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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终结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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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先站在尊重历史和常识的立场对为数不多的史实进行扩充,确定一个没有先验价值判断而能自圆其说的事件历程,然后才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对〃这样的〃历史感慨与解说。这样写出来的书,少了令人厌恶的居高临下指手划脚,多了平实与谦逊,赞成他的观点的人自然会心平气和地接受,不赞成的人也可以在心里提出不同的意见,而不会嗤笑着把书丢开。毕竟,作者的态度已经表明,这只是一种解释而已。为什么他挑选李斯这个其实资料甚少的人,而不是人生经历更丰富记载更详细的其他帝王将相,我不能在此乱猜,但这至少使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小说而不是举着历史解读的大旗,而作为一本小说,它也没有像其他写李斯的小说那样为其预设道德陷阱,结果蜕变成〃历史解读〃的另一模式,而是以一种脱离抑恶扬善、脱离褒此贬彼的文学形式出现,老老实实地把〃人物视角的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7节: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2) 

比起书名所表明的对权术的分析外,这本书之所以得到许多额外的赞誉,是因为作者广博的知识、认真的考证和信手拈来皆成文章的能力。如果说开篇荀子门下所谓〃中专班博士班〃之类还是作者信口的设定,后期越来越详细的制度考证和推测则证明了作者态度的认真。曹三只是个业余作者,但是在他力所能及范围内的考证,实在够让绝大部分古装电视剧的编剧汗颜。唯有当代人,唯有年轻人才懂得的词句、比喻、解说,和文言式的词句、论述并列在一起,一口气看下来,竟然风行水上、了无痕迹,全无拼凑之嫌,更无堆砌之累,令人不是拍案叫绝而是叹绝了,文言还可以这样用,白话还可以这样写!没错,单论语言功力,此书无疑凌驾于绝大部分网文乃至纸本文章之上,就连许多以所谓〃文笔优美〃著称的文章,在此书的流畅优美、一气呵成之前,恐怕也只好或多或少与〃拙劣〃搭上干系。或许,这还有一部分是要归于作者对叙述这个故事的激情和因此而层出不穷的创意吧,形散神聚也好,彩线穿珍珠也好,气为干文为枝也好,能把古今中外,三教九流,远到原始人类,近到超女选拔,从四书五经到现代物理,从老庄墨韩到弗洛依德,股票期货,数学程序,鲁迅小说,苏轼文论,陀斯妥耶夫斯基……这一切看起来像一个大杂烩可它还偏偏就不是大杂烩,作者这一招出得险,小说看起来有些失却了小说的样子而仿佛带了几分论说散文的影子(还是夹叙夹议),但它所依据的绝大部分细节却都是虚构的。这么广博零散的知识,多走一步将变成夸饰现才,少走一步又会变成画蛇添足,但作者巧妙地平衡成功了,流行歌曲、文言警句和当代人耳熟能详的内容混在一起,结果居然天衣无缝,读下来只想大叫爽快,并无一丝一毫的违和感。人物的大段对白,更是多采用文言形式,在火星文脑残体理直气壮的时代,在大多历史类小说和电视剧说话像做报告的时代,在符号多过汉字的韩式小说成为流行的时代,这只能称之为一种高贵品质了。   

与表面看起来的轻松、调侃不同,曹三始终是郑重的,不仅仅是因为偶尔出现的语气堪称古典的抒情片断,而在于,尽管叙事修饰时有夸张,在议论和分析、特别是大段的议论和分析时,他却总是平和和认真的,在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向读者传达着这样的一个信息:这些是我相信的,现在我告诉给你们。而不是得意洋洋的〃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怎么样,现在知道了吧?〃写到此处,我在想,也许让我最终喜欢上这本书的,其实不是丰富广博的知识,不是优美流丽的文笔,而是作者认真平实、有一说一的态度。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本名为〃流血的仕途〃的书中,并不像通常所想像的那样对权力斗争津津乐道,乐在其中。说得更准确些,津津乐道的人物是有不少的,但那不是作者,甚至不是李斯。越是有智慧的人,越是认真地投入和对待职业生活的人,越是不会把自己身处其中的环境和赖以谋生的手段拿来当成炫耀和谈资。   

