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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1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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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者的束缚。在解放的大潮中,爱情和自由被看作是一回事,认为通过爱和宣泄自己的感情与精力,个人就会成为一个充实而自由的男人或女人。敢于爱还被看作一种叛逆和诚恳的行为,是抛弃虚伪社会一切人为限制以发现真实自我并将其揭示给自己所爱的人的行为。就这种意义上讲,20年代的浪漫主义情绪完全是世俗的,并且,根据夏志清的意见,“在哲学上是浅薄的,心理上是不成熟的”:它未能“探索心灵的深处,信仰一种更高的超脱世俗的或内在的真实”。①但是作为一种积极行动的气质,浪漫主义的爱情对社会运动却有特殊的影响。对于妇女的解放运动尤其如此。妇女解放运动在本世纪初即已开始,到20年代达到高潮。新文学家们再一次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这一运动的“教父”是胡适(他本人在私生活上也许是最不解放的男人之一)。胡适在1918年由于翻译《玩偶之家》,将易卜生主义介绍到中国,他无意中将剧中女主人公娜拉推举到前所未有的家喻户晓的程度,成为五四时期妇女解放的象征,难以数计的女青年挣脱家庭的锁链和幼年时代的环境,都以娜拉这个榜样为自己的行动辩护。娜拉最后砰然关上家门以示与制造自私、奴性、虚伪和卑怯(胡适所指出的四种弊害)的社会决裂的行为,被她们看作她作为解放了的妇女具有的重要意义的表现。她们赞许娜拉反驳她丈夫对她指谪时所作的表白:“我只对我自己负有神圣的责任”。②按当时流行的理解,一位中国的娜拉对自己的基本责任就是她应该有爱的权利。在爱情的名义下,传统的婚姻被破坏,建立起新的关系。“恋爱自由”成了十分流行的口号,几乎和妇女解放的意义相同。
但是这一关于个性解放的浪漫主义信条,却令人苦恼地和许多使这一无所不包的价值观念的局限性显得更加突出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这一点,对现代中国的女作家来说尤其如此。在五四时期为数众多的娜拉们看来,易卜生主义的关键是“出走”这一作为开端的行动。当娜拉将“玩偶之家”的门砰地一声关上的时候,她的解放就被认为是完成了。她们中很少有人认真地想一想鲁迅在1923年提出的问题:“娜拉出走后怎样?”正如梅仪慈在她关于20年代和30年代女作家的论文中所作深刻分析指出的那样,现代中国的女作家们“在和文艺与社会的权威以及支配她们生活的旧秩序与价值观念断然决裂之后……突然变得无所依傍,只能从她们自己的感情和不确定的关系中获得支持,而这种关系本身又取决于不可靠的感情。当自我肯定的权利终于得到了的时候,却证明它是靠不住的东西,而依靠爱情和感受来维持生活的女人,就更加容易受到其他苦难的伤害”。①这一时期一些著名女作家——黄庐隐、冯沅君和丁玲——的作品,为这种勇敢与脆弱、叛逆与幻灭的混合感情提供了感人的佐证。冯沅君在她的著名小说《隔绝》中,描写一对没有经验的浪漫情侣在和家庭决裂出走以后所遭遇的艰难与困苦。在文学研究会的黄庐隐的作品中,总是出现欺诈与受害的主题:她那些解放了的女主人公满脑子都是从在家里读过的传统言情小说里学来的爱情幻想,对仍然是由男人主宰的社会简直毫无准备。她们起初的叛逆很快就导致了她们的“堕落”。当这些初出茅庐的娜拉式的少女被追赶时髦的纨绔子弟领进放荡淫乱的世界时,他们就油嘴滑舌地炫耀自吹出来的文学天才,娴熟地玩弄“自由恋爱”的把戏,占那些毫无经验的幼稚的理想主义的姑娘们的便宜。
