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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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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第四个和第五个沉思里所说的关于上帝和真理的话,都对精神和肉体是有实在分别的这个结论有用,这个结论事实上我在第六个沉思里才终于结束。阿尔诺先生说,关于内接于半圆中的三角形的性质,我领会得很清楚,用不着我知道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正方形之和。对此我回答说:不错,我们可以领会这个三角形,用不着想到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和它的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的比例关系。不过我们不能领会这个比例关系应该被否定掉,也就是说,这个比例关系不属于三角形的性质。然而精神就不是这样;因为,不仅我们用不着肉体就领会它存在,而且我们可以否定任何属于肉体的东西属于精神;因为,这就是实体与实体之间彼此互相排斥的本性。



 



阿尔诺先生接着说的话一点也没有反对我,他说,当我从我的思维得出我存在这一结论时,如果我从这一点上做成我自己的观念,仅仅给我表现为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这并不奇怪。因为,同样,当我检查肉体的性质的时候,我在里边找不出任何东西带有思维的气味;并且,关于两个东西之间的分别的问题,在把两个东西分别加以考虑之后,我们在一个东西里找不出任何一个东西不是同在另外一个东西里完全不同的,除此而外,找不出更有力的论据。我也看不出为什么这个论据似乎证明得太多了;因为我认为,为了指出一个东西实际上和另外一个分别开以外,不能说得再少了;我认为我已经足够仔细地使任何人都不能因此而想到人不过是一个使用肉体的精神。



 



因为,就是在第六个沉思里(在那里我谈到精神和肉体的分别),我也指出了精神在实质上是同肉体结合在一起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使用了我不记得曾在别的地方看过比这些更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了。就如同说一个人的胳臂是一个与身体的其余部分实际上有分别的实体的人并不因此就否认它属于全部的人的本质;而说这只胳膊属于全部的人的本质的人并不因此就给人以机会相信它不能由它自己而持续存在,同样,我并不认为在指出精神可以不用肉体而存在上面证明得太多,也没有在说到它和肉体是实质上结合在一起的上面说得太少;因为这种实质的结合并不妨碍我们能够对于单独的精神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或概念,认为它是一个完全的东西;因此精神的概念跟面积和线的概念非常不同,面积和线的概念不能这样地被理解为完全的东西,如果在长和宽之外不给它们加上高的话。



 



最后,从思维的功能在小孩子身上是处于不清醒状态,而在疯子身上它事实上并非熄灭,而是混乱了这个事实,不应该认为思维功能结合肉体的器官到如此程度,以致它不能没有肉体的器官。因为从我们经常看见它被这些器官所阻碍这一事实绝对得不出它是被这些器官所产生的这一结论;因为这一点道理都没有。



 



虽然如此,我并不否认我们每天所体验的精神和肉体这种紧密的联系是使我们如果不经过深入的沉思就不容易发现它们彼此之间的实际分别的原因。可是,我认为,那些在心里经常思考我在第二个沉思里所写的东西的人,将会很容易地相信精神之与肉体的分别不是单纯由于一种虚构或者由于理智的抽象作用,而是由于它被认识为一种与肉体有别的东西,因为事实上它是这样的。我不想回答阿尔诺先生在这里关于灵魂不死所说的话,因为他的话和我说的话是一致的;可是,关于动物的灵魂,虽然这里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地方,而且如果没有全部物理学上的解释,除了我已经在我的《方法导论》一书的第五部分说过的那些,我不能再多说什么;不过,在这里我还要说,我认为,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动物的身体里,或者甚至在我们的身体里,如果身体里没有能使运动可以由之做出来,就和由一架机器做出来一样的全部器官和工具,那么任何运动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即使在我们人里边,直接运动外部肢体的并不是精神(或灵魂),而仅仅是它(精神)能够规定我们称之为动物精神的非常稀薄的这种液体的流动。这种液体不断地从心脏流经大脑而达到肌肉里,它是我们的肢体的一切运动的原因,并且经常能够同样容易地引起许多不同的运动。它甚至并不总是规定动物精神,因为在我们人类里所做的运动中有许多是决不取决于精神的,如心脏的跳动,食物的消化、营养、人睡着了时的呼吸,以及在醒着、在精神不去想的时候的走路、唱歌,以及其他类似的动作。至于从高处掉下来的人首先用手保护住头,这也并非是他们的理性告诉他去做这个动作的。这种动作并不取决于他们的精神,而仅仅是取决于他们的感官的,这些感官感觉到当前的危险,在大脑上引起一种什么运动,这种运动规定动物精神从那里过渡到神经,就用在一架机器里所要求的同样的办法来产生这个运动,用不着精神去干涉。



