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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4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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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呔常怯谐渥憷碛晌约旱陌踩P模蛭绻饫锏氖孔湔鞯饕豢眨庖坏厍突岢中欢系厥艿矫晒湃送幌耐病F醯ず娃傻拿桶材笨擞1161年起来反抗。这场反抗被镇压下去以后,许多猛安谋克被遣散了,很多户被分散到女真的猛安谋克中,仅仅那些仍然效忠于金的猛安谋克被保留下来并像以前一样得到首领世袭的特权。
另一个损害了这一制度实力的因素是经济的。由于猛安谋克同时也是行政的和经济的组织——它与汉族王朝中那些军事移民颇为类似——国家分配给他们用于农耕的土地,按理说是认为他们能够在经济上自给。但许多女真人由于缺乏农事经验,又不习惯于在汉地的条件下耕种,他们中有些人将土地租给汉人,这导致了他们的无所事事与过度饮酒,并因此荒疏了军事训练。有些谋克所分得的官地过于贫瘠,更无法与耕作技术熟练的汉族农民竞争,又受高利贷主的盘剥,致使猛安谋克中大量女真平民沦为穷人。他们不仅仅被汉人也被更富有、更有权势的自己的同胞剥削,特别是受皇族的盘剥,这些皇族以牺牲那些不幸的女真人的利益,当然也有汉人的利益,来谋求大量的土地。
最初,猛安谋克的军士们无论酋长还是平民,都生活在一起:“略不间别,与父子兄弟等”,①普遍过着俭朴的生活。而与此形成尖锐对比的是,后来的女真人,在贫富之间已形成一道深刻的鸿沟。世宗皇帝对于他那些贫困同胞日益恶化的生活状况给予了深切的关注,采取了诸多救助措施,如对于最贫困的谋克由官府颁给官粮,鼓励他们学习农耕技术,提倡节俭,制定反对奢侈的法律来禁止酗酒和过度挥霍,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同时还实行军事移民,把原生活在穷困地区的猛安谋克迁移到较为富裕的地区去。这种做法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让这些分散生活于汉地的女真人居住得更为密集。
1183年,金廷对于猛安谋克的人口进行了一次普查,被注册的不仅有人口,还有土地、家畜和奴仆。普查的结果所显示出的贫富差别如此巨大,以至于世宗的政府只得采取重新分配土地和没收过度侵占土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措施使情况暂时有所改善。对于社会史学家来说,这次人口调查的数字是很有意思的。除了财产被单独登记的皇族不计,猛安谋克的全部人口为6158636人,生活在615624个户之中。在这些人口中,4812669人是平民(他们中大多数是女真人),其他是依附于个体家庭的奴仆。猛安的数目是202个,谋克的数目是1878个。①世宗之后,这个制度明显地失去了效力。蒙古人入侵时,金朝政府已经被迫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签募来的兵卒。但直到猛安谋克制最后崩溃,它始终是女真军事机器的基本组成部分。
皇帝和皇太子有他们自己的谋克,称为“合扎谋克”(合扎是女真语的音译,可能与满语的hashan有关,意即“护卫,篱笆”)。这支侍卫亲军有数千人,都是从诸军中选拔的,所取之人身高必须达到五尺五寸,还需通过军事考核。这支侍卫亲军内还有一个核心部分,称为“近侍(护卫)”,人数在二百左右。惟独他们在皇帝在场时有执兵仗的特权。这些护卫的身高至少要达到五尺六寸。
金朝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几个猛安谋克构成一个万户,字面上的意思是“一万户”,比它高一级的长官是都统,再上面作为最高统帅的是都元帅,但这个官职只存在于战争时期。金朝较高层的军事机构都沿袭于辽朝。的确,在辽朝统治下,那些部落一直未被打破,它们又被金朝统统接收过来,有的甚至连名称都没有改变。这些组织绝大多数驻防于西北边境,其中包括契丹人、奚人以及其他民族的成员。与以女真人为主体从事农耕的猛安谋克不同的是,这些部落都以放牧为生,事实是如果举例来说,反映在管理一些部落的官名,就称为群牧使。但是也像女真的猛安谋克一样,这些组织既是军事单位也是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的团体。金朝共设12个群牧使。他们中有些由前辽朝皇族宫帐的成员(斡耳朵)和他们的后代组成,但也有一个群牧使由女真人担任。看起来,这些群牧使的正式设置在时间上较晚,应该是在世宗和章宗时期,与准备防御蒙古人的入侵有关。
另一个从辽朝沿袭下来的特征是一种称为仭牡ノ唬畛踉从谡笄笆孔涞姆侄印=鸪灿芯鸥龀莆獊‘的单位,大多数驻扎在东北。最后,还有八个特殊的职官,名叫诸部节度使,这个名称就表明了它所统辖的是所属人口中有部分党项人、蒙古人、契丹人,还有奚人。他们沿国家的西部和西北部边境一线驻扎,像其他组织一样,是为边境防御而设立的军事组织。
