个人见林清华进来,忙迎上前去打招呼。林清华笑着说道:“不是跟几位说了吗,从现在起,几位就是我的幕僚了,用不着这么客气,应该客气的是我,我还要呼诸位为先生呢!”
帐篷中的不是别人,却正是那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见林清华这么客气,他们三人相视一笑,黄宗羲道:“公爷客气的很,但这尊卑之礼还是要守的。”
林清华道:“什么尊卑之礼?我不是已跟诸位说了吗?人生而平等!你要再这么客气,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说完,故意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顾炎武道:“既然公爷不讲究,那我等还讲究什么呢?就依公爷就是!”
“这就对了!”林清华高兴的说道,他环顾四周,问道:“莫先生哪儿去了?刚才我还在千里镜里看见他站在门口呢!”
王夫之说道:“刚才有兵丁进来禀报,说有人在军营之外聒噪,说要求见公爷,莫先生先去看看。”
说话间,莫不计已经领着一人进来了,他身后那人一见林清华,就连忙向着他行了个大礼,惊的林清华赶紧走上几步,将那人拉起。
此人不是别人,却正是那冒襄。
林清华奇道:“辟疆兄何以行此大礼?切莫折煞了我。”
冒襄不好意思的说道:“不行大礼无以表达冒某的感激之情。”
林清华问道:“辟疆兄何出此言?”
冒襄道:“侯爷,啊……不,应该是公爷了。公爷的救命之恩,冒襄怎敢忘却?若非公爷出手相救,恐怕冒襄已经与那阮大铖一样做了刀下之鬼了!”
林清华笑了笑,说道:“你是听谁说的?”
冒襄道:“公爷不必否认,这事的前前后后我已经听朝宗兄讲清楚了,知道公爷在其中出力甚多。”
“哦,原来你是听侯方域说的啊!”林清华恍然大悟,他走过去,拍了拍冒襄的肩膀,问道:“怎么?他现在做了官,你却怎么还是布衣白身,不和他一起为朝廷出力啊?”
冒襄道:“惭愧,惭愧!冒某一向淡薄名利,不愿处身于俗务之中,经此一难,冒某心智更坚,决心从此以后寄情于山水之间,放纵于田园之中,绝不再步入官场。”
王夫之走到冒襄身边,说道:“不若冒兄也与我等一样入幕楚国公府,这样既可为黎民造福,又可免去官场上的那些尔虞我诈。”
冒襄笑道:“冒某心意已决,诸位就别再劝了吧。此次冒某前来楚国公军营,一为答谢楚国公相救之恩,二则是顺便带着家人返回家乡,早日与乡邻高堂相聚。”
“哦?这么说‘青莲女史’也到了这里喽?”听到冒襄想回家乡,王夫之调侃道。
“正是。”冒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王夫之笑道:“早就听说辟疆兄有一贤内助,不仅精通琴棋书画,而且做得一手好菜,今日既然来到这里,不妨也让我等见识一下‘青莲女史’的手艺如何?”
冒襄道:“那是别人谬赞,内子对于这厨艺只是略微粗通,说不上什么妙手。”
“辟疆兄过谦了!”黄宗羲凑趣道,“我也听说尊夫人厨艺绝佳,尤其是那‘虎皮肉’更是一绝!”
王夫之插嘴道:“太冲兄好象还忘了一样啊!”