 



既然我们在我们自身里体验到这样情况,那么如果从一只狼的身上反映到一只羊的眼睛里的光有同样的力量引起羊逃跑的动作,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奇怪呢?在指出这一点以后,如果我们想要做一点推理,看看动物的某些运动是否与在我们人类里用精神完成的运动或者与仅仅取决于动物精神和器官支配的运动差不多,那就必须考虑彼此之间存在的差别。这些差别,我在《方法导论》一书的第五部分解释过了,因为我认为不可能找出其他的说法了,因此我们将很容易看到动物的一切行动都和我们没有我们的精神参与的行动差不多。



 



因此,我们将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我们在动物里事实上不认识任何别的运动原则,只认识器官的支配和动物精气的不断流入。这种动物精气是心脏的热产生的。心脏的热减缓和稀化血液。同时,我们将认识到,在这以前没有什么东西给我们机会赋给它们一个另外的东西,除非是由于分别不开运动的这两个原则,并且看到一个(它仅仅取决于动物精气和感官)既在动物里,又在我们人里,我们就糊里糊涂地相信了另外的一个(它取决于精神和思维)也是在动物里边的。



 



当然,自从我们年轻时就相信了什么事物,并且随年代的增长我们的成见越发坚定以后,不管人们用什么理由使我们看到它的错误,或者不如说,尽管我们注意到在它身上的什么错误,如果我们不在精神里经常想到这两个原则,不去习惯于逐渐挖掉不是由于理性,而是由于习惯深深刻印在我们精神之中的东西,那么仍然是很不容易从我们的信任中完全去掉这种成见的。



 



对第二部分的答辩



 



关于上帝



 



一直到现在我都是试图解决阿尔诺先生给我提出的论据并且招架他的一切攻击;不过此后,效法那些对付一个太强有力的对手的人,我将宁愿躲避他的锋芒,而不是直接迎着这个锋芒而上。



 



在这一部分里他仅仅谈到了三件事,这三件事按照他所理解的那样是能够同意他的。不过,在我写这三件事的时候,我是采取另外的一个意义的,那个意义,我看也是可以被认为真实的而接受下来的。第一件事是:有一些观念在质料上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按照我的意思,它们是这样的,即它们给予判断以错误的材料或机会;但是判断,在考虑作为用在形式上的观念时,认为在观念里面没有错误。第二件事是:上帝是正面地就像由一个原因那样由他自己而存在,在那个地方我仅仅是想说上帝为了存在不需要任何动力因的理由是基于一个正面的东西,即基于在上帝的广大无垠性本身,它是能够存在的最正面的东西;可是他(阿尔诺)不是这样,他证明上帝不是由自己而产生的,也不是由动力因的一个正面行动保存的。关于这一点我也同意。最后,第三件事是:不管什么东西,如果关于这个东西我们没有认识,就不能存在于我们的心里,这话我是就作用说的,而他(阿尔诺)是从潜能方面否定的。不过我要把这些再多解释一下。第一,在他说冷仅仅是一种缺乏,在不能给我表象一个正面的东西的观念的地方,他显然是指在形式上的观念说的。因为,由于观念本身不过是一些形式,而且它们不是由物质组成的,每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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