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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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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镖师对她渐渐生情,送到了目的地后,终于吐露了心迹,还向她提亲。秋苹被他一路的细心体贴感动,且她已经是孤女了,再不会有父母为她安排婚事,于是就答应嫁给他。
因他家贫,而他又是家中长子,弟妹众多,所以秋苹不止不要他一两钱的聘礼,还自己带过去三百两银子的嫁妆。但是秋苹跟镖师约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论以后贫富贵贱,他都不能纳妾。镖师答应了。
嫁过去之后,秋苹用嫁妆盘下一家酒楼,一面经营生意,一面照顾公婆弟妹,两头不耽误。公婆对这个媳妇赞不绝口,小姑子也喜欢这个嫂子,常常缠着让她教自己女红烹饪。日子越过越好,一家子成日里笑笑闹闹,亲密无间。
七年后,酒楼从一家变成四家,他们全家也搬进了独门独户的大宅子,婆婆却开始变得阴阳怪气,经常给秋苹甩脸子,鸡蛋里挑骨头。几次下来,秋苹猜着,婆婆应该是想抱孙子了。
其实成婚后的几年里,秋苹一直偷偷在用土法避孕,打算等生意有了起色,家里条件好了再要孩子。现下一切如愿了,家里有田有宅、衣食无忧,秋苹也不再避孕了,而是满心盼望着早日生一子半女的,让老人含饴弄孙……她去看了妇。方千金的名医,连吃了几个月补身的药,又去拜了送子观音,只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跟丈夫提了几次要孩子的事,他却不甚热络,只她一个人干着急。
过了段时间,一次全家一起用饭时,丈夫突然说有事宣布。于是,全家人都看向他,一番吞吞吐吐后,他才把事情说清楚。
半年前,一次走镖的途中,他救了一个被山贼强抢的村姑。因为当时情况紧急,所以他不但看到了她的身体,还跟她共乘一骑跑了两天。获救后,村姑红丽对他十分感激,一心一意地要追随他。他坚辞拒绝,说明曾与妻子有过约定,终身不纳妾。红丽回答说,她不求名分,也不进他家大门,只要给她租一间四合小院,能让她偶尔见到他就好,如果他不肯要她,她立刻就撞死在台阶上。他只好答应下来。
丈夫顿了一下,方又说道,前几日他去看红丽时,红丽哭哭啼啼的把自己关在房里。一番追问,才得知她已经有了身孕。他心想,如果红丽未婚生子,那么这个孩子就是私生子,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他心中十分不忍,所以想把红丽接到家里来,给她一个名分,让孩子生下来也有个爹。
秋苹面无表情地听完了,才慢慢说道,夫妇一体,夫君的孩子就是她的孩子,等那孩子出生后她愿意抚养孩子,并且视如己出。但是,当年嫁过来时,婚书上白纸黑字写的分明,丈夫不能纳妾,因此这位红丽姑娘不能进家门。
丈夫立刻用眼睛瞟一瞟婆婆,于是婆婆开口说,听儿子描述的情况,那红丽也是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好女子,况且又给他们家添了人丁,怎生好让她流落在外。况且人家母子连心,夺了她的骨肉,岂不是等于要了她的命?他们家是善门之家,断断做不得这样的事。天下男子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如今儿子迫于无奈才纳一妾,也算不得不守信诺。且媳妇每日忙于酒楼生意,找个人回来帮她操持家务,孝顺公婆,服侍夫君,诞育子女,媳妇自己也多一个贴心的妹妹,岂不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媳妇应当欢喜才是,可不能学那些拈酸的妒妇,拿着什么婚书去威胁自己的夫君。
秋苹突然醒悟,原来丈夫早就跟婆婆串好了台词,现在就是在跟她摊牌呢。
再看饭桌上的其他人的眼神,分明都早已知道此事,原来这出戏是演给她一个人看的。心顿时如掉入了一个冰窟,这就是疼爱她的公婆,这就是敬爱她的小姑子小叔子,平日里与她何等亲密,可一旦事情来了,他们也不问青红皂白,立刻选择站在丈夫那边。
秋苹是个硬气女子,她坚持重申着婚书的条款,死活都不肯点头。如此僵持了半个月,公婆一家人一改往日的温煦,脸上寒得能掉下冰渣,每日在家里看见她,就如看见一团透明的气,视若无睹。
这天,她在酒楼忙了一日,回到家就看见,堂上的公婆身边坐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
