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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尔德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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迨鼐伞H绻死痛魉怪姥@锓⑸黄稹叭攘怠笔录苁乔崦璧吹卮硪幌拢ㄒ晃慌米用粤瞪纤捅唤凶鳌癲。v。”这个词来源于她自己一位常爱闹些恋爱的侄女名字的首写字母),而且除了私下场合,她也从不冷嘲热讽。她总是邀请学生去她的乡间别墅,那儿客人登记簿上一段热情洋溢的话表明凯什琳至少应邀去过一回。

一般学生通常要学4年综合课程,但年龄较大的“非综合型”女子也可以学习一套选修课程,这使它显得更像大学而不是中学,学生不穿制服,附近有一幢宿舍供家在城外的学生居住,由克拉拉?芬妮达?伍德小姐管理,她是一个又瘦又高的女人,顶着高高的发髻,头老是摆动,发髻也跟着摇晃,她去歌剧院时总爱穿紫红色或丁香色衣服,写字也爱用紫色墨水。

② t。d。劳伦斯(1888~1935)考古学家,作家,曾在中东考古,是一位传奇性的人物。——译注③奥特琳?莫瑞尔(1873~1938),当时英国下院议员菲利普?莫瑞尔的妻子,是文学艺术家的赞助人。

——译注

④白朗宁(1812~1889),英国著名诗人。——译注⑤ h。g。威尔斯(1866~1946),英国小说家,社会改良主义者。——译注⑥克利夫顿学院,牛津大学学院之一。——译注⑦理查?德梅尔(1863~1920),德国诗人,其作品深受尼采影响。——译注① f。w。a。弗洛贝尔(1782~1852),德国教育家,其教育方式主旨在于帮助儿童心智的自然发展。——译注走读生——像佩恩姐妹这样的西区富人的孩子——为这个地方定下了格调,每天放学后,“伍迪”就像个幽灵一样出现在归她管辖的学生面前,把她们带到隔壁自己那并不起眼的领地。但是她的管辖也不坏,晚上做完功课后,她们一边缝纫,一边听她朗读。星期六她们两人一行排成长队走上山岗,而星期天则给家里写信,因此星期天给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留下一种永不磨灭的深刻印象,这一天后来一直是她写信的日子。“伍迪”确实了解凯丝?比切姆,1906年她送给凯一本厚厚的黑色笔记本作为离别礼物,这是《日记》的来源之一。如果她看过后来里面都写了些什么,她的发髻保险会散落开。

凯什琳对皇家学院的反应完全出于个人情感,学校的创立者f。d。莫里斯肯定会为之大吃一惊,他的画像俯视着在学院图书馆用功的凯什琳。历史课使她感到厌烦,虽然克兰姆本人并不如此;至于英语文学,霍尔?格里芬认为她“令人失望”(但是这种感觉是双方面的),她很喜欢德语,也很用功,然而只是出于个人原因,她迷上了,或者不止是迷上了沃特?李普曼,一个很会献殷勤的人。

纯粹出于偶然,她在皇家学院最重要的交往始于1903年4月。刚到学校的那一天,同克劳戴斯小姐谈过话后,需要找个人带比切姆姐妹去伍德小姐那儿看她们将要合住的房间,这个差使落到一位高个、脸色苍白的金发姑娘头上,她来自缅甸,总是乐于做这一类事。埃达?康斯坦斯?贝克生于英国,在印度长大,与学校其他人总有些格格不入。她的性格尚未成形,有待别人来打上烙樱只是因为她母亲刚刚去世,别人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她,她才恰好住在伍德小姐公寓。她父亲过去是驻印度军队的随军医生,现在附近的维尔贝克大街开业,是一个郁郁寡欢的人,不好交际,“过多的咖哩影响了他的消化力”。在曼斯菲尔德的小说《已故上校的女儿》中可以找到他那令人生畏的影子,此故事最初的标题是《非综合型学生》。

埃达在缅甸度过童年,现在维尔贝克大街的房子里仍摆满了东方的雕刻品,然而家中缺少母亲,等待着她的也无非是维多利亚时代女人,如上校的女儿们该扮演的角色,尽管她不会去做家庭教师(已经为她准备了一笔钱)。

她一辈子都会是“施者”,当然也会得到别人的报答。贝克上校消极避世,忧郁消沉,最后在罗得西亚①自杀。目前,埃达住在伍德小姐公寓里,她把新西兰来的几个姐妹带到她们房间,接着就避而不见了。然而,不久她就迷恋上了维拉。后来维拉回忆说:“我经常发现她躺在我门外的地上,等着问是否能帮我脱衣服。”——在处处使用拉链的今天,这句话很容易引起误解,其实那只不过是帮着解开无数的扣子而已,一件很平常的事。

