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摇滚青春-第1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楚,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你,但我首先必须遵从家庭,希望你不会因此记恨我。”
  “什么话,我会把你放在心里怀念一辈子的,好了,既然咱们之间已无法继续,不如来一个洒脱的吻别吧!”秦暮楚说完便把嘴凑了过去。
  文雯把他推到一边,退后了几步,说:“你别这样,咱们还是友好地握握手吧,如果你尊重我的话。”
  秦暮楚感到有些遗憾,但还是尽量挤出笑容,伸出自己的右手,说:“好吧,文雯同学,祝你今后的生活更加幸福!”
  “谢谢,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文雯轻轻握住对方的手。
  第二天,文雯全家便搬到了另一个城市,从此秦暮楚与她再也没有联系过,刚开始的时候,秦暮楚心里有些失落,但这种心情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也就淡化了。从此以后,秦暮楚没有追求过其他的女孩,直到高三下半学期遇到了王紫潆。
  这便是秦暮楚和文雯之间的一段往事。
  ————————————————————
  事隔多年,文雯的变化很大,至少秦暮楚是这样认为,眼前的文雯,头发染成了红色,耳朵、鼻子和下唇都别着金属饰物,脸上也涂抹着厚厚的粉彩和眼影,无不流露着放荡不羁的气质,要不是她脖子左侧那颗明显的太田痣,秦暮楚还真不敢相认。
  “呀!你怎么会在北京?”文雯诧异地问道。
  秦暮楚说:“我现在在北京做音乐,你呢?这些年过的还好吗?”
  文雯点点头,笑着说:“自从离开荆州以后,我跟着家人辗转了多个城市,最终来到了北京,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服装设计学院的大学生。”
  “服装学院?呵呵,以前可没听你说起过你还有这个天赋啊!”秦暮楚回忆道。
  “其实我接触服装设计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对了,忘了给你介绍了。”文雯指了指坐在不远处马路牙子上的一个留着红色炸弹头的男人说:“那是我现在的男朋友阿康,我们是在学校认识的,同时他也是一名吉他手。”
  秦慕楚重新对对方打量一番,说:“你的变化可够大的,记得你以前可是个出了名的乖乖女。”
  “人总是会变的嘛,你身上的变化也不小啊!变得更加英俊也更加成熟了。好了,和我说说你现在的情况吧。”文雯说道。
  “我没什么可说的,”秦暮楚叹了口气:“来北京三个月了,一直过得不怎么样,虽然组了一支乐队,但只是在酒吧做‘Copy’而已,总之这日子太平淡了,一点乐趣都没有。”
  文雯扬嘴轻轻一笑:“你还有无聊的时候?没事干可以出去打个架、惹点事什么的!既锻炼了身体又打发了时间,一举两得!”
  “你就挤兑我吧!我又不是当年那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了,哪能天天出去惹是生非?不过话说回来,谁要是招惹到我我照样不放过他!”
  “你呀,还是当年那副痞子相……对了,怎么没看到你的女朋友?”
  秦暮楚搓了搓手,有些惭愧地说道:“我目前还没有女朋友。”
  “不会吧!当年我们两个分手的时候,虽然我说过一些让你把精力放到学习中之类的话,可你不会真的把这些话当真了吧?这么多年,你就没开展过一次新的感情?我不信!”文雯说。
  “以前倒是交过一个女朋友,可惜我们分手了。”秦暮楚说。
  “真扫兴,还以为你一直对我恋恋不舍呢……”文雯有些失落又有些欣慰地说:“对了,我老公他们要开始演出了,他在那边叫我呢,我要进去了。对了,这张CD你还要吗?”
  “哦,当然要!”秦暮楚回过神来,摸索着裤袋里的钱包。
  文雯制止了他:“得了得了,咱俩还客气什么,你既然喜欢就拿去听算了。”
  “那怎么成,你这些东西也都是本钱来的,我怎么能占你便宜呢!”秦暮楚坚持要给钱。
  “本钱?呵呵,你不知道吧,这年头打口带很好搞的,而且本钱几乎可以不计,我和阿康他们上次从上家那里拿回来一大口袋好几百张唱片才花了不到一千块钱。”
  “哦?听你这么说好像在海关认识人啊?”
