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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经济强国-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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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堕落和毁灭。”
  胡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转头时却看见夏雪眨着茫然的大眼睛看着自己,不由扑哧一笑,心想,我跟一个小丫头说这些,她又如何能懂。
  罂粟花其实就是制作毒品鸦片海洛因的原材料,当然,它同时也是制作药物的原材料。胜利农场有种植罂粟花的任务,用它的籽浆来合成药物。这一片田地种植的都是罂粟花,大大的花瓣,浅浅的嫩红,随风摇曳,美不胜收。
  胡闹摘下一朵花儿,轻轻的插在了夏雪的耳际,退后两步,看着夏雪低垂着双眸有些不知所措的模样,开心的笑了。
  不远处的麦田里响起了知青们的歌声:“麦浪滚滚闪金光,棉田一片白茫茫,丰收的喜讯到处传,社员军人心欢畅,心欢畅……”
  胡闹和夏雪并排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听着悠悠的歌声,不知不觉闭上了困倦的眼眸。
  北大荒,真美。
  ※※※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就算身在他乡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
  这一批新来的知青中间着实有几个“扎眼”的人物,为何说“扎眼”?因为这几个知青并非来自国内各省份,而是来自海外华侨的子弟。他们在父母的殷切期望下回到祖国,参加上山下乡的活动,磨练意志。当然,其中也不乏存在一些爱国华侨学生偷偷拿着父母的印章去中国大使馆办理回国护照。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些在国外过着优越生活的年轻人回到国内参加上山下乡活动,又如何能受得了这样的苦。实则不然,这些华侨子弟干的比谁都认真。在他们的身上有一个共通之处,就是爱国心,比身在国内的那些年轻人更加具备这一点。
  此时的国内形势和氛围与几十年后大不一样,放在几十年后,若是谈起爱国心,或许会有大把的人列举出那些负面的黑暗的东西出来,以证明爱国心就是狗屎,个人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但时代不同,在这个时代,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原本这些华侨子弟就算放弃了国外优越的生活回到国内也勿需参加上山下乡活动的,这是国家照顾这些华侨子弟的政策。但是他们义无反顾的加入到上山下乡建设边疆的行列中来,吃苦劳累,无怨无悔,由此可见一斑。
正文 第029章 【司徒扬剑】(求推荐)
 更新时间:2009…6…7 1:38:53 本章字数:2736
  【PS】:这哪位战友太操蛋了,嘿嘿,老张刚说砸鲜花浪费钱,就换给俺砸板砖,你得赔俺医药费,脑袋都肿了。
  …………
  分配到三连的新知青中也有一位华侨知青,名叫司徒扬剑,二十多岁的一个大小伙儿,长的高高大大,人很亲切,据说父母是美洲华侨。刚来连队的时候,连里的知青对他好奇之余还有些敬畏。
  敬畏的原因就是,据说司徒扬剑刚来的当天,团里的那部的“红电话”就响了,电话里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指示,要求团里照顾一下侨胞子弟司徒扬剑同志。
  这一批分来农场的侨胞子弟并不只是司徒扬剑一个人,但是红电话里却独独交代了要好好照顾司徒扬剑同志,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背景很不简单。于是,团领导破例来到连里慰问了一下司徒扬剑同志的生活,并打算将他调到团里做一些清闲的差事。
  但是我们这位侨胞知青却是拒绝了团领导的好意,一意要求留在连队跟大家一起参加生产建设。团领导无奈,只好交代连长和指导员,对司徒扬剑同志的生活要多多照顾,有需要满足的地方要尽量满足,有困难的地方就跟团部汇报。
  司徒扬剑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骄娇二气”,反倒是为人很低调亲切,时间长了,大家也就没猜忌他的身份了,虽然或有私下里讨论他的背景,但是明面上谁也不会讨论这个事情,也没人跟他问起。
