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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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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没离开营地呢。”提利昂捡起他的桶。他轻快地摇摆出发,不再回头。莫尔蒙也跟了上去,只消片刻,他听到了佩妮急忙赶上他的声音,前方往下就是一个沙质斜坡直通向一圈圆形破帐篷。



 



第一个守卫在他们靠近铁栏杆时出现了,这个瘦瘦的枪兵的紫褐色虎子显示出他是个泰洛西人。“看看我们这都来了谁?你那些木桶里又装了些什么?”



 



“水,”提利昂说,“若这么说令你高兴的话。”



 



“要装的是啤酒我会更高兴点。”一个矛尖戳中了他的后背——第二个守卫来到他身后,提利昂听出他说话带着点君临口音。跳蚤窝的人渣。“你迷路了,侏儒?”守卫盘问。



 



“我们来这加入你们军团。”



 



一个桶从佩妮的手里滑落翻倒在地。在她能补救前里面一半的水就已经洒了出来。



 



“我们团里已经够多的白痴了。我们干嘛还在要三个?”泰洛西人用矛尖轻弹提利昂的项圈,弄得小金铃叮当作响。“我就只看到一个逃跑的奴隶。三个逃跑的奴隶。这是谁的项圈?”



 



“黄鲸鱼的。”第三个人开口了,他被他们的声音吸引过来——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下巴上满是胡茬,一口牙被酸叶染成红色。一个士官,从另两人对他的遵从态度来看,提利昂得出结论。他的右手被一个钩子代替。这家伙是个比波隆还卑鄙的杂种的翻版,否则我还成了受祝福的贝勒了。“这两个是本试图买下的侏儒,”士官告诉枪兵,接着乜了一眼乔拉爵士,“但是这个大个子的么……最好也带上他。三个都带上。”



 



泰洛西人用他的长矛比划了一下,提利昂便跟了上去。其他几个雇佣剑士——一个小伙子,几乎还是个男孩,脸上还长着软毛,头发是脏稻草的颜色——将佩妮一把捞起夹到腋下。“呵,我的这个还有乳头呢,”他说着大笑起来。他又将手滑进佩妮的上衣底下确定。



 



“好好带着她,”士官厉声说。



 



小伙子将佩妮摔到一边肩上。提利昂则在他的畸形腿能力范围内尽快走在前面。他知道他们要去哪儿:火坑远边的那个大帐,它喷漆的帆布墙在经年累月的日晒雨淋下已经开裂。几个雇佣剑士转身看着他们走过,一个营妓对着他们窃笑,但没人上前干预。



 



到了帐内,所见的便是几张营凳和一搁板桌,一架子长矛和戟,地上磨得薄旧的杂色地毯,还有三个军官。一个高而优雅,蓄着尖角须,带着把杀手刀,穿着撕破的粉红紧身衣。另一个圆胖秃顶,手指上满是墨水渍,一之手拿了一支羽毛笔。



 



第三个则是他要找的人。提利昂鞠了个躬。“长官。”



 



“我们抓到他们鬼鬼祟祟潜入营地。”小伙子将佩妮丢到地毯上。



 



“逃跑的奴隶,”泰洛西人声称。“还带着木桶。”



 



“木桶?”布朗·本·普拉姆说。见没人敢解释,他说,“回你们的岗位去,男孩儿。别跟任何人提一个字。”当他们走后,他对提利昂笑了笑。“来玩另一局锡瓦斯棋,尤罗?”



 



“若你希望的话。我很享受打败你的感觉。听说你已经当了两次叛徒了,普拉姆。正合我心。”



 



布朗·本的笑容从没触及眼内。他像研究一条会说话是蛇一样研究提利昂。“你来这干什么?”



 



“来实现你的梦想。你试图在拍卖会买下我们。接着你又试图在锡瓦斯棋上把我们赢过去。回想我有鼻子的那会儿,我也没英俊到能激起这么大的热情……都留着等到个伯乐呢。好吧,现在我在这儿了,免费送上门。现在,做个朋友该做的,送我们到你的铁匠那里,将这些项圈取下来。我受够了我在叮当时叮叮当当。(啥意思……难道是说他撒尿时,啥叫itinkle)”



 



“我可不想惹你那高贵的主人的麻烦。”



 



“耶赞有比丢失了三个奴隶更需要操心的事。他现在骑上了苍白母马。而他们怎么会想起来来这里找我们呢?你有剑足以保证任何希望来探听的人望而却步。比起巨大的利益来说只是小小的风险。”