  “当然,阿康他叔叔就在海关,给我们的货品全都是最低价!”文雯一面将CD打包收好一面自豪地说。
  “哦,原来如此。”秦暮楚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帮着文雯一齐收拾好摊子,走进了酒吧,文雯活蹦乱跳地窜到了舞台前,而秦暮楚则回到了胡朋那里。
正文 第148章 演出中止
 更新时间:2008…8…8 13:39:36 本章字数:3035
  坐回沙发上,秦暮楚拿起桌子上的矿泉水喝了几口,转而对胡朋说道:“唉,你猜我刚才遇到谁了?唉,怎么不说话……小朋,醒醒小朋!”
  胡朋居然歪靠在沙发上打起了盹!
  在秦暮楚的摇晃下,胡朋渐渐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问:“小楚,这是哪儿啊?”说着说着还不忘擦了擦从嘴边流淌下来的津液。
  秦暮楚擦掉脑袋上的汗,“赞叹”道:“小朋,你真行,以前我只听说过听音乐会的时候有人能睡着,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在这么吵杂的摇滚现场睡着,真是服了你了!”
  半晌,胡朋才意识到自己是在酒吧,立刻坐直了身体整理了一下衣服,说:“嗨,你不知道,昨晚上我本来就没睡好,今天一早就和朱哥到局子里面‘捞’你,现在真是困得不行了。对了,刚才你和我说什么?”
  “我说,我刚才遇到自己以前的女朋友了,她现在的男朋友就是台上那个‘炸弹头’,你说巧不巧?”
  “什么女朋友男朋友的?”胡朋似乎还没有醒过闷儿来。
  秦暮楚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你行不行?实在坚持不住咱们就先回家。”
  胡朋打了个哈欠,笑笑说:“不用,我你还不了解,几天几夜不睡觉都没事的,刚才要不是台上乐队的演出实在乏味,我也不至于打盹的,好了,下一支乐队叫什么名字?把宣传单给我看看。”
  即将登场的这支乐队是今晚第三支登场的乐队,也是今晚最后一支朋克乐队,乐队的名字叫做“大茶壶”,只有三个人,分别是主唱/贝斯手刘阳、吉他手邢康、鼓手王乐乐。在乐队介绍一栏里写着这样一段话:
  “大茶壶”——旧社会在妓院中给妓女和嫖客沏茶倒水及打杂的男性,其社会地位及其低下,一旦从事这种行业,连子子孙孙都很难抬起头来。乐队之所以以此名自嘲,就是想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摇滚乐,了解朋克乐,了解我们这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音乐人!
  写得非常贴切,但不知现场水平如何?秦暮楚想。但很快他就得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大茶壶”乐队的乐风十分犀利,仿佛一把尖刀一般刺进了每一个人的心脏,愤怒而叛逆。就连胡朋都打起了精神,夸奖道:“这支乐队的水平还不错嘛!比刚才那支强多了!”
  秦暮楚点点头,心说他说的没错,“大茶壶”乐队的确比前两支乐队的水平高出许多,可以说,他们是一支非常出色的“Old School”乐队。
  舞台前很快就爆发了大规模的“Pogo”,刚才还哈欠连天的胡朋顾不得疲惫,冲到了亢奋的人群中。秦暮楚没有跟过去,而是在暗中观察着面前的“Pogo”大军,在这些人里面,他很快就找到了正在横冲直撞的文雯,一连串的问号从秦暮楚的脑海中划过。
  几年前的文雯还是一个其貌不扬的高中生,一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一个性格内向的乖乖女,究竟是什么改变了她?或者说,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她的性格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是音乐?是艺术?还是爱情?
  看着文雯如今活泼开朗的样子,秦暮楚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没有让她留在自己身边,但如今说什么也晚了,她已经有了心爱的人,在她的心里,恐怕早已把我这个成天打架滋事的“小痞子”忘记了,或者,她从来都没有把自己放在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文雯毕竟是秦暮楚的初恋情人,每个人都有初恋情结,只是有些人愿意将其张扬而有些人宁愿深藏心底罢了,秦暮楚属于后者,虽然在此之前,他很少提起或者想起文雯,但在他的心里,却从未忘记这段感情,这是秦暮楚最珍贵的一段回忆。
  在演出结束后,秦暮楚再一次找到了即将回学校的文雯,要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并说了许多鼓励的话,从此以后,二人保持着适度的联系,时不时地互相为对方介绍一些好听的歌或者精彩的演出等等。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