① 《北风扬沙录》,载陶宗仪编《说郛》,1963年台北版,卷25,24b。
① 《北风扬沙录》卷25,25b。亦见'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279页对于早期女真人军事活动的简短概述。
② '646'《金史》,卷10,第242页。
① '310'三上次男在《金代政治制度研究》,第2卷,第217页排列了一个打破民族界限的最高官员任职表。
① 关于宋代的数字,见'255'爱德华·A。克拉克:《宋朝初期(960—1067年)的市民职役》,第55页。金代的数字,见'646'《金史》,卷55,第1216页。
① 关于金代选官制度的深入研究,见'488'陶晋生:《女真统治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② 关于猛安谋克制,见'309'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社会研究》,第109—417页。
① '646'《金史》,卷44,第993页。
① '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页。
① 关于猛安谋克人口统计的分析,见'183'何炳棣:《中国宋金时期人口的估算》,第33—45页。
社会结构
一件不可思议且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就是在《金史》这部被看成为“半野蛮人”国家的官修史书中,却比绝大部分汉族王朝的史书中保存了远远更为清晰的有关人口控制和人口普查制度的材料。①即使像宋朝,尽管如我们所知,也有很丰富的统计数字,但却没有按年龄段统计的精确数据,也没有类似的人口登记政策。但是从《金史》的有关章节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毫不含糊的材料,不仅有按年龄的统计,而且还有三年一籍的方法。人口登记从最基层的统计做起,也就是说,由村里的头目,在猛安谋克中则是由寨使负责。寨使人数根据户数不同而异,50户以下的村寨一般只有一个寨使,300户及300户以上的,寨使有时多达四个。在村镇和城市中有里正、主首。在籍户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必须到各家去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和性别,所得实数汇总后层层上报,在籍户开始后的三个月之内必须送达户部。与其他有些朝代对人口年龄的统计准确度很差的情况形成对照的是,金朝的统计有对不同年龄段的明确记录。17到60岁之间的人都被称为“丁”;不过,身体有残疾和智力不足者,则不能算在丁之内。
《金史》中保存有三次(1187、1195和1207年)全国籍户的数字。它们不仅对于金史的研究很有意义,而且将其用来与宋的人数进行参照,对于估算12到13世纪全中国的人口总数,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见表7)。
表7 金朝的人口总数
由于我们看不到金朝早期的数字,因此人口的增长只能以20年为一个周期来估算,即平均每年的人口增长率是0。9%。如果将其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数字相对照(例如,在1779年到1794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是0。87%),这个数字肯定是合理的。在金朝,每户的平均人口数多少要高于其他朝代通常的五到六人。金朝的户规模较大,原因是奴仆使用的普遍。例如,在1183年的籍户中,猛安谋克户的户平均人口为7。8人,而每户平均占有的奴仆数则不少于2。18人。皇族每户拥有的奴仆人数更为可观,每户超过163人。如果将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的话,可以推定,作为一个社区内的生活和消费单位中的核心家庭,它的规模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家庭是大抵相同的。
金朝的人口相当多。在12和13世纪,仅仅金朝,不包括宋,就有不止5300万人,远远超过同时期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人口。1207年时,金朝的国土供养着几乎与742年的唐朝所全部拥有的那么多人口。至于这样的几千万人在地理上是如何分布的,我们并不十分明了。《金史》的《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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