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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与青梅竹马的惨烈修罗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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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老样子,真容易害羞呢,这点我也很喜欢。」

    你这个……

    别得意忘形了,真凉。

    我绝对不会屈服于女色的。

    你的头发才不香!

    你的呼吸才不会让我耳朵发痒!

    况且我的手才没、没、没碰到软绵绵的膨胀物!

    呜啊。

    喔喔喔。

    「锐~~?」

    陷入幻觉状态中的我瞬间回神。

    只见千和用力咬紧下唇,上吊的眼睛狠狠瞪着我。

    好可怕……

    是哪个家伙替她取绰号叫「吉娃娃」的?

    不管怎么看,她都像土佐犬(注:日本斗犬的一种。)吧?

    「竟然敢、竟然敢、竟然敢在我面前调情!」

    「因为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

    你们为什么都要重复讲三次?

    「哼!说谎不好喔,夏川真凉。相亲相爱?哪里啊?锐不是冷汗直流吗?怎么看都是一直想逃吧!」

    不对,让我冷汗猛流、一直想逃的原因,主要是你发出的怒气。

    ……但我说不出口。

    因为我还想保命。

    「哎呀,这种文雅的个性,正是锐太的魅力所在吧?像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孩是无法理解的。」

    真凉的眼睛闪烁着恶作剧的光芒,并且积极地勾紧我的手臂。

    千和渐渐板起面孔说:

    「是、是你的个人喜好很怪吧?」

    「哎呀,我可不想被一个到高一还爱穿小熊内裤的人批评我的喜好呢。」

    不对不对。

    千和穿那种内裤的年纪应该是小四左右吧。

    她现在应该不会……

    「什、什什什什!什么啊!不行吗!」

    哇喔。

    这家伙自爆了……

    「那是因为人家喜欢小熊……!」

    「真是拿你没辙啊……」真凉对着泪眼汪汪的千和摇摇头说:

    「先不论你的喜好,不过穿这种内裤可不能吸引男士喔?」

    「我、我才没想过用内裤吸引男人!我又不是痴女!」

    「不对,身为少女,必须随时能接受爱人同床共枕的邀约,随时穿着最高级的内裤。」

    「既然这样,穿小熊不就好了!不是很可爱吗!」

    「能够接受那种内裤的只有小学生,高中生还是要穿『黑色』来一决胜负——我说的对吧?锐太。」

    「咦?」

    话题怎么忽然转到我身上了。

    「锐太喜欢的颜色,是感觉成熟性感的黑色吧?」

    「小熊很可爱吧?比较适合我吧?」

    真凉挂着笑脸,千和泪眼汪汪,两人各自一步步逼近我。

    我搔搔鬓角说:

    「哎哟,对象如果是你们的话,不管内裤怎样,我都会拒绝。」

    「啊?」

    「咦?」

    「……没事。」

    她们同时以可怕的眼神瞪我,于是我沉默不语。

    这两人只会在这时候一个鼻孔出气。

    「锐太今天特别冷淡呢?你可以像平常那样发出『真凉的内裤!今、今天穿什么样的?嘿嘿!』的奇怪声音,一边滚来滚去啊?」

    「我没做过那种事吧!」

    「锐平常都干那种事?」

    「我都说没有了!」

    「犯人在否认罪状。」

    「谁是犯人啊!无论如何,都不该对男友说这种话吧!」

    「……对不起。」

    真凉很温顺地道歉。

    「我刚刚那些刻薄的话不是真心的,那是我养成的坏习惯——可以说是年轻不懂事吧。」

    「什么意思?」

    真凉垂下眼帘,说:

