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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来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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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可爱多的粉丝   2008…9…16 11: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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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但是第三位死神,也就是来自阿la伯的大胡子就绝非善类,他骑着银色骏马,手持月牙弯刀,眼神坚毅,鲜少表情。 
走到哪里都是一付别人欠了他100块钱的模样,一看就并非等闲之辈。 
深谙其中奥妙的我,在送走胡狼兄弟的当晚就失眠了。他的弯刀并不受季节的困扰,他看起来好像也不会被猪腿诱惑。 
我一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郑星若浑身是血,被他取走首级的凄厉场面。 
不!绝对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即便要郑星若死,也该是我亲手杀了她,怎么能假手他人? 

于是当夜我便拿了把钳子,冒着生命危险摸到了地府的广场。此时正值最黑暗的午夜,那匹银白色的骏马正被栓在广场的灯柱下,在夜色中赫赫生辉,如一抹初降的雪痕。 
“对不起啦,马兄弟,我实在是迫不得已!”我一边说,一边用钳子拔白马的马掌。其间它还不耐烦地朝我飞起两腿,还好我身手灵便,才没有被它踢倒。 
就这样,次日黄昏,阿la伯骑士也被我们送上了归途。 
“玛什喇么!”彼时他骑着一瘸一拐的白马,一边挥手,一边与我们道别。 
老树,寒鸦,跛马。映衬着地府灰蒙蒙的天色,颇有几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悲凉味道。 

“喂,这次是你搞的鬼吧?”老殷遥望着骑士远去,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做总结性发言,而是对我横眉冷对。 
“怎、怎么会呢?”我急忙矢口否认。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该不会是爱上了那个杀不死的女孩了吧?”他眯起双眼,活像一只盯上了老鼠的猫。 
“你在开什么玩笑……”我的脸上突然涌起一股热潮,头摇得似拨浪鼓,“我现在连肉体都没有,哪有资格谈情说爱?” 

“那样的话更加糟糕,熨帖于灵魂的爱情才是最可怕的!”老殷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不过万幸的是,他看起来并没有跟阎王打小报告的意思。  
 
  
 
39 回复:【粉丝作品】死神来了——(一次发完)  
 14、经历过这次事件,一切又恢复平静,就连地府里天天无事生非的十大阎罗都不愿再去管郑星若的死活。 
或许他们已经使劲心力,就像人间的领导对待难啃的骨头一样,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有看到。 

“难道你不想回阳间了吗?”唯一不死心的大概只有老殷,稍有空闲就跑过来苦口婆心地劝我,“你跟我们有协议,除非你杀掉这12个人,否则你将永远留在地府。” 
“谁说我不杀她啦?我只是现在不想杀,并不代表一直不干掉她。”我抻着脖子顶嘴,“或许哪天我心血来潮,就一招取了她的小命。” 
“嘿嘿嘿,我们走着瞧!”老殷窃笑一声,仿佛看透我的心思。 
“走着瞧就走着瞧,我一定会让你看一场大戏!”我回了他一句,便一推窗户,跳入了郑星若的房间。 

“哦,跟朋友聊完天了吗?”她正带着耳机看碟片,见我回来,开心的跟我打招呼。 
“什么朋友啊,是个同事。”我想到老殷那一副对什么事都了然于胸的模样就生气,“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中年人,记得一定要躲远点!“ 
“对了,死神先生,我的死期是不是要到了?”她突然摘下耳机,难得表情严肃地看着我。 
“怎么会?”我朝她拍胸脯,“有我在,没人敢动你!你的生命只有我能带走!” 
“那我们一言为定,如果哪天我死了,你一定要过来接我。”郑星若微微一笑,“本来死亡就很可怕,再让一个陌生人带我走,我一定会很恐惧。” 
“没问题!”我朝她肯定地点了点头。 