婆婆例行公事一般的告诉她,婚书上只写着不让她儿子纳妾,没写明不准娶平妻,她瞧着红丽是个极好。性儿的乖孩子,又孝顺又懂事,所以已做主让儿子娶红丽做了平妻,将来生了儿子就是嫡子。因红丽现在是二重身,在外面住着不便,因此先接到家里来住着,生了孩子后,再把婚宴喜宴一块儿办。
婆婆训斥秋苹,女子应当以夫为纲,以家为主,以后就不要再去酒楼抛头露面了,让她将生意交给两个小叔子打理,以后专心在家里帮红丽安胎。秋苹哑然,怪她抛头露面,从前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怎么不说。
然后,座位上女人站起来,向秋苹盈盈拜倒,流着两行泪说,求姐姐收留。没等秋苹说话,婆婆紧张地呵斥道,还不快扶起来。
三个月后,红丽小产,哭着说是吃了秋苹送来的甜汤。丈夫大怒,暴打了秋苹一顿,又抬笔写下休书一封,扔在秋苹脸上。休书中写明她犯了“七出”中的“不顺父母、无子、妒”,要她净身出门,什么都不许带立马走人,从此后老死不相往来。
秋苹收好休书,不哭不闹,真的一文钱东西也没拿,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大门。从前待如亲生女儿的公婆,三个被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小叔小姑,没有说半句挽留的话,冷眼瞧着她披着一头散乱的长发,一步一拐地走远。
第二天,秋苹做了一件惊人的事。她捧着七年前的那张婚书,与新收到的那封休书,再加一纸诉状,把夫家一家告到了镇江府县衙。据说,当年这件案子轰动一时。
本朝素有惯例,若女子犯了“七出”,被夫家休弃,那么女方的陪嫁嫁妆一律由夫家处置,视情形发放给弃妇全部或一部分。如果弃妇犯了“七出”中的两条以上,夫家有权扣留她的全部嫁妆。但是,若夫妻因感情不睦,一方提出了和离,那么女方的嫁资,以及嫁资在婚后的盈利,全归女子所有。
五日后开堂,新科榜眼、县令卢大人亲自审理,夫家花重金请来了镇江最好的状师,而秋苹则是自辩自身。
升堂后,状师侃侃而谈,说秋苹犯了“七出”的不顺父母、无子、妒,还有谋害夫君子嗣的嫌疑,休妻合情合理,扣留她的嫁妆也是依例办事。
轮到秋苹说时,她直直跪在地上,波澜不惊地陈述,自古有“七出”,但也有“三不去”。女子无家可归,不能被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守孝三年,不能被休;之前贫贱,婚后富贵,不能被休。如今她符合“三不去”其中两条,因此不能被休。
旁的姑且不论,她嫁进夫家时,夫家只有两间茅屋,全家六口人,上至六十岁的公公,下至九岁半的小姑,每月只靠丈夫走镖赚得的五六吊钱吃饭。一个月里有半月只能喝稀粥、啃糠饼,夏天典当冬衣,冬天典当夏衣,家里没有隔夜之粮,公婆和小姑子饿极了,还要扮成乞丐外出乞讨,贫贱到了极致。
而现在,夫家成为镇江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产业超过两千两银子,日日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戴金玉玛瑙,富甲一方。这些完全符合“之前贫贱,婚后富贵发达”,因此他们不能休了她。
七年前,她把她父母兄长所留的遗产三百两银子,全当做嫁资带到夫家,与丈夫约定了“一生一世一双人”,并在婚书中写明“终身不得纳妾”。婚后,她一面在家侍奉公婆,抚养弟妹,一面在外经营酒楼生意,勤勤谨谨,未有一日懈怠。说她“不顺父母”,实在是荒唐。
七年来,公婆身体康健,餐餐加饭;两个小叔子都送进学堂读了五年书,如今能文能武,每人管理着两家酒楼,各定下一门好亲;小姑子年方十六,女红烹饪、弹琴下棋无一不会,上门提亲的人已经踏破了门槛——再说到门槛,夫家的两间茅屋,五年前换成一间四合院,三年前换成一所五进三出的大院子,今年又换成了独门独户的大宅子,占了一整条胡同。连门槛也今非昔比,从一条常被水淹的黄土沟沟,变成三寸三分高的红漆酸梨木门槛。
说她“不顺父母”,那不妨把那整条街上的邻居都传到这里来,当堂对质。世上虽然有不少忘恩负义、信口雌黄之辈,但公道自在人心,她不信邻居中没有愿意出来说句公道话的。
再者,“七出”条例中的“无子”,指的是妻子过了五十岁以后仍无子女,而自己今年才二十四岁,不在此列。贫贱时,她夫妻二人要和小叔子小姑子睡一间屋子;富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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