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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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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道:“我买这些东西,总有赠品吧……还是要我解释一下赠品的含意?”
解释倒是不用了,郑重一个白眼翻了起来,你他妈都不付钱,还要赠品?
连公孙鞅也有种受不了的感觉。君子当以自谦,何至于这样贪婪?比之商人尤且不如。
但郑重知道自己不能翻脸,只能笑道:“却有一条……”忙使人拿上来。
那是条草绿色的,也许是郑重讨厌我是谁贪婪的个性,拿了这么一条来,楚国尚青,所以军服多为绿色,这绿也就是潜意为你这人和楚人一样,是个粗蛮的野人。
东方六国,最是鄙薄秦人,但除秦之后,就轮到楚国了。
昔年,周天子之下,楚人自先称王号,当时齐恒公称霸,就是管仲建言,说楚国自称于王,不朝周天子,当号令天下,攻打楚国,瞧瞧看,楚国的名声就是这样,各国都以楚蛮子而呼之,就是这个道理。
郑重暗喻我是谁就是个楚国人。
不过这一点只有公孙鞅看出来了,不过他可没心情告诉我是谁,毕竟,我是谁做得不地道,能怪得了谁?再说了,公孙鞅知道我是谁,以他的个性,我是谁一定不在意,毕竟,我是谁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还会在意自己到底是楚人还是其它什么人么?
宋人讲仁义,现在成了小国,鲁国讲儒术,结果快亡国了。
我是谁从来不在意这种仁义道德,所以这种事也约束不了我是谁。
得到那条绿披风,我是谁真的很高兴,他看了又看,得意万分,只是这条披风到底是空白的,没有花纹,其实正常谁又会在这上面绘花纹呢?不是一黑到底,就是红啊别的什么色,花纹?那不是笑话么。
不过,我是谁是谁?他可不这样想。
“有笔墨么?”他说。
“这武夫还会写字?”郑重这样想着,看来这人也不是一无是处,游侠剑客多了,但并不是人人都识字的,在这个时代,文化是掌握在贵族手里的,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字,并且在他们的国家里面,在上层内部还有自己的秘文。
从最古老的炎黄时代,仓颉造出字后,这就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一种国器,在平民,是不会怎么识字的,这也造成了,文人士子可以到处游走各国的现象,因为懂文化的人太少了,这些文人走到哪儿,都有自己的饭吃,都会受到那些最底层人的尊敬。
倒要瞧瞧这个武夫会写什么!
打着这样的主意,郑重要人拿出了笔墨。
打开了披风,我是谁蘸足了墨,龙飞凤舞的写了起来,他写得不错,我是谁练过毛笔字,虽然这支笔不是太好,事实上,你也不能指望这时的笔有多好,人们更多是用刻刀写字,写在竹简上。
这就造成了我是谁写字要来回的磨,加粗自己的字,这样才像个样子。
所以,在当时毛笔字并没有大行于世的情况下,我是谁那特别的字就有点不同的美学美感了。咦?公孙鞅大讶,看向我是谁,这人还有这一手……等等……这字……怎么不认得?
大事不好,天下竟还有我公孙鞅不会的字么?这是哪一国的文字?难道是那些小国的文字?还是那些深山中给黄帝等先贤放逐的蛮族之文?不过这字与众不同,一个个大小粗细不均。当时都是篆字,一个字不管怎么样,都写得满满的,笔画看上去都是那么多,这和简体字是大不相同的。
“你写得是什么?”看着我是谁穿上了披风,得意洋洋的,公孙鞅忍不住问了。
我是谁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道:“你觉得我的形像如何?”对于某人的厚脸皮公孙鞅再好的涵养也是受不了了。
“甲具虽厚,不及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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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铍
 更新时间:2010…1…10 21:42:10 本章字数:4985
公孙鞅的话很重,放一般人那里,这就是直接的在骂人了。
但正如公孙鞅说的,如果一个人的皮真的厚到了这种程度,那么这样一句话又怎么可能骂得动人呢?连一只蚊子都叮不动,要知道,蚊子可以叮动恐龙,但是叮不动我是谁。
“知道一句话么?”我是谁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是洋洋得意。
“什么话?”公孙鞅知道我是谁怎都是有话说的。
“人不要脸则无敌!”
