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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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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而知,照判断应该可以,因为叛乱犯时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缉犯或什么什么犯,也无什么欠税记录等等被管制条件,可是我已经准备“‘出’此一步,即无死所”了。我这种决定,大概死友郑南榕最能满意了。

我在一九八一年非但不能出境,反倒第二次政治犯入了监狱之境,这次“二进宫”,我被关在土城看守所半年,难友刘峰松崇拜“李敖大师”,写了一篇《李敖在狱中》,其中写李敖“囚房权充书房”一段,观察可谓入微:

囚房才一坪多,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马桶、一个水桶、一座洗脸台、一张小桌子和一盏二十烛日光灯。大师的囚房跟我们一样,但经他精心布置后,就是不一样。第一,他土灰色的四面墙,都贴上白纸,就连铁床下,也用白纸隔开,看不见床下的龌龊;房间洁净,光线充分。第二,他在洗脸台上搭架子,放好几包卫生纸和一些杂物,充分利用空间。第三,他有好几套书,如《二十四史》之类,摆放在靠窗的一面,有如小书橱。第四,他的棉被有三尺高,占铁床的三分之一;用纸箱、棋盘(摸来的)做的桌子及两个放剪报资料的纸箱,又占铁床的三分之一,室内显得特别狭窄。

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零乱,凡去过他家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的房问。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钉书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浆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渠道,不仅利用它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渠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

其实我的“秘密渠道”主要都是通过难友石柏苍来的,石柏苍以法院书记官坐冤狱,白天到办公室做外役,每天下班就“老鼠搬家”般的向我通风报信,并且支援物资,他的神通,广大极了。刘峰松又写“回答田中的话”一段:

日本浪人田中因涉嫌杀死情妇,被老k判极刑,但缠讼多年不得定漱。他跟我们同舍,有一天放封时,向大师说:

“李先生,李先生,你看你们中国人怎么搞的,我已经更审四次了,还不能确定。”大师正色回答他:“你们日本还有四十几年没定漱的呢,这有啥稀奇!”田中无辞以对。

李敖批判老k,叫老k憎恶,但对外发言不失立场、不失国格,给老k面子,理应给他一纸“爱国”奖状。

刘峰松以“朱光军昏头转向”一段收尾:

大师出狱后,以洋洋数万言抖出黑狱内幕,观察之仔细,记载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李敖的旋风造成震撼,令朱光军头痛,令朱光军吃不了兜着走。据说有电视台、广播台及报社记者去采访、去照相,又有检察官去求证,朱光军忙着掩饰,忙着“应变”,忙得昏头转向。据后来到北监服刑的难友告诉我,朱光军的措施有:

△集合孝一舍全体住客讲话,要他们自动缴出李敖[送给他们]的“家当”,如镜子、梳子、剪刀等等,如不缴出,抄到必严惩。

△把李敖的“三十二”房重新粉刷一新,才让记者照相;采访照相时,严令楼上不准用水,以防漏水,泄漏偷工减料的真相。

△把中央台的鞭子藏起来,暂时不准打人。

△把百货一律暂时降价,调整到合理、见得人的价格,如毡子由五百元降为三百元。

△把孝一舍主管刘台生暂调病舍,避避风头。

△检察官询问问古永城“绑担架”的事,古某事前已被“打点”过。

△孝一舍放封时问下准交谈,以免交换情报,扩大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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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遗纪(5)

小说

照情理说,李敖坐牢期间,上至法务部次长,下至朱光军,都待李敖不薄,给他新破单,给他新毡子,给他保温杯,给他热水澡,给他炖排骨,大小牢头又常去拜码头,去嘘寒问暖,去效犬马之劳,人家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可是李敖一出狱就翻脸不认人,抖出黑狱内幕,造成天翻地覆的大震撼。也许世人要骂李敖:“这样的家伙、这样的家伙……”,然而我们知道:李敖争的是社会公义,是是非,他不是一个容易被小人包围、被小人灌迷汤、被小人收买的人;像这样一个不惜冲破人情藩篱、提倡社会公义的人,当今台湾有几个?能不敬为“国士”,为他鼓掌欢呼吗?

刘峰松的描写很有趣,最简单的结论是:为了正义,李敖是软硬都不吃的。难怪朱光军做梦也搞不清怎么会碰到这种囚犯!他送找出狱的时候,跟我拉手,双方都笑嘻嘻的呢,怎么李敖一回台北,就翻了脸了?夏光天后来告诉我,朱光军一喝了酒,就发酒疯吵着要找流氓教训李敖,我想他真被国民党伪法务部长李元簇骂惨了。我出狱当天,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

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漩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渠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通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六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 之 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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