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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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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条项链么,咱们有半车呢,赶快走吧”,我不屑地说道。目光却不由自主为那串项链所吸引。这条珍珠项链不是我今天见到最大的,却是最美的,不但每颗珠子都一样大,圆润晶莹,而且闪烁着淡粉色的光泽,随着目光转动,一股如烟似雾的流光盘旋飞舞。
“这是我们今天见到的最美一条项链”!伊沙贝儿生气地喊,仿佛我没长眼睛一样。
“一半卡在床头,一半没进床板”,哈姆莱特大声补充,二人不愧是未婚夫妻;配合得如演戏一般利落。
“这说明床板下有地道”。
“就是找不到机关,说不定地道里的宝物更值钱”。
……。
受不了这对小夫妻!我四下看了看,在门口抱起一颗两米多高的七彩珊瑚树,“让,让开……砸,砸了脚不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我将珊瑚树扔到了床板上。
机关的设计者恐怕没想到有人会这样不珍惜他的智慧,床板震了震,吱呀呀裂开了一道大缝隙。伊沙贝儿手疾眼快,将珍珠项链迅速地抽了出来。哈姆莱特看到我的野蛮方法奏效,再次将珊瑚树抱了起来,重重地砸在床板上。
喀嚓,珊瑚树断成了几截。床板也碎了,窗底下露出一个漆黑的大洞。点了根蜡烛,哈姆莱特第一个跳了下去。
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地道中发出,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坏了,粪球中了埋伏。我掏出贴身的匕首,一跃而下。眩目的白光再次袭来,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圣光攻击,这是人族法师对付魔族武士的绝招。我从死去了老家伙那里听说过这一招,洁白的圣光可以让没有防备的蓝血魔族全身如钢刀刮骨般疼痛。可惜,我和哈姆莱特都不是魔族,揉揉被圣光晃花的眼睛,我终于看清楚了地道中的情景。
对手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缀满丝带,翡翠镶边的象牙色袍子,头上身上戴着好多闪闪发光的宝石,金饰,手里高举着一个红宝石手杖。哈姆莱特刚才措手不及,被女孩手杖上发出的白光晃花了眼睛。听到我跳了下来,晃晃悠悠地站直身子,和我站成犄角之势。
相比圣光攻击,小女孩声嘶力竭的尖叫对我们更有杀伤力。像被人踩了尾巴一般,她拼命挥舞着手杖,口里嘟嘟囔囔,大概是威胁我们两个兽人不要过去,否则会把我们如何如何之类。不过她的手杖除了发圣光以外,只能喷点冰雹和水珠出来。
听了她的叫喊,一股无名业火冲上了我的脑门。老子的确长得不帅,衣衫破烂。但也不至于丑陋到与兽人为伍。没等我有所动作,刚才失了面子的哈姆莱特钵盂大的拳头已经打到了女孩的面前。
“别…”,我和刚刚跳下来的伊沙贝儿同时喊了一声,不过已经来不及了。眼看哈姆莱特的拳头就要打到女孩的脸上,手持法杖的女孩身子向后一仰,直挺挺倒了下去。她,居然被我们三人吓昏了。
“赶快走,一会诺斯帝国的地面部队就杀到这儿了”,我一边从女孩手里掰出法杖,一边提醒哈姆莱特。细心的伊沙贝儿除了没收女孩所有的首饰以外,还将地窖仔细搜索了一遍,果然找到了一堆罕见的珍宝和几套漂亮的衣服。这种情况下,客气总是多余的。我和伊沙贝儿用衣服把珍宝包起来,利索地爬出了地窖。
犹豫了一下,哈姆莱特抗起晕倒的少女,跟在了我们身后。
“你背她干什么”,伊沙贝儿猛一回头,发现了哈姆莱特的举动,敏感地问道。借着门口的日光,我看见了少女凝脂般的肤色和小巧的鼻子。就这两点,已经强过伊沙贝儿太多。
“给罗密欧当媳妇,别白白便宜了魔族”!哈姆莱特冲着我驽了驽嘴巴,将那个女孩扔到了我的垃圾车上,顺手拔了棵小树盖住了珠宝和女孩的衣衫。
腾,从不知道脸红为何物的我突然觉得有一股火窜上了面颊,推起车,一边向外跑一边抱怨:“谁稀罕,这么笨的女人,肯定是皇族那些近亲结婚的白痴。钻地洞不知道带粮食和水,不用我们挖她,过两天她自己就得饿疯了,乖乖跑出来给魔族当俘虏”。