埃达喜欢喂动物,照看婴儿,她拉小提琴,甚至还在辩论协会演讲,但没人理解她,别的女孩子“为她感到遗憾”,却不知道其实她自信心很强,对这种同情不屑一顾。她很爱吃布丁,身体健壮,然而声音柔美悦耳,令人有些吃惊,同艾米莉?狄更森②一样,她眼睛的颜色像“客人离去后,留在杯中的雪利酒”。人们通常认为埃达是一个温顺的小东西,一只擦鞋垫,或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一只快要吊死的小狗”,然而她绝不是这样的人,而是一种典型的英国人,具有在某些场合下表现得十分谦卑的才能;但是她穿大尺码的鞋子,凯什琳在她身旁显得又矮又校①罗得西亚原为英国殖民地,1980年独立,改名为津巴布韦。——译注②艾米莉?狄更森(1830~1886),美国女诗人。——泽注凯什琳似乎泰然自若地接受了哈利街的生活,没有人为她感到遗憾:无论如何,比切姆一家人从新西兰来此包了整个一艘船;他们住在昂贵的旅馆里,在剧场看戏时拥有最好的座位,而凯什琳如果愿意的话,也属于他们中的一员(她总是一个比切姆,这是不容忘记的事实),她从庞德街①的希尔商店新买了一把大提琴,仍在给汤姆?特罗维尔写信。夏天那两兄弟一起去法兰克福,10月份她去过那儿看望他们。据埃达回忆,秋天在摄政公园,凯什琳出乎意外地提议“让我们做朋友吧”,这使她吃了一惊。在埃达看来,比切姆不过是佩恩的新西兰表姐妹,她们到达学校的那天恰好遇上自己。她解释说,人们并不开始友谊,只是自然而然成为朋友。但是凯什琳达到了目的,因为埃达一辈子都需要一种特殊的友谊,能够让她分享别人的雄心和成就,从中得到一些替代的快乐。如果埃达曾经迷上了维拉,那么也很快就轮到妹妹了,然而这次比由狂热引起的恋情更为长久,她的性格也开始形成了。

埃达在晚年写的一本书中表达了自己对凯什琳的热爱,用了凯什琳给她取的名字l。m。做笔名,书中描写的有关凯什琳的第一件事是她的头发,在哈利街住的时候,她常几小时地梳理秀发。她们常在凯什琳的房间一谈就是几小时,埃达虽然对使用照相机不大在行,但仍然给凯什琳一张接一张地拍了许多拉大提琴的照片。

这时期,汤姆?特罗维尔的照片一直挂在凯什琳衣柜的上方,默默地俯视着,“这是她的新西兰朋友和伟大的罗曼蒂克偶像,”埃达曾这样描述他(他并非很有男性)。两个女孩都想成为音乐家,或作家,或名人,因此需要职业名字,就像汤姆一样(他的职业名字是阿诺尔德),还有凯什琳那有名的表姐,写了一些关于德国生活的迷人作品的“伊莉莎白”。埃达成为小提琴手后,就想使用母亲的名字凯瑟琳?莫尔,但是凯什琳自己想要“凯瑟琳”,因此为埃达找了另外一个名字。她可以用凯弟弟的名字,叫“莱斯利?莫尔”,所以埃达后来叫l。m。。

同年冬天,在一次诗歌朗诵小组聚会时,凯什琳迷上了自己相当纯洁的表姐西尔维亚?佩恩,这一次也是凯什琳采取主动,而且一直如此。据西尔维亚姐姐说,她“害羞、沉默、谦卑、胆斜,外貌很像戴尔,有着汤姆一样的红头发。

凯什琳的感情得到回报的唯一迹象就是西尔维亚直至去世,一直保存着因她的羞怯而激发的充满火热情感、热情洋溢的信件。凯什琳最初的两封信不过是表姐妹之间的客套问候,然而1903年圣诞前夕从“亲爱的老爸爸”——叔爷爷亨利?哈伦?比切姆——在肯特的家中写来的信却是突如其来的宣告:最亲爱的西尔维亚:今天下午我想给你写信,所以就写了。。,我喜欢你胜过在英格兰遇见的任何其他女孩子。最近似乎不大见到你了,我们正站在通往了解彼此心灵的大门口,但却不能越过门槛。我所指的心灵是这样的:我的心灵对所有自己热爱的事物(无论是想象的还是真实的)敞开大门,那是我珍藏回忆、幸福和欢乐的地方,其中有一处小房间标着“梦幻”,有许多许多人是我非常喜欢的,但他们通常只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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