 



穿着破健身衣的傲慢家伙嘶嘶出声反对。“他们已经将疾病带到我们中来了。带到我们帐子里。”他转向本·普拉姆。“我能砍掉他的脑袋吗,长官?剩下的部分就丢到厕所茅坑里好了。”他拔出剑,一把柄镶着宝石的修长杀手利刃。



 



“还是小心我的脑袋为妙,”提利昂说。“你不会想溅上我的一滴血的。血可以传播疾病。而你会想要烧掉或煮掉我们的衣服。”



 



“我的主意是在你还穿着它们时连你一起烧掉,尤罗。”



 



“那不是我的名字。但是你知道的,自从你第一眼看到我你就知道。”



 



“大概吧。”



 



“我一样也知道你,大人,”提利昂说。“你比家乡的那个普拉姆要棕点,但是却没那么紫,但是除非你的名字是个谎言,你就是个西方人,不按出身也得按血统。普拉姆家族对凯岩城效忠,而我恰恰知道点它的历史。你们这一支毫无疑问是从狭海对面一个石头突起那延伸出的。我打赌是韦塞里斯·普拉姆的一个小儿子。女王的龙们喜欢你,不是么?”



 



这点似乎激起点雇佣剑士的兴趣。“你听谁说的?”



 



“没人。你听说的多数关于龙的轶事都是骗骗白痴的。说道龙,龙囤积着金银珠宝啊,龙有四条腿和像大象一样大的肚子啊,龙出的谜题啊……全都是胡说。但是古书里也不乏真相。我不光知道女王的龙喜欢你,还知道为什么。”



 



“我母亲说我父亲有一滴龙血。”



 



“两滴。那个,兴许还有一根六英尺长的老二。你知道那个传说么?我可知道。现在,你是个聪明的普拉姆,所以你知道我的这颗脑袋可是值一个爵位的……回到维斯特洛伊,半个世界之外。但等你到那儿了,就只剩下骷髅和蛆虫了。我可爱的姐姐会拒绝承认那是我的脑袋也就从你手上骗走了那些允诺的嘉奖。你也知道女王都是怎么样的。嬗变的婊子,他们大多数都这德行,而瑟熙就是婊子中的婊子。”



 



布朗·本抓了抓胡须。“那好,就把你活生生还能扭来扭曲的送过去。要么就把你的脑袋封进瓶子里拿药水泡泡。”



 



“或算我一个。那才算一招好棋。”他笑了笑。“我就是家中次子。加入这个军团可是命中注定。”



 



“‘次子团’可没伶人们的空位,”粉红脸的刺客鄙视地说。“我们需要的是战士。”



 



“我带给了一个。”提利昂把拇指指了指莫尔蒙。“那个家伙?”杀手笑了笑。“一个丑陋的畜生,但是仅仅伤疤可不能算成‘次子团’的一员。”



 



提利昂转了转他大小不一的眼睛。“普拉姆大人,你这两个朋友是谁?那个粉色的很烦人。”



 



杀手卷起了嘴唇,同时拿着羽毛笔的小伙子对他的傲慢报以轻笑。但乔拉·莫尔蒙报出了他们的名字。“墨水瓶是团队的会计,那只孔雀自称‘狡猾的卡斯伯利欧’,但是‘下流的卡斯伯利欧’更合适。一个下流胚子。”



 



莫尔蒙的脸伤的无可辨认,但是他的声音没变。卡斯伯利欧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同时普拉姆脸上的皱纹意味深长的跳动了几下。“乔拉·莫尔蒙?那是你么?虽然和你上次逃窜时比少了点骄傲。我们是不是还能叫你一声爵士?”



 



乔拉爵士肿胀的嘴唇露出一个怪诞的笑容。“给我一把剑你想叫我什么都行,本。”



 



卡斯伯利欧向后挪了挪。“你……她把你赶走了……”



 



“我回来了。尽管说我是个白痴吧。”



 



一个掉进爱河的白痴。提利昂清了清嗓子。“你们可以过会儿再叙旧……在我解释完为什么把留我的脑袋在肩上对你更有用后。你会发现,普拉姆大人,我对朋友可是很慷慨的。如果你怀疑我,就去问问波隆,问问多夫之子夏噶,提魅之子提魅。”



 



“那又是谁?”叫墨水瓶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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