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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第1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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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良的朋友。萧琛是萧惠开的侄子。柳恽是柳元景的侄孙。王融是王僧达的孙子。萧衍是萧顺之的儿子。谢眺是谢述的孙子。沈约是沈璞的儿子。王僧孺是王雅的曾孙。范缜是范云的堂兄。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萧子良笃信佛教,他延请许多高僧讲论佛法,佛教之盛行,在江左一带还从来没有过。有时,萧子良还亲自给和尚们端饭送水,世间都认为他有失宰相体统。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太原王琰著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对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刺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范缜大谈世上没有佛。萧子良说:“如果你不相信困果报应,那么,为什么世上会有贫贱、富贵之分?”范缜说:“人生在世,就像树上的花朵一样,同时生长又都随风飘散,有的掠过竹帘帷幕落到了床褥上,有的越过篱笆围墙落在了粪坑里。落到床褥之上的好比是殿下您,落到粪坑里的就是我了。虽然我们之间贵贱迥异,但因果报应究竟在何处呢?”萧子良听后,无言以对。范缜又写了《神灭论》,他认为:“形体,是精神的本质;精神则是形体的表现和产物。精神对于形体来说,就好像锋刃与刀,从未听说过有刀失而刃在的道理,那么,怎么会有形体消亡了而精神却还存在的事情呢?”这一理论一提出,朝廷上下一片哗然,屡加诘难,最终也没能使范缜屈服。太原人王琰,写文章讥讽范缜说:“呜呼范子!竟然不知道他祖先的神灵在什么地方!”王琰想以此堵住范缜的嘴。范缜却回答他说:“呜呼王子!知道他祖先的神灵在什么地方,却不肯杀身随之同去!”萧子良派王融劝范缜说:“凭着你这样的才华,还愁什么当不上中书郎,却故意发表这种荒谬偏激的言论,实在是令人太遗憾了。你应该赶快毁掉并放弃这些文章。”范缜一听,大笑说:“假使让我范缜出卖我的理论,去换取官职,那么,我早已做到尚书令、仆射了,何止是一个中书郎!”



萧衍好筹略,有文武才干,王俭深器异之,曰:“萧郎出三十,贵不可言。”萧衍做事喜欢运筹谋略。他文武全才,王俭非常器重他,对他的才能惊异不止。王俭曾说:“萧郎刚刚年过三十,实在是贵不可言啊!”



'2'壬寅,以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丹杨尹李安民为右仆射,王俭领丹杨尹。



'2'壬寅(二十九日),南齐朝廷任命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任命丹杨尹李安民为右仆射,任命王俭兼领丹杨尹。



'3'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还宫;庚申,如鸿池;丁卯,还宫。



'3'夏季,四月,甲寅(十二日),北魏孝文帝前往方山;戊午(十六日),返回宫中。庚申(十八日),又前往鸿池,丁卯(二十五日),返回宫中。



'4'五月,甲申,魏遣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4'五月,甲申(十二日),北魏派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访。



'5'六月,壬寅朔,中书舍人吴兴茹法亮封望蔡男。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谓之“四户”,以法亮及临海吕文显等为之;既总重权,势倾朝廷,守宰数迁换去来,四方饷遗,岁数百万。法亮尝于众中语人曰:“何须求外禄!此一户中,年办百万。”盖约言之也。后因天文有变,王俭极言“文显等专权徇私,上天见异,祸由四户。”上手诏酬答,而不能改也。



'5'六月,壬寅朔(初一),南齐中书舍人吴兴人茹法亮,被封为望蔡男。此时共有四位中书舍人,被分别派驻各省,称为四户,分别由茹法亮和临海人吕文显等人担任。他们总揽大权,声势超过了朝廷其他文武官员,地方官不断来去调换,四面八方给他们送的礼物,一年就达几百万之多。茹法亮曾经当众对人说:“何必一定要求得外任官的俸禄。就在这一户里,一年就可弄到一百万。”他所说的一百万也不过是个大概的数目。后来,天象星辰发生了变化,王俭坚决认为:“吕文显等人专断独行,徇私舞弊。所以,苍天出现异变,这一灾难出自四户。”南齐武帝亲自写诏酬答王俭,却不能改变这种现状。



'6'魏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所调各随土之所出。丁卯,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朕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变法改度,宜为更始,其大赦天下。”



'6'北魏旧制规定:每年户调为二匹布帛,二斤棉絮,一斤丝,二十斛谷米。另外,又增缴一匹二丈的布帛,存入本州州库,用来供应户调的需要。各州所征调的物品,可以按照本地所出产的缴纳。丁卯(二十六日),孝文帝下诏说:“设置官吏,发放俸禄,很早就已开始实行,自从中原战乱,这一制度才开始中断。朕依照旧有的典章制度,开始颁赐官吏们的俸禄。所以,每户户调应增缴三匹帛,二斛九斗谷米,作为官员们的棒禄。再增收二匹户调以外的帛。俸禄制度实行以后,贪赃达一匹布帛的处死,改变法令制度,应该作为新的开始,为此下令实行大赦。”



'7'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7'秋季,七月,甲申(十三日),立皇子萧子伦为巴陵王。



'8'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8'乙未(二十四日),北魏国主孝文帝前往武州山石窟寺。



'9'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9'九月,北魏下诏,官员们的俸禄制度,从本年十月开始实行,每个季度发放一次。以前的法律规定,贪污十匹布帛,受贿二十匹布帛的人,一律处以死刑。到现在,凡是受贿一匹布帛的,以及贪污无论多少,都处以死刑。朝廷仍然分别派出检查官,到各地巡视纠举有贪污行为的地方官。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局,赇赂殆绝。然吏民犯他罪者,魏主率宽之,疑罪奏谳多减死徙边,岁以千计。都下决大辟,岁不过五六人;州镇亦简。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人李洪之自恃皇亲国戚,身分显贵,为官残暴,贪赃枉法。实行俸禄制度后,李洪之因贪污事露,第一个就被揭发出来。孝文帝下崐令给李洪之上戴上手铐脚镣,押赴平城;然后,召集文武百官,亲自历数他的罪状。由于他是朝廷大臣,允许他在家里自杀。其余有贪污受贿罪的地方官大约有四十多人,也全都处以死刑。那些接受过贿赂的人,无不恐慌害怕,行贿受贿的事,几乎被杜绝了。然而,官吏和老百姓犯了其他罪时,孝文帝大都宽大处理。对缺少确凿证据的罪犯上报审核,多半免除死刑而流放到边疆,这种情况,每年都数以千计。由朝中法司判处死刑的,一年也超不过五六个人,州郡、边镇就更少了。



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很久以后,淮南王拓跋佗奏请仍按旧制,停止向官员发放俸禄。太皇太后冯氏召集文武百官讨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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