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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草-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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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小杂种,还我阿福来,我跟你拚了!”
这场大骂直骂了半小时,直到妈妈闻风赶来,先把我从那个凶女人的手下救出来,然后一面好言劝慰著她,一面坚持去看阿福的伤势,我乘机溜回家里,爸爸正在书桌前改卷子,看见我点点头说:“又闯祸了,是不?”我闷声不响,心里挂念的不再是风筝,而是阿福。没多久,妈妈急急的走进来,对爸爸说:
“那孩子的手腕折了,大概是脱臼,我告诉他们我愿意出钱雇轿子,让他们送孩子到城里的医院里去,可是他们不肯,坚持要杀公鸡祭神,请道士念经,并且请几桌酒。我倒不是小气出这笔请道士请酒的钱。只是孩子的手就完了,你看怎么办?”爸爸放下了红笔,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
“乡下人,简直无知,我去和他们说去!”
爸爸妈妈几经交涉,最后是全盘失败,他们只相信神仙和道士,不相信医生。结果妈妈拿出一笔钜额的赔款,让他们请道士作法。然后回到家里来,用一根粗绳子把我结结实实的绑在床柱子上,用皮带狠狠的抽我,我的哭叫声和院子里道士们作法的声音混成一片,从来没有一个时候,我看到妈妈生这么大的气,我被打得浑身青紫,哭得喉咙都哑了,妈妈才住手。爸爸把我解下来,抱到床上去,叹息的说:
“孩子还小,打得也过分了。”
“你不知道,阿福是个聪明孩子,现在却注定终生残废,我会负疚一辈子!”妈妈说,一面走过来给我盖棉被,并且轻轻抚摸我手上的鞭痕。因为妈妈眼睛里有泪光,我觉得分外伤心,那晚,我足足哽咽了一整夜。而院子里,杀公鸡声,念经声,也闹了一整夜。天亮了,阿福的母亲来了,出乎意料的温和,扭扭捏捏的说:“阿福一定要我来讲,叫你们不要打小鹧鸪,说不是她推的,是他自己摔下来的!”
妈妈看了我一眼,大有责备我怎么不早说的意思,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对阿福的母亲说:
“打都打过了,也就算了!倒是阿福怎么样?”
“已经不痛了,今晚再杀一只鸡就可以了!”那女人笑吟吟的说。可是,阿福的手一直没有好,当他吊著手腕来找我玩的时候,我却本能的躲开了,我变得很不好意思见他,为了那该死的一推。妈妈说我变安静了,变乖了。事实上,那是我最初受到良心责备的时候。倒是阿福总赶著找我玩,每次还笑嘻嘻的对我说:“你不要生我的气,你妈妈打你的时候我不知道嘛!”
由于我总不理他,他认为我还在为那个丢掉的风筝不高兴,一天,他对我说:“等我的手好了,我一定再做个风筝给你,赔你那一个,也做个虎头的,好不?”一个多月后,我们举家搬进了城里,以后东迁西徒,到如今,十四年过去了,我怎么料到在这个小海岛上,这碧潭之畔,会和阿福重逢?“想什么?”任卓文问我。
“你怎么会到台湾来的?”我问。
“完全是偶然,我跟我叔叔出来的,我叔叔来这里经商。啊,我忘了告诉你,我后来在城里读中学,住在叔叔家,叔叔是个商人。”“这只手,你没有再看过医生?”
“到城里之后看过,已经没有希望了!”
“喂,”维洁突然不耐的叫了起来:“你们是怎么回事?以前认得吗?别忘了还有两个人呢!”
“十几年前天天在一块玩的。”任卓文笑著说:“真没想到现在会碰到!”“这种事情多得很呢。”维洁说,居然又说出一句颇富哲学意味的话:“人生是由许多偶然堆积起来的。”
“你走了之后,我真的做了个虎头风筝,用一只手做的,一直想等你回来后给你,可是,你一直没回来。”
我想笑,但笑不出来。半天之后才说:
“那个该死的虎头风筝,但愿我从没拥有过什么鬼风筝,那么你的手……”“算了,别提这只手,我一点都不在乎!”他打断我,笑著,却真的笑得毫不在意。
“我很想听听,风筝与手有什么关系。”维洁说,一面对她哥哥皱眉,那位拘束的哥哥现在简直成了个没嘴的葫芦,只傻傻的坐在那儿,看看任卓文又看看我。
我说出了风筝的故事,维洁点点头走到船头去,把浴巾丢在船舱里,忽然对任卓文说: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然后向水中一跃,在水里冒出一个头来,对船上喊:“大哥,你还不下水来游泳,在那儿发什么呆?”
