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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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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是1958年大吃大喝,大炼钢铁。当时的口号:“鼓足干劲搞生产,放开肚皮吃饱饭。”广东省全省一天三顿干饭吃了三个月,是在公共食堂吃的,连吃带浪费。有人问这么个吃法够不够,就要受批判。
   到1959年初就没有粮食了。
   1958年叫罗南县(罗定和郁南合并的),饿死人最多的是郁南。其中4个公社最为严重: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千官公社、桂墟公社和平台公社。其中又以千官为最。山区饿死人最多。有的人皮包骨,不敢看,有的人浮肿。有的全家死光。走不动,一般都是死在家里。有的趴在路边等死。我们生产队长全家都死光了。有的整个村子都死光了(南方村子小)。
   发现死人后开始抢救。大人饿死了,留下不少孤儿,民政局收容的孤儿建立孤儿院有几栋楼。对将死未死的人集中治疗,调粮食吃稀饭。集中起来后,稀饭吃得太多了,又撑死了一批。
   省委书记陶铸下命令:非正常死亡的人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这实际是让下面在统计饿死人数字时要控制。
事后,罗南县委书记傅正时被判死刑,但没有执行。1980年代平反后当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党委书记陈文被判无期徒刑。罗定事件后重新核实田亩,减轻负担。周恩来给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发了慰问电报。
毛主席在7000人大会上提到了罗定。
蔡廷楷是罗定人。据说是他最先向中央反映情况的,但《蔡廷楷传》里没有记述。
黄显标不愿详谈,第二天从广东省资料馆里看到不少关于罗定事件的历史资料:
据中共江门地委书记张进齐1960年9月20日向地委的报告,从1960年1月到8月20日止,占全县一半左右的公社,约27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不正常的水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1-8月统计,死亡达17000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62%,其中纯水肿死亡的3436人,水肿加其它疾病死亡的3918人,其它病死亡的10052人。在死亡人数中,劳动力6223人,占死亡人数的35。9%。最严重的地区是原郁南县桂圩、平台、建城、千官、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泗纶6个公社,共死亡8566人,占总人口的4。6%。桂圩公社死亡率达6。92%,建城公社为6。49%。另外还有因瘦弱不能劳动的有3万多人,身体健康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有20万人左右。从发生时间上看,这6个公社1月死亡711人,2月死亡932人,3月死亡1162人,4月死亡1623人,5月死亡1027人,6月死亡884人,7月死亡607人,8月1日到15日死亡301人。
桂圩公社是非正常死亡较多的一个公社,据地委调查组调查,这个公社1960年1月到8月死亡1278人,其中劳动力589人,占死亡人数的45%,占劳动力总数的5。6%。在全公社的129个生产队中,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是:15%以上一个,12%以上9个,10%以上7个,8%以上14个,6%以上26个,6%以下72个。另据三个大队调查,全家死亡的有10户,因父母死亡而留下孤儿的家庭65个。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留下孤儿180人无人照管,情况极惨,解决罗定问题的工作组来了以后,将这些孤儿集中抚养。
建城公社永高大队社员曾北数临死前两天,躺在床上哭喊:“共产党,给我一点粮食吧!”叫了两天得不到一点粮食而死去,群众谈起来仍痛哭流涕,非常悲愤。弃儿一度极为严重。县委、县人委和各机关门口都发现被弃的小孩。半年以来,全县先后发现劏小孩,吃死尸,吃人肉的事件7起。劏牛腿,割猪耳朵、割猪尾巴的现象也不少。偷窃和凶杀事件增多。
