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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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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我迄今为止所见过的世面而言,大学生谈恋爱是最肆无忌惮、最有碍观瞻的。不论是公园里还是公共汽车上,也不论是校园的草地上还是图书馆的自习室里,到处都能看到大学生情侣的亲热镜头。长沙某大学有个叫做“樟园”的地方,因为樟树枝繁叶茂,所以总是鸳鸯成群。有一天晚上,某才子酒后误入樟园,第二天便填词一首:昨夜饮酒过度,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窝,误入樟园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此后不久,这首词就被好事者编成短信传遍大江南北。
  我读大一的时候曾有一对情侣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女生宿舍的大门口持续不断地吻了两个小时,过往的每一个人莫不面面相觑。后来此事惊动了学校当局,学工部专门派了两位老师出面阻止,而这两位老师居然费尽口舌才摆平此事。估计最后这两位老师灵光一闪,汲取了唐僧哥哥的伟大思想,问了那两位同学一番“你妈贵姓”之类的问题。
  当华东理工大学公布了一项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当众拥抱接吻的规定,一场关于大学生是否拥有“接吻权”的大讨论顿时席卷全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你带上女朋友在天安门城楼的毛主席画像前狂吻三天三夜也无可厚非,因为法律并没有做出任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而法不禁止即自由。但是,从道德的层面来看,大学生在公众场所目中无人地亲热,这终究是一种常人很难接受的行为。而且大学毕竟是一个学知识的地方,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卿卿我我难免会影响到别人的学习,在食堂里喂来喂去恐怕也会影响到别人的食欲,在草地上翻来覆去更是会让“误入樟园深处”的同学受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在公共场所还是向柏拉图同学多多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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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第三部分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从整体上来说,大学生谈恋爱要比社会上的人理想化一些,他们喜欢对方的往往不是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和家庭背景,而是才华、人品、情趣、外表等不那么功利的因素。这样的爱情虽然少了很多庸俗的铜臭味,但如果理想化色彩太浓,爱情往往会在现实的挤压下变得脆弱不堪。
  小璐曾经是外国语学院的高材生,秀外慧中楚楚动人,从本科一年级到博士三年级都有她的追求者,可她却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男生。这个男生叫小奇,虽然有些才气,但整天都靠麻将、扑克、武侠和电脑游戏过日子,整个学期的课程要逃掉一大半,期末考试也总会有一两门挂红灯。但是小奇有一点好:长情。他跟小璐在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在暗恋了小璐整整5年以后才在大二的时候表白。小奇是一个玩世不恭但把爱情作为信仰的人。小璐爱上他估计就是这个原因吧。
  恋爱一年以后,小璐的父母知道了女儿的恋情。因为小奇家庭条件远远比不上小璐,而且小奇对于自己前途的迷茫让小璐的家长大为不满,所以他们坚决反对女儿和小奇继续来往。但是,小璐不但不听,而且在毕业前夕主动提出与小奇同居了。毕业以后,小璐去北京读研究生了,而没有得到毕业证的小奇却继续在学校外面租间房子过着堕落的生活。小璐多次鼓励小奇一鼓作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拿到毕业证以后去北京找份工作。而小奇却一直在网吧里流连忘返,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只要小璐在电话中劝他鼓起勇气去找工作,他就会大发雷霆。最后,小璐终于绝望了,他们的爱情终于支离破碎。
  以小璐的条件,她完全可以找一个比小奇优秀几十倍的男朋友,但是,过于理想化的爱情观却让他从无数条道路中挑选了离幸福最远的那一条。
  与小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更多的大学生在选择男女朋友的时候变得越来越现实。很多女生找男朋友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学历高、家庭背景好的男生。
  我一个叫小玲的同学高中的时候谈了一个相当优秀的男朋友,读大学的时候虽然不在一所学校,但是两人感情一直非常好。大三的时候,小玲认识了学校的一位博士,这位博士的专业是冷门的地质学,但毕竟是一名博士,而且父亲是一位处级干部,母亲是学校的教授,所以小玲很快就移情于他,并且很快就同居了。可恋爱一段时间以后,小玲发现这位博士男朋友不但经常一夜(被禁止)情,而且还动不动就把她打得鼻青眼肿,后来竟然带别的女孩回来过夜而将小玲赶出去,小玲稍有不从就遭一顿暴打。
  面对这样一个“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小玲不但没有提出分手,反而千方百计取悦那位博士。大学毕业以后,小玲迫不及待地缠着男朋友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之后,小玲是否真的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呢?因为长期没有联系,我不得而知,但我想任何中山狼的狼性都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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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第三部分
  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失恋便失魂
  当心爱的人拂袖而去,当风花雪月的浪漫戛然而止,那种切肤之痛是不言自明的。只是很多大学生在失恋的时候总喜欢寻求尽可能多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痛楚和悲伤。有些人失恋以后借酒消愁甚至借酒发疯,有些人长期委靡不振荒废学业,还有些人自暴自弃玩弄感情,又有些人索性疯狂购物寻求刺激……而最极端的方式莫过于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读大四的时候,学校一名女研究生被刚刚考上博士的男朋友抛弃了,而她当时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这位女研究生从四楼的宿舍“举身赴清池”,来不及被送到医院就见马克思了。
  我想每一所大学都时常会有类似的悲剧上演吧。当这些人轻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根本不只是属于自己一个人?
  就算自杀可能未遂,就算只是消沉一段时间,那又有何必要呢?失去的永远不再回来,而生活却仍将继续。因为失恋而失魂落魄,那不但会让你成为一个十足的窝囊废,而且会因为失去某些注定要失去的东西而继续失去很多原本可以拥有的东西。
  《飘》的主人公斯佳丽说:明天将是崭新的一天。对于每一个失恋的人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呢?
  十、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这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无论是图书杂志还是互联网,无论是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宁静的小城镇,无论是灯红酒绿的迪厅还是人来人往的网吧,我们随时随地都能感觉到一种叫做欲望的气息。
  宋明以来,性一直是最大的禁忌。晚清的时候还有不少女子因为红杏出墙而被凌迟处死。而近二十年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大踏步地走到了世界最前沿,令很多国外媒体都“友邦惊诧”叹为观止。可能是因为压抑了太久,所以铆足了劲在沉默中爆发吧。
  而在这场来势汹涌的性解放运动中,大学生就算没有担任主力军,也算得上是一支先锋突击队。同居的大学生情侣早已见怪不怪,快餐式的性生活在大学生当中也日益流行,而关于大学生做三陪小姐的文章更是屡见不鲜。
  我并不是道貌岸然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卫道士,更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代言人,所以,我不想,也不需要对大学生的这些现象做伦理上的评价。就当是很随和地交流一些感想吧。据我所知,关于性的话题几乎是每一间大学生宿舍在熄灯以后时常触及的话题。如果你们宿舍的同学也是如此,那就当我是你们宿舍的一员吧。
  用身体恋爱
  大学生同居现象早已普及了全国各大高校,甚至连女子大学都不例外。每一所大学附近都聚居着大量同居的学生,有些是租房子长期居住,有些只是游击战一般的钟点房。很多宿舍原本有8张床位,可是到了大三大四的时候已经只有一两个人住在宿舍了,其余的同学都已陆续搬到外面租房子居住。这些搬出宿舍的人当中,有一些人是因为不习惯集体生活,还有一些人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但更多的是为了搬出去与情侣同居。
  《香港商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内地大学生同居惹争议”的文章,对内地大学生司空见惯的同居现象做了深入的报道。文中指出:“不管家长、校方乃至社会能否接受,内地大学生同居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大专院校附近,居民租屋行情走俏,其中98%以上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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