维德愕然的对他妹妹瞪著眼睛,我却莫名其妙的红了脸。
一年后,仍然是八月。
我正坐在走廊里看书,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走了过来,我佯作不知,于是,我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说:
“我送你一样东西,猜猜看是什么?”
我猛然回头,任卓文正捧著个庞然巨物站在那儿。
“啊哈!风筝!”我大叫,像孩子似的的跳了起来:“虎头风筝!你在哪儿买的?”“自己做的,用这一只手!”他笑著说,然后含蓄的说:“十五年前飞走的风筝又回来了,你要吗?”
我抢过了风筝,嚷著说:
“当然要,本来是你欠我的!”
“你难道不欠我什么吗?”他问。
我的脸红了。把手伸给他说:
“给你,砍去吧!”
他笑了,笑得邪门。“我会好好爱护这只手,和它的主人。”他说。拿起风筝,我跑了出去,室外,和煦的风迎著我,是个放风筝的好天气
第二章
?没有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绵绵的细雨和无边的黑暗。这种夜晚,在几个月前,她认为是静谧而温馨的。一盏台灯,一盘瓜子,一杯清茶,和他静静的对坐著。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必多说什么,她了解他,他也了解她。等到邻居的灯光相继熄了,他站起来,望望窗外问:
“我该回去了?”“或者是的。”她答。于是,他走到门口,穿上那件早已褪色的蓝雨衣,她送他到门前,他微笑著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共度长夜?”
他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但这句话已经够了。她也从没有答复过这句话,只是淡淡的笑笑。可是,他们彼此了解。等他修长的影子消失在细雨中,她阖上门,把背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脑子里立即出现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画面,而每个画面中都有他。同样的雨,同样的夜,她不再觉得静谧温馨,只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凄凉。仅仅失去了一个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感到像失去了整个的世界。他,叶昶,这个名字带著一阵刺痛从她心底滑过去。叶昶,这骄傲的、自负的、目空一切的男人!第一次见到他,似乎还是不久以前的事,虽然已经隔了整整三年了。那时候,她刚刚考进T大外文系,在一连串的迎新会、同乡会、交谊会之后,她已从她的好友李晓蓉那儿知道,男同学们给了她一个外号,叫她作“白雪公主”。她曾诧异这外号的意义,晓蓉笑著说: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长得美,皮肤又白,白得像雪;对人冷冰冰的,也冷得像雪,所以他们叫你白雪公主。”
“我冷冰冰的吗?怎么我自己不觉得?”她问。
“哦,你还不够冷吗?”晓蓉叫著说:“不是我说你,馥云,为什么你从不答应那些男孩子的约会?我听说从开学以来,已经有十四个半人碰过钉子了!”
“什么叫十四个半?这是谁计算的?”
“十四个是指你拒绝过十四个人,另外那半个是指我们那位李助教。据说,他曾拐弯抹角的找你聊天,刚说到国立艺术馆有个话剧的时候,你就说对话剧不感兴趣,吓得他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说这只能算半个钉子。”
“谁这么无聊,专去注意这些事情?”馥云皱眉问。
“你知道外文系最近流行的几句话吗?他们说:‘许馥云,美如神,碰不得,冷死人!’大家都说你骄傲,是女生里的叶昶!”“叶昶?叶昶是谁?”“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叶昶是外交系三年级的,能拉一手小提琴,并且是最好的男中音。只是为人非常骄傲,据说有个女同学把情书悄悄的夹到他的笔记本里,但他却置之不理,他说他不愿意被任何人所征服!”
“他未免自视过高了吧。谁会想去征服他呢?”
“哈,我猜全校三分之一的女同学都在暗中倾慕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如果你见到他,一定也……”
“别说我!”馥云打断了晓蓉的话:“记住,我也不愿被任何人征服的!”三天后,学校里有一个同乐晚会,因为节目单中有叶昶的小提琴独奏,馥云虽然对同乐晚会不感觉趣,却破例的参加了。由于听到太多人谈起叶昶,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倒想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她走进会场时已经迟到了,台上正有两个同学在表演对口相声,她想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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