“好吧,扔下她,罗密欧,到时候你可别后悔。走这边,走垃圾场方向那个小门”,哈姆莱特推着粪车,快步超过我。宫墙外已经传来嘈杂的打杀声,伴着羽箭的呼啸,人类临终时的惨叫传入了我的耳朵。是那些拿了财宝从前门跑出去的人,他们刚好被诺斯帝国的士兵堵了个正着。兽人战士狂笑着,在人类的血泊上且歌且舞。
“算了,我今天就发一回善心,希望将来你别后悔”,看看垃圾车中女孩洁白的手腕,我低声嘟囔了一句,加快速度跑向垃圾场。穿过皇宫侧门,钻进胡同,躲避开兽人的追击,回到了城南,我熟悉的贫民窟。一路上遇到几拨精灵和兽人战士,见我们破烂的衣衫和肮脏的垃圾车,他们都远远地捂住了鼻子。
第二章责任
回家没几天,哈姆莱特就开始后悔他不该一时心软救了那个小女孩了。这倒不是因为女孩骄横跋扈,说实话,在贵族当中,这个女孩算是另类。沿途在我的垃圾车上居然乖乖地没有叫喊,到了贫民窟后也尽量不摆贵族架子,并且和伊沙贝儿也能谈得来。
这让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天在地窖里,她不是真正的被我们吓晕了过去,而是装死。城破那天,皇室成员和宫廷侍卫逃的逃,藏的藏,扔下她一个没人管。所以在认出我和哈姆莱特不是兽人后,她采取这招骗我们带她出皇宫。
按老奥兰多生前教给我的常识,贵族的等级与狡猾程度成正比,等级越高的贵族越狡猾。而那天我和哈姆莱特拣回来的恰恰是个公主,贵族里的顶尖人物。她的画像和名字就贴在贫民窟前面的告示板上。这所城市的新统治者,诺斯帝国的元帅宣布,交出珍妮公主的人,无论以前是什么身份,立刻可以加入诺斯帝国贵族行列,被赐予金币十万枚和上位魔族身份。
为了防止我和哈姆莱特受到敌人的诱惑,珍妮公主可谓绞尽脑汁。她不但帮助伊沙贝儿做家务,把我们那狗窝一样的棚屋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指导伊沙贝儿如何梳妆打扮,甚至不惜屈尊认伊沙贝儿为姐姐。
“姐夫,你不会用我去换金币吧”,吃下一口粗燕麦和野菜熬成的粥,小公主盯着哈姆莱特,娇嗲地问。那天她换了一身伊沙贝儿穿过的旧衣服,样子就像邻居家的小妹妹,天真的眼中流露出小孩子对大人的依恋。无论这幅表情是不是装的,对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而言,这是一击必杀的绝技。
“当然不会,你姐夫最讨厌贵族”,伊沙贝儿轻轻拍了拍珍妮的肩膀,越俎代庖。
“我就知道姐夫是好人”,小公主开心的笑着,大口地喝着菜粥,仿佛那是她这辈子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
两声姐夫,十万金币泡汤。这些贵族真会做生意。但这还不足以让我和哈姆莱特后悔,我们最头疼的是,公主殿下在她的梦里,将我们当成了童话中的勇者。在确定自己不会被交给魔族之后,她开始在有意无意的闲谈间,劝我们帮她复国。
“哈姆莱特,你知道不知道你的名字来自一个王子,而你的老师奥兰多,名字来自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
这是几天来最常见的开场白,哈姆莱特一抱脑袋,转身钻出了板棚。他没地方去,外边兵荒马乱的,无人光顾的贫民窟此时反而是最安全的避难场所。
“至于你,罗密欧,你的名字来自一个纯情的贵族,他的故事能让人哭湿三片手绢”。珍妮见哈姆莱特落荒而逃,将攻击目标转向了我,长长的睫毛慢慢下垂,再慢慢张开,开闭之间,碧蓝的眼中露出一片汪洋。
“但我认为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的,饿肚子的人不懂得浪漫,顺便说一句,我的名字来自垃圾场拣到的海报,与纯情无关”。按贵族礼节,我用这样的口气对一个含情脉脉的女子说话,实在过于失礼。但我说的都是实话,并且是最能让珍妮公主放弃她那复国梦想的实话。
从这几天的街头传言得来的消息,嘉摩缕钵帝国已经不存在了。皇帝在枯井里被发现,据说他当时想自杀,但被油肚卡在了井中间,下不去,也上不来。魔族们用绳子将他拉上来后,押送他到诺斯帝国的发源地,北方冰原去做客。那地方一年只有三个月的绿色,我还从没听说过有人去了,还能活着回来。
两颗大大的眼泪在珍妮公主的眼中转来转去,这是她的第二招必杀技。小时候我和人在泔水桶里抢食物,一个乞丐小女孩曾经用这招让我连续饿了三天肚子,第四天,趁她装哭的时候,我将她手里的食物也抢着吃了。所以,对眼泪攻势我免疫能力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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