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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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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藏,因此在伤势痊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离开的。既然你知道我在这里,那以后每天的食物和水就由你负责给我送来,这样我不必去罗府的厨房里偷了,罗府之人无形中也少了一层危险——呵呵,师弟你知道的,我在这里养伤的事是绝密,看到我的人都必须死。”
“多年不见,你还是这样令人恶心。”聂淳咬着牙说。
“哈哈哈不敢当,让师弟你见笑了,不过,”中年男子的眼中精光一闪,勾唇道,“当年师父最得意的弟子,而今非但没有叱咤江湖,还变成了罗府的一条狗?难不成罗府有什么东西绊住了你?”
聂淳面无表情地说:“耿炳秀你听好了,罗府是我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在我的守护之中。既然是老太爷让你住这里的,那每日辰时我会将食水放在山洞的入口处,而作为交换,直到你伤愈离开为止,你都不得踏出山洞半步。若让我发现你走出来了,要杀死现在的你比杀死一只爬虫还简单,你早就破门出教,不是我隆浒教的弟子,杀了你也不算是残害同门。”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几年之后,将会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酷吏”的锦衣卫指挥佥事耿炳秀。此人天性邪恶,城府极深,并兼喜怒难测,平日里跟普通人一般冷静正常,可少数几个熟识他的人却知道,他的心里其实住着一个嗜血的妖魔,遇事睚眦必报,杀人手段极尽残忍。
耿炳秀张口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道:“师弟你说哪里话,我疗伤期间乐得不出门,只要伙食满意,有酒有肉,我就绝不在罗府里乱闯,如何?唉,你别用这种眼神瞪着我嘛,我又不是见人就杀的凶徒,就像刚才有一个女人挡了我的路,我也只是将她绊进水里,并没有扭掉她的脑袋啊。咳咳,该死的,不知是哪里来的妖童,竟会使用江湖上失传的长风诀,差点就要了我的性命!”
“妖童?长风诀?”聂淳皱眉,他虽然知道有一位会使长风诀的世外高人,却从未听闻此人收过弟子。
耿炳秀痛苦地按着胸口,边咳边说:“十几日前,我和属下在兔儿镇遇到了一个阻挠我们办案的刁民,他以铜具遮面,不露真容,不过看其身形听其声音,咳咳,应该是个年纪小于十二岁的小孩子。那日追到山脚下就被他逃了,满山遍野的找了好几天都没把他挖出来,咳咳,前日里我独自来扬州办差,被一张飞镖上的字条诱到郊外,然后这个妖童就又一次现身了,迎面就来了一场铺天盖地的袭杀。”
聂淳讥讽地看着耿炳秀,低哼道:“连个小孩子都打不过,耿将军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咳咳,是他先偷袭我的!而且我猜测,此妖童定非人类之属,否则绝不会有这般厉害的身手,我所认识的人之中,也就仅有陆江北和高绝等少数的两三人能制住他。”耿炳秀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双腿上纵横交错的伤口,皱眉道,“况且上次在我们的合力围堵之下,他身上负伤十几处,短短不到十日的工夫,怎么可能好得那样彻底!”
“那他为什么要杀你?”聂淳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你最近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耿炳秀紧锁眉头,回忆说:“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认错人了,因为他口呼什么‘天下第一酷吏,人人得而诛之’,而我除了少年时期在内阁做过两年文官之外,十几年来一直都在西北军中,从未步入仕途,今年年初才甫任四品锦衣卫。于是我就喝令他快住手,告诉他‘我叫耿炳秀,绝不是你口中的什么酷吏’,可是他却大喝一声‘杀的就是你’,同时放出了他长风诀中的杀招……好厉害的一个男孩,才十一二岁就有这般身手,他又对我这般仇恨,等他来日长大了我岂有活路?”
“你活该。”聂淳语气中浑不在意,可心中也对这个神秘的男孩产生了兴趣。
耿炳秀看向聂淳,软声求道:“师弟,其实这次我来罗府疗伤,就是因为听说你住在罗府,昔年在师门里我待你是极好的,还曾救过你的性命,就求你发出隆浒教圣令,帮我查一查那个男孩的来历吧!”

、第107章 坏了你的名节

更新时间:20130816
何当归从长长的梦中醒来,眼角一片湿润之意。“”在梦里,她的女儿捧着一把银针朝她走来,脆生生地求道,娘,听说你的针法能把死人扎活,不如你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呢!