“哦?我忘了什么?”黄宗羲问道。
“你忘了‘青莲女史’最擅长的并非是做菜,而是做糕点,尤其是酥糖,那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他闭上眼睛,一边回味一边说道:“上次辟疆兄曾经亲自送给我一盒‘青莲女史’亲手做的酥糖,虽然大多数都让府上的那些谗猫给吃了,但我也曾尝了几块儿,当真是好吃。”
“哦?有这事儿?”黄宗羲回过头望着冒襄,作揖道:“既然这样,那就有劳辟疆兄代我向‘青莲女史’求个情,也为我做上一盒酥糖,也免得听得心里痒痒的。”
冒襄哈哈一笑,说道:“要说你要别的东西我没有,可这内子亲手做的酥糖可是有不少呢,我本来就准备当做土产送给楚国公的,既然你也想要,那我就做个顺水人情送给你些,也免得你以后到处说我厚此薄彼。”
几人听完哈哈大笑,纷纷叫嚷着要见那“青莲女史”。
众人簇拥着冒襄出了帐篷,来到一架马车边,由冒襄将那车中的一名女子引了下来。那女子向几人道了万福,口中说道:“小宛见过几位大人。”
听了黄宗羲的介绍,林清华方知原来此女竟然就是“秦淮八艳”中的那个董小宛。“想不到董小宛居然是冒襄的老婆,看来那顺治皇帝的老婆董鄂妃肯定不是这面前的董小宛了!”林清华望着面前的这个董小宛,心中却想着别的事情。
冒襄本来决定马上就返回家乡的,但经众人挽留,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准备与众人盘桓几日后再行离去。
安顿好了冒襄夫妇,林清华就领着卫兵直奔校场,准备主持镇虏军各部队的实弹射击比赛。比赛分两组,一组为使用快枪的近卫旅,另一组则为使用遂发枪的其他部队中挑选出的代表。快枪比的是准确性,而遂发枪则比的是装弹速度与火力的密度。
他之所以举行这样的比赛,主要是想从中挑出一些部队作为突击部队使用,并且希望能从快枪手中挑选出一些神枪手,将他们加以严格的训练,以便组成一支狙击手部队,将先进的狙击战术广泛的应用于战场之上。
“砰”,一个挂在一百丈外的一根木杆子上的葫芦被打穿了一个洞,葫芦里装着的水从子弹洞里流了出来。
“好!”林清华大叫一声,他望着那名蹲跪在地上、正在将枪栓拉开的那名士兵,说道:“你站起来。”
那士兵显然此时才注意到林清华站在自己的身后,他提着快枪愣愣的站了起来,过了半天才想起来应该敬礼。
林清华还了个军礼,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个部队?”
士兵的情绪稳定下来,回答道:“报告!我叫土根,在近卫旅一团二营一连三排一班。”
林清华接着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进部队的?”
土根道:“报告!我是上次鞑子进攻汝宁两个月后进的镇虏军,后来近卫旅扩编,我因为枪法好就被召进来了。”
林清华对他笑了笑,说道:“不错,你的枪法很好,你现在还是普通士兵吧?”林清华在士兵的左胸前的军服上看了看,并未看见军官的标志。
土根道:“报告!我是普通士兵,我的枪法并不是部队里最好的,还有个人比我打得还准!”
“哦?是谁?你把他叫来,让他给我打几枪看看。”林清华对于这名士兵的耿直很满意。
片刻之后,土根从他们班又拉出来一名士兵,向林清华敬了个礼,说道:“报告!这个人名叫柱子,是和我一起进的部队,他的枪法比我还要好,说句夸张一点儿的话,他的枪法比得上当年的那个百步穿杨的家伙,好象叫什么……鸡的。”
“是养由基!”林清华提醒道,他向柱子说道:“你现在向那个葫芦打两枪,让我看看。”
柱子一言不发的敬了个礼,随后走前几步,上膛、扎步、举枪、瞄准一气呵成。“砰”的一声,葫芦明显的摇晃了几下,“砰”的第二声枪响过后,葫芦的上半截整个被打烂,葫芦掉在了地上。
林清华很惊讶于这名士兵的枪法,因为他知道,现在的快枪的加工精度并不能让人满意,因而准确性也就不高,能在一百丈的距离上连续两次命中葫芦大小的目标,这份本领绝对假不了。
林清华高兴的问道:“你的枪法是怎么练的?”
柱子道:“报告!我每天一有空就举着枪瞄准,而且我手中的这支枪是我用三个月的军饷跟别人换的。”
“难道你也发现这些枪并不是都很准?”林清华问道。
柱子道:“是的。这些枪中能够象这支枪一样百发百中的很少,大约每百支中能有一支就不错了。”
“你最远能打多远?我说的是打中。”林清华对于现在这种没有瞄准镜的枪的性能很关心。
“报告!我最远能打中两三百丈外的一头猪,再远就打不中了,主要是看不清。”柱子老实回答道。
“好!不错!”林清华转头对二人所在的连的连长说道:“从现在起在你的连里新设立一个排,由土根任排长,柱子任副排长,专门负责训练神枪手。你再去找军需官,让他给这个排调来最好的快枪,让柱子来挑。”
随后,林清华将土根和柱子拉到一边,将现代狙击战术大致的讲了一些,命他二人仔细揣摩,以便尽快训练出一支小型狙击部队。
在他给二人讲述狙击战术的时候,射击比赛的结果已经揭晓,不出林清华意料,张狗蛋的那个营成绩不错,居然得了第二名,作为奖励,林清华下令给得到前五名的部队每名士兵加赏饷银三两以资鼓励。
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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