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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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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宫女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秀丽地脸来,她眼神有些飘忽,摇了摇头:“奴只懂鼓琴,却不知这地理呢,殿下与奴说说,此处是何方?”
“此处便是琼崖,他日孤若得志,必将史新恩发配于此!”
史新恩便是史弥远,赵极厌恶史弥远,常言要将他发配至新州、恩州,故此以“新恩”称呼他。那宫女听得一笑,正待回话,忽听得外头有脚步之声,她回头一看,立刻垂首行礼,避在一边。
来地是赵之妻皇子妃吴氏,她看了那宫女一眼,摆了摆手道:“退下去!”
宫女闻言行礼退下,吴氏见外头无人,这才上前对赵道:“殿下,那史贼亲信遍布内外,方才那绿绮便是史贼所献,为何还当她这面诟骂史贼?”
“我与绿绮乃知音之交,她必然不负我。”赵冷笑了声:“伯牙子期,你是不懂的。”
吴氏闻言黯然,赵极喜鼓琴,那绿绮也是如此,二人相应相和,比起她这个正牌的皇子妃更为亲热。她心知若是多说,必然被赵以为是嫉妒,只能叹了口气道:“殿下又为何事恼怒?”
“孤那位堂弟,就是史弥远不知从何处找来的那个赵与莒,昨日被父皇命为秉义郎,今日便巴巴地赶拜去见史弥远了。”赵咬牙切齿地道:“那史贼勾结皇后,擅权十载,党羽遍布朝堂,党同伐异欺上瞒下,他身为皇族血裔,不思为国除奸,却去与这史贼搭在一起!”
“殿下!”吴氏皱眉又“嘘”了声,她行到门前,看看左近无人,叹息着道:“殿下,事关皇后,还请慎言!”
赵“哼”了一声,不过这次他未曾反驳吴氏。吴氏见他双眉紧锁,知道既是被史弥远惹恼,又是担忧那位堂弟赵与莒,便建议道:“殿下,当初殿下在潜邸之时,真景希(注2)曾为殿下沂王府教授,与殿下有师生之谊。真公乃海内名儒,在地方又颇有建树,如今虽丁忧在家,却仍得天下民望,殿下何不写信与他求计?”
赵心中一动,吴氏此言是正理,他身为皇子,虽然也有自己的班底,只是其中多是附势之辈,还无人能与史弥远抗衡,若是得了真德秀,那便完全不一样了。真德秀海内名宿,故交好友遍于四野,不仅深得人望,而且在地方任上颇具官声,若是得他臂助,自己一方必是声势大张。
“我这便与他写信。”他断然地说道。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九十九、此去应是千层浪
 更新时间:2009…4…7 0:57:32 本章字数:5263
淡水码头处人山人海,居住在淡水的数万人,仿佛都挤到了码头来,将原本很宽敞的码头广场围得个水泄不通。
李锐气喘吁吁地自人丛中挤了过来,焦急地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目标,他一路上至少踩了五六个人的脚,每次都少不得说“对不起”。被踩之人看到他一身学堂少年服饰,大多只是笑骂一声,不与他追究。
他终于挤到了人群最里面,一大堆的送别亲友的人当中,于竹算是比较显眼的,因为他身边没有亲友,只有他一个人。他满脸不在乎地吹着口哨,用半是戏谑半是轻蔑的目光扫视着送行的人。
“老竹!”李锐大喊了一声。
人声嘈杂,于竹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李锐有些焦急,他又向前挤了几步,离李锐只有十余步了,他再次大喊:“老竹!”
于竹这才听得他的声音,他偏过脸来,发现是他时,眼眶突然一红,但于竹还是忍住了,他高傲地昂起下巴:“你为何来了?”
“来送你!”自从当年于竹因为想算计李锐而被李邺惩治之后,二人便没有再说过话,包括于竹因为年满十七选择自学堂中出去,李锐也不曾与他谈过半句。可今日,李锐心中却突突直跳,这数年来为了少年的脸面而冻结的心,刹那间都融化了。“俺不要送!”于竹再次昂起下巴。
“说什么浑话,你是俺好友,俺不送你送谁?”李锐也眼睛红红的。他扑上去一把抓住于竹的胳膊:“老竹,你为何偷偷报了名,这一去……这一去……”
“俺清楚,最快也得两年才能回来。”于竹满不在乎地道:“若是途中遇险,能不能活着回来尚且不知。”
“那你还报名呢!”李锐急了:“俺还说过两年学成之后,便与你一起去大金,帮俺叔父打拼,你为何就自个儿跑出海了?”