公孙鞅怔了怔,他深思了一会,道:“受教。”
虽然人不要脸是一件不对的事情,但人总有不堪的时候,在那不得志的时候还这样自以为是,觉得自己了不起,而不能弯腰,这样的人可能就此而折了,过刚则易折,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公孙鞅觉得我是谁说得在理。
因为我是谁现在正处于一种不堪的境地,在这种情形下,我是谁还要再自傲风骨,那可不是自讨没趣么?比如说我是谁见到了公叔痤,自觉得了不起,抬腿强行要离开,那公叔痤不杀他才鬼了,如果我是谁不委身于公叔痤门下客,那他又怎么可能会有钱来买这里的东西?虽然他并不付钱。
但到此,正是说明我是谁做人的成功之处。
这一点,前例可见。
吴越争霸中,吴强于越,两国争风,结果吴国太不给越国面子了,越国好心嫁个公主过去给吴国太子,哪知道越女漂亮,太子喜欢,吴王也喜欢,吴王想了,你都是我生的,玩你一个老婆算什么,就把越国公主给上了,越国公主也是的,伺侯老头子就伺侯老头子就是了,两国和平呐,她不干,不想和老头子睡觉,嫌老头口臭加脚气,跑回了越国。
这下好了,吴越交兵,公主自杀。
后来吴国丢了脸,毕竟家里的丑事给弄出来了,这还小?当然要报复,吴强越弱,哪知道因为公理不存,吃了败仗,吴王气死了,让儿子夫差报仇。
后来夫差三年努力,这才一雪前耻。
但这算是耻吗?你自己把人家公主逼死了,还要亡人国?老实人夫差想了想,看越王认错态度良好,就同意了,不让越王亡国,但羞辱还是要的。于是越王忍辱,尝粪始得归国。
归国之后,丑莫大焉,越王卧薪尝胆,积二十年之力,得灭越国。
这就可以说明了,如果越王不尝吴王的大便,吴王怎么肯定越王是真心认错的呢?所以正是因为越王吃了大便,这才给自己赢得了回国复仇的机会。
大丈夫能屈能伸,就是在此了。
用“人不要脸则无敌”这话是有些过了,但凭良心说,这话比卧薪尝胆更有内涵。
因为卧薪尝胆之前得先要吃大便,不然的话,哪有之后的机会。
而吃大便,想也是知道,这是多丢脸的事情,平民不能为之,何况君王乎?但越王做到了,他成功了,因为他是第一个吃大便的君王,他理所当然的得到了复国雪仇的机会。对于夫差来说,人家为了对付你,连大便都吃了,再收拾不了你,不是太不像话了么?
什么是君王?能人所不能,正因为没人敢吃大便,所以越王吃了,他就能死鱼翻身,倒过来反灭越国。
所以说,人还是不能要脸的。
公孙鞅觉得是这个道理,所以向我是谁心服。
不过,他还是有点不明白,这绿披风上的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又问了。
“你这披风上写得是什么?”
这回,我是谁回答了他。
“谁能知道我是谁!”
“这……这……这算什么意思?”公孙鞅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刚说了一句警语,又来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就是这么一说,哈哈……谁能知道我是谁?”我是谁得意道:“这个时代,谁还能比我更行为艺术。”
“行……行为艺术?”又是一句公孙鞅不懂的词句。
“就是指特立独行的人……坦白说,你小白脸天天穿白衣装臭屁也是一种行为艺术。”
呃?还连上我了?公孙鞅也郁闷了。
不过,特立独行的人?行为艺术,也挺合贴的。公孙鞅对此表示了赞同。
“武器,武器,我现在要武器……”我是谁有点亢奋了。
但这时,公孙鞅说话了:“不告诉我你用得是哪国字,我不会帮你付钱的,到时,你得连这一起付。”他是小声说的,这让我是谁觉得是自己带坏了公孙鞅,刚见面的时候,这是多好一个人呀,一脸和气的笑,怎么占他的便宜,他都不吵不叫的,那叫一个风度,可现在……居然学会了要挟?
但同样的问题相对于公孙鞅,弄不懂这样的文字,真是郁闷。他看得很清楚,我是谁写的字有条有理,感觉上还比较好认,这又算是什么?当然,这不会是我是谁瞎写出来的,能写出这样条理的东西也不可能是瞎写的。
公孙鞅是这样想的,他记得,在仓颉造字初时,都是象形字,刚刚开始,那些字并不是现在的篆字,所以这些字可能是某种上古的字,虽然公孙鞅崇尚的是刑法之学,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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