  胡闹第一回听到司徒扬剑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想到了毛主席曾写过的那篇文章《别了,司徒雷登》里面的那个在中国出生的美国人司徒雷登。像司徒这种复姓家族在中国还算是挺少的,记得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有个复姓司马的,大家每次谈论起他的名字,总是觉得挺稀奇。
  和司徒扬剑熟识起来的原因还得从胡闹讲故事说起,这司徒扬剑是美洲侨胞子弟,对于华人圈子里的新派武侠大师金庸的小说自然不会陌生。不仅不陌生,他还非常喜欢。对于金庸大师的所有作品,他都有拜读,并且还曾详细琢磨过书中的人物,只是苦于来到大陆以后无人识得金庸,更不会知道其作品。所以即便想找人以这方面的话题闹闹磕,也没有可倾诉的对象。
  胡闹的出现对于司徒扬剑来说,绝对是一个惊喜,是一个在北大荒枯燥生活之余的一个意外惊喜。他怎么也想不到在北大荒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竟然还有人如此熟识金庸大师小说的人物,更何况对方还仅仅是个九岁的孩子。
  所以在第一天听到胡闹说的连城诀小段儿以后,当晚就找去了胡闹家,拉着胡闹嘀嘀咕咕的说了好久,很晚的时候才畅快的走了出来。
  自此之后。胡闹多了一个去处。就是司徒扬剑住地屋子。由于连里地照顾。司徒扬剑是单门独户地居住着一个屋子。胡闹每回去。司徒扬剑都高兴地不得了。迫不及待地拉着胡闹就聊起了金庸小说里地各种人物。而且。有意思地是。对于小说中人物地看法。两人居然惊人地相似。这就颇有点生出知己之遇地感觉了。
  胡闹对这位侨胞子弟也挺好奇地。一方面是连队里私下流传着他地背景不简单。另一方面。人家是侨胞。对于国外地东西接触地肯定比较多。所以在谈论金庸小说之余。胡闹也会和他聊聊国外地一些东西。掌握当今国际上地信息。
  有一次。胡闹无意中在司徒扬剑书桌上地一本书里翻到了一张照片。照片是一张全家福。居中地那位白胡子老人特别醒目。醒目地是老人地那双眼睛。炯炯有神。透着慑人地精光。胡闹虽然已经和司徒很熟悉了。但是从未打探过他地隐私背景。俩人虽然有着年龄地差距。但是相处地时候谁也没有把年龄当成问题。更像是一对忘年交地朋友。
  但是看到这张照片地时候。胡闹忽然就想到了司徒扬剑地背景。因为他隐隐觉得这居中地老人似乎在哪里看到过。
  “司徒大哥。这是你们家地全家福照片么?”虽然按年龄来说。胡闹应该称呼司徒扬剑为叔叔地。但是两人都觉得叔叔这种叫法跟他们平时相处地关系来说。显得有些突秃。所以俩人都挺开放地以兄弟相称。
  夏雪在一旁踮着小脚伸长脖子。大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胡闹手中地照片。
  司徒扬剑扫了一眼,笑着说:“是啊,是我们家的全家福,这一张照片是五三年照的,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你看,上面那个两三岁大的小孩子就是我。照片中间那个是我的爷爷,不过去世好多年了。”
  胡闹笑着说:“司徒大哥,你爷爷看上去很精神啊。特别是这双眼睛,怎么说呢,透着那种精光,我感觉要是有宵小见到你爷爷,恐怕一瞪眼就能让这些宵小吓得尿裤子了。”
  司徒扬剑乐了,翘起大拇指说:“你说的还真是八九不离十,我爷爷年少时习过武术,有一身好武艺,手持一刀一棍,数十人不能近身。十二岁便去美国谋生,曾三拳两脚打死过一个吃霸王餐的白人流氓,还为此被判了死刑,幸亏后来被爷爷的一些朋友给救出来了。”
  说起爷爷的往事,司徒扬剑的脸上罩上了一层钦慕。
  但是胡闹听着听着,却隐隐激动起来。司徒扬剑所叙述的关于这位老人的事情跟他印象中的一个人物极其相似,而且那位人物也姓司徒,虽然不从政,但是其在国内的享受的待遇是主席级别的。
  司徒扬剑自然不会知道胡闹小小年纪会认出自己的爷爷,所以他说了许多许多,对于自己爷爷的佚事他早已是耳熟能详,换句话说,他从小就是在爷爷的那些光辉故事下长大,爷爷就是他心目中的偶像。
  胡闹听着听着,越发肯定心目中的猜测,忽然突秃的问了一句,“司徒大哥,你在美洲,有没有听说过洪门,也叫做致公党。”
  司徒扬剑的舌头顿时打了结,看着胡闹的目光简直无比怪异,半晌以后,才摸摸鼻子尴尬的说:“当然听说过,不过没怎么接触过,对了,小弟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看你的年纪,又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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