我读网文的时候,总是留着心眼,不看得太进去。这个时代只要会上网会打字就能写书,随即涌现大量三观不正的作品。错字连篇满口胡话的东西,看两眼就决定点小红叉,而看似正直充实的文字,往往会看到后来才发现大大的不对味(这个是所谓的地雷罢),当初喜欢上这部作品,可因为那个〃流血的仕途〃的题目,仍然没有对它放下心来,也就泛泛地浏览。直到看到如下的段落:

〃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不可否认,这么一段话出现在一部仿佛以权术为卖点的文章里,其实是有点诡异的。但也正是这段话,让我最后放下心来接受这篇文章。我喜欢李斯但我不认同他的很多为人,那么作为一本写李斯的书,比把他骂得狗血淋头更不能让我接受的是,肯定(我认为)根本不应该肯定的东西。即便这不是最好的时代而是最坏的时代,天纲绝、地轴折、人理灭,礼崩乐坏,道废纲弛,人总是还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权利对不对。也许把这段话放在这里,还算是一种聪明的选择,至少还有一部分人,在关心权术时不经意地会扫到。总好过一本正经地大声疾呼出来,迅即埋没于一堆讪笑和板砖。   

不要理会封面上〃读一遍参透历史 读两遍醒悟人生〃的夸大其辞,不要理会封底上毫无技术含量的空话推荐,不要理会黄易风格和广告语模式的大小标题们,甚至不要理会〃流血的仕途〃这个毫无新意和品位的标题党书名。这本书的价值不因这些东西而存在,也不因无视它们而改变。真正阅读的快乐,不是来自这些夸张而空洞的提示,而是来自对文本本身的观赏和品味。而这本书,从内容,从文笔,更从写作态度,是值得发自内心的观赏和品味的。   

(搞到最后,我也变得这么正经了……)   

(作者:佚名 读者)   

▲虹桥▲书吧▲。HQDOOR。  

第8节:第一章 逐客令(1) 

前情提要   

公元前二三七年,即嬴政继位为秦王的第十个年头,秦国的政权终于完全掌控在了嬴政的手中。曾经大权独揽的吕不韦,虽然逃脱了被诛杀的命运,却也被免去了相国一职,放逐回封地河南,再也不得过问朝政。   

此时的李斯,官居客卿,吕不韦这一走,他就成了外客集团的代表人物,而他所将面临的,是秦国本土势力和宗室对外客们日益强烈的敌意和排挤。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李斯在咸阳城头目送吕不韦离开之时,心中为什么会充满伤感和忧虑了。   

李斯已经预感到,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治风暴即将席卷而来,吕不韦的被驱逐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第一章 逐客令   

1、依稀故人   

且说李斯送别吕不韦,心情沉重地回府,迎头撞见一人,视之,蒙骜之长孙蒙恬是也。蒙恬时年十八,任狱官,典文学。李斯主审嫪毐叛国案时,蒙恬曾在李斯手下工作过,对李斯甚是敬仰。李斯也颇为喜欢这个年轻人,对他不吝教诲。  

李斯问蒙恬道:〃何为而来?〃   

蒙恬道:〃回先生,狱中有一新来囚犯,自称乃先生故人,欲面见先生。〃   

李斯大为诧异,他实在想不起来身边有谁最近犯事入狱了。李斯道:〃可知那人姓名?〃   

蒙恬道:〃那人姓郑名国。〃   

李斯大惊失色,急声道:〃郑国?〃   

镜头切至咸阳市郊的一所监狱,白天,内景。虽然时间是白天,但由于监狱特有的阴暗,在实际拍摄的时候,还是需要巧妙地辅以人工打光。但见李斯步履匆匆,神情焦虑。蒙恬在后面几乎是小跑着,这才能勉强跟上李斯的步伐。   

在来监狱的路上,蒙恬已经大致将郑国的案情向李斯叙述了一遍:十年前,水利工程师郑国带着他的天才构想,从韩国来到秦国。他向当时执政的吕不韦建议修建一条水渠,凿泾水,傍北山,经过泾阳、三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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