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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霸王闯春秋-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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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切都很满意,丝毫不在意它的样貌。
可若有人小看这对烧火棍,那么他就有苦头吃了。在来齐的路上,曾经有蟊贼抢劫。森熊只是一棍就打断了那人的青铜剑,直接砸到了对方的脑袋。
对方好好的一个脑袋,仿佛口中含着炸弹一般,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打暴掉,脑骨粉碎,脑浆狂喷,惨不忍睹。
二十名蟊贼吓得当场逃跑,一个不剩下。
森熊的锏法简单,只有短短几招而已,但无论是谁,只要是人中他一招者,不死也残。可为打哪断哪,除非他的骨头比石头还硬十倍。
“两位如此勤快,项某汗颜!”姬凌云正好耍了两遍剑法,就听项鹰的声音传来。
此时项鹰身穿一件宽松的武士服,手中拿着一根长达近丈的铜矛,望向练习中的两人,也不知他看了多久。
姬凌云友好的打了声招呼。
项鹰含笑回礼,然后道:“森兄招招力大沉稳,若遇上狡诈之敌,非吃亏不可。”
姬凌云大为赞同,只是他只善剑术并不通晓别的兵器,所创的几招都很寻常,只因森熊神力惊人,是以威力也相当可怕,忙道:“项兄可有办法帮的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森熊二话不说道:“当然愿意!我除了这一身力气,没有什么本事。只要很帮上大哥,干什么我都情愿。”理想文学(www。。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理想文学(www。。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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