“但是最近我真的觉得自己要死了。”她突然惆怅地长叹口气,眉宇间满蕴着一抹化不去的忧郁。 
“哈,有我这个白无常天天跟在身边,是个人都会觉得离死不远了!”我得意地扬了扬脑袋。 
“不是因为你的缘故,只是这几天突然很想完成一些愿望。”她盯盯的望着我,双眸如漆黑的潭水,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据说人死之前经常会这样。” 
“那你的愿望是什么?我能帮上忙吗?”我也威襟正坐,尽量摆出一副认真的姿态。 
“我的愿望太多了……”她扳着手指开始数,“我想要本市那家最大的西餐厅的优惠券;去那个永远挤不到位置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还希望我爸爸妈妈不要再吵架,像以前一样和好如初……” 
“等等,一个一个来!”她的愿望太多太杂,很多简直都算得上是贪念,我怕听个几年都听不完,急忙摆手叫停。 
“那你能帮我实现几个?”她目光炯炯,神采奕奕,方才那副沮丧的模样已经一扫而光。 
“我、我尽力而为吧……”我垂头丧气地答道,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算计了。 

虽然她的愿望离奇古怪,不过为了能让她一展笑颜,我仍使劲浑身解数帮她完成。 
最好办的大概是豪华西餐厅的优惠券,因为白无常在地府里也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官,所以我很轻松地就差遣到几个过路的野鬼。 
这些可怜虫为了能投个好胎,在夜深人静时潜入总经理办公室,神不知鬼不觉地便偷了一大沓优惠券,毕恭毕敬的交到我的手上。 
就这样,次日傍晚,我便跟郑星若一起,美美地享受到了一份超值的烛光晚餐。 

而人满为患的咖啡店就比较麻烦,我不得不亲自跑到那家店里,找了个好位置坐下。 
中午时分,第一个客人看到有空的位置,兴高采烈的举杯冲来,但是他往我的身上坐了几次,都差点摔倒,根本无法坐到座位上。 
接着第二个人也来了,这次是个美貌的年轻白领,她也试图爬到椅子上,不过直到差点扭断脚也无法达成目的。 
当第三个人再次尝试失败时,周围的客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都用恐惧而怀疑的目光盯着这把看似空着的椅子。 
就像我所设想的那样,当我在这家店里坐满三天的时候,已经没有一个客人敢接近这个座位。就连实在找不到位置的人,都宁可端着热腾腾的咖啡在吧台前站着,也不愿冒险去尝试一下。 
于是在第四天头上,我就带着郑星若,心花怒放地来到了咖啡店里,让她如愿坐到了那个被指闹鬼的位置上。 

“咖啡好喝吗?”我得意洋洋地站在她身后,邀功一般问道。 
“好喝,每次带回家都是凉的,还是在这里喝比较香。”郑星若心满意足地望着我,短发下的双眸蕴含着幸福的光辉。 
望着她绯红的脸颊,晶亮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底竟涌起一丝甜蜜的感觉。 

这种如梦似幻,仿佛浸在香喷喷的乳酪里的幸福感,就连我生前跟琳琳约会时都没有体验过。 
 
我想我一定是恋爱了,就像所有恋爱中的男生一样,我很快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我忘记了我身为白无常,仅仅是一丝虚无缥缈的灵魂,竟觉得自己又变成了那个正在念大学二年级的青涩男生。 
会傻傻地守护自己所爱的女孩,为了她赴汤蹈火,做尽一切世人认为可笑之事。 
我们常常会结伴在灯火阑珊的街边散步;也会只买一张票,去看电影院最新放映的大片,享受着逃票的乐趣。 
而郑星若也在这些日子里,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 
她不再大大咧咧的说话,任短发慢慢变长,脸颊也逐渐变得丰满。只是偶尔独坐时,会长长的叹息。 
“喂,你为什么叹气呢?”我好奇的问道。 
“哎,小的时候我和其他女生一样,曾经幻想过会有一个白马王子。”她狡黠地看着我,“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长大后居然会遇上个死神。” 
“是白无常,白无常!”我急忙纠正她的错误,“虽然没有马,但总算沾了点颜色的边!” 

但是这样的快活时光只持续了一个半月,当天气慢慢变冷,草木凋敝之时,一向百病不侵的郑星若突然开始频繁地生病。 
她先是断断续续地感染小感冒,接着就开始隔三岔五的发烧,甚至连手脚都变得稍稍浮肿。 
而我则急得手足无措,除了在她身边转来转去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直至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力量有多么的渺小,我所能做的,只有日日守在她的床沿,手持哭丧棒,替她驱赶那些为人类带来病痛的小鬼。 

“嗨,死神先生,送我去医院吧……”一个初冬的傍晚,她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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