丁玲也许是现代中国最主要的女作家,她早期的小说提供了这种混乱情绪的最大胆的例子。她最有名的小说《莎菲女士日记》,描写的是一位和两个男人搅在一起的“新女性”:她不满足于那个柔弱伤感的青年,而被一位来自新加坡的富有花花公子所吸引。和庐隐的那些“游戏人生”的女主人公不同,莎菲女士设法征服了两个男人,不过她的征服欲望在表面上看来虽然好像是表明了她坚强的个性,却掩盖着内心复杂的追求与负罪的苦恼。莎菲女士的故事,可以被看作一个被肉体情欲与精神恋爱二者之间的冲突和差异弄得晕头转向的现代女子的经历;她精神狂乱,无法将两者结合起来。①对于黄庐隐和丁玲,爱情的持久性主要在精神方面。为了反抗将性爱看作男人玩物的传统习惯,为了恢复婚姻中的爱情,五四时期的易卜生主义者反对中国的多妻制习俗,因为其动机是肉欲的而非精神的。既然爱情被认为是一种新的道德,爱情的道德内涵自然就更着重于精神,因而中国的娜拉们的感情经历常常会导致一种新的嘲弄。她们虽然可轻易地以爱情的名义拒绝传统的婚姻制度,却难以在她们所理解的爱情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关系或婚姻。由于她们的“精神”倾向,她们无法“弄清也无法对自己解释她们所经历的难以抑制并搅得她们不得安宁的冲动”。因此,她们的写作过分专注于自我,想借此说明她们作为解放了的妇女而存在的理由,同时“通过自我表现显示她们是什么样的人”。②女作家们这种强烈的主观给五四时期的文学带来了一种新的深度和新的复杂的心理广度。但这也暴露了她们在艺术上的局限性。正如梅仪慈所指出的,“尽管许多男性作家后来终于不再沉缅于自我表现与自我忏悔式的写作,五四后这一段时期里的女作家们却谁也未能达到过茅盾描写社会的那种广度,或者鲁迅的讥评的深度,或者张天翼的讽刺的力度”。其所以如此,可能是因为“大多数女作家一生中的创造性阶段都只限于青春期刚结束的那一段时间”。①一旦她们经过了这一充满青春活力的自我追求与自我肯定时期,她们的写作动力好像也随之枯竭了。除了丁玲以外,大多数女作家在纵情沉缅于爱情这个阶段以后,都安定下来过着更常规的生活。到30年代,20年代的那种欢乐感已经消失,大多数的娜拉们便放弃了写作生涯而成为教师、学者,或者像凌叔华和冰心那样,当了家庭主妇。鲁迅对他自己提出的问题——“娜拉出走后怎样?”——的回答,证明确有先见之明:娜拉或者“堕落”,或者“回家”。②鲁迅提出的问题和所作的回答似乎暗示,只要经济上不能独立,在社会地位上不能平等,娜拉们的解放顶多也只能是一种时髦的姿态,一种浪漫的人生观,而最后则不免是一种幻觉。只要中国人民各阶层不来个根本性的改变,中国的娜拉们永远得不到完全的解放。
尽管对20世纪初期中国妇女解放的可行性持强烈保留态度,已届中年的鲁迅对女作家们仍表示同情甚至关怀,而对他的某些男性的同行们,却只有冷峻的轻蔑。“才子加流氓”虽是他专门送给创造社人士的简洁的雅号,他却可能极愿意将它扩大到一大批文坛新贵的身上,他们大肆炫耀刚在某个新创办的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小说或一首诗,要求立刻承认他们,他们的声名主要不是由于他们作品的质量,而是由于他们那种浪漫的行为。对于许多五四时代的作家,生活就是艺术,艺术就是生活。将作家的个性和生活经历提到这样的高度——对自我如此过分关注——对五四时期文学创作的性质和质量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鲁迅与现代短篇小说
五四文学最引人注意的特征是它那强烈的主观主义。在晚清小说中出现的日益突出的作者个人感受,到五四时期发展到了顶峰。少数晚清作家仍在试用略加掩饰的作者即主人公的写法(刘鹗),或第一人称叙述者的传统写法(吴沃尧),五四作家却完全抛弃了讲故事的姿态,“讲故事的人暗指作者,甚至就是作者本人”。①在许多情况下,作者毫不掩饰地作为“小说”的主人公出现。这种“新的作者主人公的出现”最经常地发生在短篇小说中,而短篇小说无疑是文学革命后十年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学形式。也许五四作家们过分地忙于写出他们自己激动而不安定的经历,以致顾不上花更多的时间写长篇小说。②按照普鲁舍克教授的说法,选择短篇小说,也和西方文学及中国文学传统的双重影响有关。出于对中国文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古典形式的反抗,五四作家们很自然地被最不受传统束缚的那些文学门类所吸引。既然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除少数的例外,一向被排斥在古典文学之外”,它们就成了新作家的宠儿了。③诗歌在古典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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