“俺无亲无故地,没有牵挂,再适合不过。”于竹冷笑道:“倒是你。还做着去帮你叔父的清秋大梦啊。在初等学堂的日子,全都学到猪狗身上去了!”
李锐一怔,还不等他回过神来,那边就听得一声低喝:“于竹!”
于竹几乎象条件反射一般站得笔直。双手下垂,放在两腿裤缝之侧。昂首挺胸目光平视:“到!”
李邺大步走了过来。见着李锐,他理也不理,而是径直到了于竹面前。
两人相对平视,于竹眼睛瞪得老大,可是眼眶不知不觉便湿润了,紧接着豆大的泪珠噼噼啪啪地往下掉。李邺骂了一声,然后给了他一掌:“别丢老子的脸,在船上好好做。回来之后。老子给你找房媳妇管着你,看你是否还敢背着老子胡乱报名!”
“队长!”听得他这老气横秋的话语。于竹叫了声,再也忍不住,抱着李邺的胳膊开始哭起来。
“别掉马泪了,旁人都笑话你!”李邺自己眼眶也有些红,他忽然想起当初赵与莒送自己等人来流求时的神情,他虽说满脸冷漠,可自己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异样。
于竹是第一批真正由他带出的护卫队员,虽说在护卫队里跟着他不过一年多地时光,但加上在淡水初等学堂,在他手下足足呆了有四年,从当初那个顽皮得令人生厌地小子,到如今这棒小伙儿,自己耗费了多少心血。原本想大用的,没料想这家伙竟然会偷偷报了名……
于竹即将踏上的,将是一段极为艰险和漫长的历程。
“休哭了,你小子不觉得难看,我还觉得难看……别拿我袖子擦眼泪鼻涕!信不信老子把你踹入海里去!”李邺大骂了两声,将心头地惶然抛开之后,他抚正了于竹,然后用力点了点头:“这上船的名单是老子批地,看到你地时候,老子还吓得一大跳!”
在自家带起的这批护卫队员面前,李邺向来是口齿不禁的,虽说他“老子”长“老子”短的,偏这些护卫队员还吃他这一套,只觉得李队长与自己亲近不避讳,相反,倒是副队长李云睿,莫看是个笑嘻嘻的,却总是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打着什么坏主意。
“起初时老子很生气,背着老子竟然敢如此!不过想想,你小子是有种的,连此事都敢报名,还有什么不敢做的?”李邺再次拍了拍于竹的肩膀:“在船上好好做,莫要丢了咱们护卫队地面子!”
“是!”于竹抚着眼泪挺胸大声道。
“我还要去送送风清他们,你便在此与李锐说话吧。”李邺揉了于竹地短发一把,护卫队员都不曾梳发髻,剃着和尚般的光头,这是流求地规矩,起初时还有人以死相争,但义学少年带了头,又狠狠惩治了几个顽固不化的,花了足足一年功夫才让他们习惯过来。故此于竹也理了光头,只不过现在长出发茬来了。
望着李邺大步走向远处的秋爽,于竹再次眼红起来,因为在李邺转身那一刹那,他发现有什么东西自他的眼中落了下来。
这一去……极有可能便是生死永隔了。
“汉藩,你也来送我?”望着走过来的李邺,秋爽首先打了招呼。
“你要远行,我如何能不来送你?”李邺苦笑道:“风清,你这一走,我们护卫队压力可就大了。”
“此话怎讲?”秋爽有些好奇。
“对那些土人,一个秋风清可抵上一千个护卫队员,在宜兰,那些土人哪个不对你俯首贴耳的,便是那些泰雅人,都受过你的医药。敬你若天神。”李邺说到此处忍不住骂了一声:“早知晓你这般风光,当初我便也该学医!”
“哈哈,你地性子学不来医。”秋爽哈哈笑了起来,心中也有些自负,去年那场席卷土人的大瘟疫,全靠着他在土人诸部中奔走,这才安定下来,饶是如此,宜兰的各部土人仍死去了十分之一。不过经过他这番奔走,这些土人不但对移民的敌视大为改观。还慢慢接受秋爽的劝告。派出族中子弟进入宜兰诸城,学习汉人语言文字与医术。便是山区之中的泰雅人,也与移民有了接触,而不是起初那种见面便要厮杀。
二人谈了片刻。便见胡幽出现在船头,他一手擒着个大草帽。另一手则拿着个单筒千里镜。大声向这边喊道:“上船上船了!”
紧接着,码头广场中间的钟楼之上,一口铜钟被撞响。这声音响起之时,众人都安静了片刻,然后,喧闹声再度响起。其中也夹杂着送行者的哭泣声,更这哭泣声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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