由于浮肿、瘦弱、饿死等现象发生,劳动力大量死亡,清明前下秧的只有种植面积的55%,大片田地丢荒。插下秧的田有40%不中耕追肥,禾草不分。牲畜大量死亡,桂圩公社1957底有生猪11000多头,1960年8月只有1000多头。
当时还有食品买卖,但价格高得出奇。桂圩是一个小圩镇,每逢圩日,有一百多个扶着棍子来做小买卖的人,东西很少,价格之高是从来没有过的,鱼仔一斤达2。6元。一个鸡蛋3角,一只鸡5元,连小蛇仔、蚱蜢、小虫也有人捉来卖,有人生吃小蛇、蚂蚁、蚱蜢。肚子饿,能吃的东西都吃。农民出卖家私、衣物现象也十分突出。桂圩公社桂圩大队有44。7%的家庭出卖过家私衣物,其余是无东西可卖的(本书作者注:和其它地方比起来,广东还是比较开明的,在其它省是不允许做小买卖)。
在死亡发生的时候,县委书记傅正时在电话会议上强调“清醒头脑,科学分析,划清界限,分清水肿,不要大惊小怪。”他的界限是,死前全部断粮才叫因水肿而死。并说:“报多了水肿、死亡,你们(指公社党委书记)也有责任,不是搬石头打自己的脚吗?”5月3日,在罗平召开的公社第一书记战地会议上,各公社认为水肿、死人情况严重,根据傅在电话会议上提标准统计,有水肿病人8947人,死亡915人(实际远不止此数),但傅正时认为数字太大,叫各公社再“核实”,结果,将水肿病人压缩到2325人,死亡人数压到606人,其中与营养有关的仅14人。事后总结教训时有人说:“罗平会议是杀人不见血的罪恶会议。这个会议不是采取有力措施对饥饿进行抢救,反而千方百计地捂盖子。”
谁要说真实情况,就说谁被扣上“个人主义”、“否定大跃进”、“看成绩一团黑”、“居心不良,别有阴谋”、“想叫县委坐牢”、“想搞垮我们,叫坏人上台”等帽子。县监委书记崔德志到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去检查,发现有几个食堂断粮停伙,情况严重,回来向县委汇报,傅正时不相信,反而批评崔德志“以后看问题要全面一些。”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第一书记王淑宜于1960年2月17日在一次会议上汇报了自己在罗圩大队调查的情况:死24人,水肿86人。话还没说完,傅正时就顶了回去,说:“王淑宜给高要七区事件吓坏了。”并说“这是阴谋”,“这是否定前任书记的成绩”。王淑宜是1955年高要七区死人事件受处分,1960年7月从高要七区调到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当书记的。4月底,另一县委书记肖轩风去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发现死亡1370人,其中直接与粮食有关109人,向县委汇报,又受到批评。与此同时县民政科长把同样的书面材料送给县委书记杨树槐,杨不仅不重视,反而说:“这是严重右倾,立场不稳,观点不明。”还说:“全县与粮食有关的死亡才20个人,你林田(林在上,田在下,读TANG)滨公社怎么会有109人?”硬要公社党委把109人改为6人才接受这个报告。
傅正时在地委开会时得知省委尹书记、地委张书记要到罗定县检查工作,于7月3日打电话给县农业办公室主任刘德风交待,水肿人数、死亡人数、粮食数要上下一致,前后统一,按罗平会议的数字为准。县农业办公室按这个意思给各公社打电话,要求各公社按县委的数字向省委汇报,并把数字一致落实到大队、小队。桂圩公社接到通知后,公社党委开了四个会,按县委分配的死亡47人非正常死亡7人(其实当时已死亡上千人)分配到各大队。
令人不解的是,一边大量饿死人,一边大量的粮食放在仓库里不给老百姓吃。直到1960年6月底,罗定县粮库里仍存有1100万斤稻谷。但是,除了县委第一书记傅正时和分管财贸的书记杨树槐以外,其他人全不知道有这些粮食。加益公社党委书记在县委扩大会议上哭诉说,过春节有几个大队断粮,曾三次打电话给傅正时,请求每人给半斤米过春节,傅不接电话。
罗定是蔡廷楷有家乡,蔡廷楷的亲属中也有饿死的。据当地传说,是蔡廷楷的亲属把真实情况告诉蔡廷楷,蔡廷楷再告诉周恩来,事情才得以揭露,问题才得到解决。其它地方没有大人物在北京工作,或者即使有大人物在北京工作,而这些人物并不关心家乡,盖子就揭不开了。
三、高要闹剧
高要县可以说是广东省的一个缩影,也是当时中国的一个缩影。在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死了不少人。由于这个县没有通“天”的大人物,上面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因而没有成为“高要事件”。在1958年-1961年任县委书记秘书的黄东文先生,在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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