    「我国中有一阵子很崇拜一个漫画里的角色,那是个妖艳又饶富魅力、讲话刻薄的美女。我想象她一样,于是模仿她的行为和口吻,导致到现在还留着那个习惯。」

    「……喔喔,原来如此啊。」

    嗯,也不是不能理解。

    我以前也很崇拜少年漫画里出场的冷酷反派角色,模仿他的口气和作风使坏……虽然我是垃圾都不敢随便乱扔的胆小鬼。

    「因此,我那些刻薄的话没有什么深意,请你当成耳边风,别在意,半价便当先生。」

    「这是什么绰号啊?」

    「意思就是快到保存期限的男人。」

    「听起来明明就很有深意!」

    我没办法当成耳边风。

    不管心胸再怎么宽大的人都没办法吧……

    「锐,这女的到底哪一点好了?你该不会是受虐狂吧?」

    千和泪眼汪汪地问我。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

    我遥望夕阳,任凭狂风吹袭身躯。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春咲同学。」

    真凉莞尔一笑:

    「锐太想要的,只有我的肉体。」

    「我拜托你,不要再说了————!」

    ——算了,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这是我时而度过修罗场难关,时而受困在修罗场的故事。

    ----------

    春咲千和

    高中一年级,锐太的青梅竹马。

    个性傻里傻气,原为剑道社成员。

    喜欢的词是「吃到饱」。 

第一卷 1 高中生活的开端是修罗场

    虽然是自己宣称,但我是「反对恋爱者」。

    恋爱这种东西只是一场骗局。

    它是一种热病。

    如果在大庭广众下看到调情的情侣,任谁都会觉得「很讨人厌」吧?都会想要他们「闪远一点」吧?这才是恋爱的真面目:因为脑内啡之类的大量分泌,让人陷入失去羞耻心的状态。如果别人要谈恋爱,我觉得「随他们开心就好」,至于自己可不行,就算不是在大庭广众下,我也不想做那种丢人的事。

    ——为什么?要是我将上述想法说出口,别人应该会笑着这样回答吧:

    「你是在逞强吧?」

    「这是你不受欢迎的借口吗?」

    哼。

    说我不受欢迎?

    才没那回事。

    也有人向我告白过。

    那是我在若叶幼稚园中班的时候!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这个道理我当然也懂。就像三流大学生说「学历哪有什么关系」一样不成体统,没有情人的时间=年龄的我这样说,也只会被当成偏见。

    所以我不曾对任何人说。

    可是这是我的真心话。

    原因来自我的双亲。

    小学时,我经常听父母谈起他们邂逅并相爱的爱情故事,就像恋爱电视剧的剧情一般。

    国中时,我则是经常听到像恋爱电视剧般已经结婚的父母,彼此的丑陋争吵声。

    然后,在我国三的夏季某日,父母与彼此找到的伴侣各自开溜,消失无踪。

    他们把我硬推给亲戚,只留下信与充抵养育费的房屋所有权状。

    ——你、们、是、人渣!

    我讨厌自己的父母以及恋爱这鬼东西,讨厌到几乎想以「伯方盐」(注:爱媛县的伯方盐业公司所贩售的食盐。知名廣告曲的歌唱方式是將每個字拆開停頓:「はつ!かつ!たつ!の塙!」)的节奏破口大骂的地步。

    当然,我也明白事理。

    并非所有人都像我父母。

    我知道更多人是谈了场幸福的恋爱,然后幸福地结婚。

    即使如此,是否会产生「我要谈场幸福的恋爱给你们看!」的想法又另当别论,毕竟就算不谈恋爱,人也能活下去,没道理非得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吧。

    首先,我没空。

    我有目标。

    我的目标是进入本地国立大学的医学部就读,成为医生。

    但是谈到医学部,代表要花一笔钱。

    我不能再给现在的监护人——冴子小姐增加负担了。

    桐生冴子小姐是我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姑姑,是连同我家房子一起接收,收养我的恩人。这种破烂的房子,如果赶快卖掉拿钱还比较好吧,没想到她竟然跟我说「你应该不愿意离开住惯的家吧」,特地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如果没有冴子小姐的话,我应该会被其他亲戚强制送到孤儿院吧。

    我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报恩。

    我所就读的县立羽根之山高中(简称羽高),会针对表现出色且学业优良、品行极佳的学生,提供国立大学入学考试的推荐资格(附奖学金)。

    这就是我锁定的目标。

    打从进入高中的第一次期中考,我的成绩就是全学年第一。国中时,我的成绩是「中下」,就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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