入目的是一张橙色的宽大床榻,枕上传来的香气竟是惊人的熟悉,如果她没嗅错的话,这应该是皇室专用的龙涎香。昔年,此香是朱权最爱用的,只要闻到了这种香气,就是他走近了。曾几何时自己对这种味道就有了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从朱权那里讨来了一小块放在枕边,日日夜夜如痴如醉地闻着。难怪她会一直梦见女儿,原来是闻了这个香的缘故。
这是哪里?何当归坐起身来,不是她的那个房间,而床上没装床幔和蚊帐,定然是听竹院中的房间。她记得之前自己一阵胸闷难过,花一下午时间封住的胸口以上的大穴被真气全部冲开,而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鼻端却渐渐嗅到一丝龙涎香的味道……
“你醒了,你按一按自己的风池穴和期门穴,看看还痛不痛,如果不痛的话,你就把真气导入丹田吧。”
顺着声音望向偏厅,她看到那个长得像陆江北的少年坐在碎玉桌边,因为跟他不太熟,所以脱口而出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风公子呢?”
“你找他干嘛?”少年不悦地说,“救你的人是我,你快点谢谢我!”
“哦,谢谢,”何当归看向桌上的茶壶,“有水吗?”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老大不情愿地倒了一杯茶,慢吞吞地端着走过来,一扬手把茶盅举到她的脸上。
一看就是个从未给别人端过茶的大少爷,不过早就看惯了各种人的脸色,何当归也没甚可抱怨的,双手捧过茶就一饮而尽。热茶熨帖得脏腑非常舒服,想到自己的房里只有凉茶,她当下也不客气,推开被子滑下床,半蹬上一双陌生的软鞋,“咚咚咚”地跑到桌边自己动手倒茶喝。
喝到第三盅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年带着一丝黯哑的声音:“喂,你叫何当归是吧,既然我坏了你的名节……明日我就去向罗老太君提亲,请求纳你为妾,你觉得如何?”
一开始时,何当归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然后低头瞧了一眼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以及身上一丝不乱的衣物,仍然是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谁坏了谁的名节,谁又要向谁提亲?
宁渊瞧出了她的困惑,出声提醒道:“你的双足,被我看到了。”
“呀。”何当归低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袜子,且瞧脚上这双鞋的尺码,应该是男子穿的软鞋,她不小心穿了他的鞋!好在她穿的裙子长及地面,忙拉起盖住了半裸的玉色莲足。“”
“你的双足形状很美,还不足三寸,看起来还没有缠过足吧?虽然我不介意女子天足,不过你也到了缠足的最佳年纪了,缠一缠会更漂亮的。”宁渊放肆地瞧着眼前的小女子,语带回味地品评着对方的小脚,然后又非常理所当然地说,“我的打算是,这次离开扬州时就把你带走,年纪小些没关系,先在我的府中养几年再收房,正好熟悉一下你的新家。”
何当归又惊又怒:“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哪个要跟你走!”
宁渊悠悠地说:“女子的足是矜贵之物,只能给她的夫君看,我既然看到了你的双足,就算你配不上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既然你知道我体内有真气,那我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江湖侠女,”何当归气冲冲地打断他说,“我们江湖儿女生性豪迈,大而化之,不讲究那一套《千金条律》中的繁文缛节,所以我决不会嫁你的。”
“哦?”宁渊兴味地挑眉,“失敬,原来姑娘是江湖中人,不知姑娘的名号是什么,走的是昼路夜路旱路还是水路啊?”
“……扬州女侠。”何当归憋了半天,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不太响亮的名号。
宁渊一晒:“扬州女侠?这倒是第一次听闻,我还奇怪你怎么见到死鸟不会害怕,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女侠……”温朗的眼中掠过极淡的精光,似冷月照水一晃,话锋也随之一转,“你的手上和脸上搽了什么东西?我已看过了,除了这两处,你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都是雪白的。”
“你都看了哪里?”何当归瞪眼。
“怎么?改变初衷了,要让我负责任了么?”宁渊露出一个在何当归看来很欠揍的笑容,从他的腰间摘下一个香囊,慢吞吞地道,“刚才我给你脱鞋袜的时候,发现你脚上的肤色和脸上不一样,好奇之下就瞧了瞧别的地方是什么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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