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朝其实很有趣儿 - 雾满拦江-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013 杀戮是野狼的光荣

  1370年,天下大旱,饥民流失荒野。

  朱元璋认为,这场大旱是上苍对他朱氏家族的一个惕厉,其深刻的意义在此后的人生中将慢慢显现。为了隆重地应对这一征兆,他命令太子朱标以及所有的皇子们,都不许再喝酒吃肉,而是要穿上粗布衣服,跟随他去宫外的岳渎坛,乞求上苍继续将力量赐予他们。

  凌晨,朱元璋穿着粗布衣服,足踏草鞋,身后跟着由大脚马皇后带队的嫔妃队伍,人手抓紧一个粗饭团,这将她们今天全天的伙食标准。

  朱元璋端坐于草席之上,迎对烈日,从早到晚,受酷烈的太阳暴晒。人们以为他在求雨,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仍然不敢忘怀那段最艰苦的岁月。养尊处优的日子久了,他仍然怀念着狼的梦想。

  野狼只有在最饥饿的情形下,才会充满了疯狂与斗志。

  朱元璋终于感受到了那久违的饥饿,嗜血的激情,再一次燃烧起他的生命。

  杀戮是野狼的光荣。

  就这样开始了。

  朱元璋的第一个对手,就是明教。

  明教是朱元璋赖以托身的思想家园,早在他于濠州参加郭子兴的革命队伍时,就跟着战友们晨昏三叩首,早晚三炷香,对教主小明王顶礼膜拜。而当他一步步地走向权力中心,涂抹在教主脸上的粉饰就慢慢被揭开,露出了一张昏庸晦涩的嘴脸。正是这张嘴脸成就了他朱元璋,同时也让朱元璋感受到了权力架构之下,能力与智慧的微不足道。

  但是只有思想才能够改变人的思维,只有智慧才能重组权力架构。

  所以朱元璋选择的对手,就是智慧与思想的本身。

  于是朱元璋以权力为辅助,以他的思想为武器,向明教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讨伐。

  ……近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致使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翼其治世,以苏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颖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千端万状……

  这是朱元璋所发布的打击“香党”的檄文,在檄文中,他一笔抹杀了自己曾经在小明王的法像前磕过的头,直截了当地将明教的老底抖落了出来。焚荡城郭,杀戮士夫……想当初这些活,都是由朱元璋负责“执行”的,但现在一股脑地全都扣到了小明王的脑壳上,让小明王没地方说理去。

  最重要的是,朱元璋通过这道檄文,给自己了一个全新的定位。现在他已经将明教的负资产从他的系统中彻底剥离了出去,留给别人的,是一个戡乱英雄的形象。这个形象是靠百万大军所树立起来的,有谁不同意,尽管和这百万大军较量较量。

  小明王是没有较量资本的,更何况,他早在渡江的时候就神秘地淹死了。这种死法也是适合他的——显而易见,长时间居于领导的岗位上,并无助于他智力的丝毫提升。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他连个像样的名堂都没有混出来,被红牌罚下,实属无奈。

  彻底灭除了明教,朱元璋终于迎来了他的真正对手——王保保——大时代中堪可与朱元璋媲美的英雄人物,另一匹游走于漠荒之际的野狼。

##  014 野狼的家园

  一次,朱元璋大宴群臣,问曰:“众位爱卿,你们说,在我朝之中,谁是真正的奇男子?”

  奇男子?这个职称好啊,每个人都希望获得这一荣誉,又知希望渺茫,索性老老实实地回答道:“若说我朝奇男子,当属常遇春是也。常遇春统兵不过万人,却横行无敌,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良将。”

  朱元璋摇头笑曰:“常遇春虽然勇猛,但我却可以轻而易举地统御他,我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我让他追狗,他不敢撵鸡。说到底他不过是一头……总而言之吧,常遇春绝对称不上奇男子,你们大家另行推荐人选。”

  众臣你看看我,我瞧瞧你,有心思灵活的,当即哭道:“陛下,吾等脑壳里都是纯正的浆糊,不会思考的。只知道为陛下效犬马之劳,还请陛下别嫌我们愚蠢,快点把答案告诉我们吧,求您了陛下……”

  朱元璋哈哈大笑:“当今天下奇男子,唯王保保!”

  王保保是哪一个?

  就是那个元重臣察罕和一个汉人美女生下来的混血儿。当朱元璋说他是奇男子的时候,他正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的漠原上,策马狂追溃败的明军。明军中与常遇春齐名,最能打的猛将徐达,此时正光着脚丫子,混杂在败兵的队伍中疯了般狂逃。这是深入大漠追击元帝国的明军,遭遇到的第二次惨烈失败。

  最惨烈的失败是在几天之后,徐达逃到岭北,与朱元璋的侄子李文忠相遇。于是重整人马,回师再战,结果却是徐达和李文忠两人一块混杂在败兵的队伍中,比谁逃得更快。

  很显然,王保保比较能打,他是已经溃散为一盘散沙的大元帝国的最后英雄。

  既然他这么能打,怎么一开始不出来灭了朱元璋呢?

  原因很简单,王保保也是始终处于帝国内部的路线斗争之中。关中四大名将李思齐、孔兴、脱列伯及张良弼,也不知抽了什么邪疯,没完没了地围着王保保乱砍。王保保以一敌四,虽然他有能力不被四大名将砍零碎了,但也确实腾不出手来再陪朱元璋玩了。所以朱元璋才会顺风顺水,夺得天下。

  朱元璋登基之后,派了徐达深入大漠,活捉脱列伯,砍死孔兴。李思齐见徐达玩真的,急忙丢了武器投降。只有张良弼比较缺心眼,竟然一溜烟地逃到王保保处,希望与王保保共释前嫌,同赴国难。可王保保都快要被这个王八蛋气死了,岂会跟他客气?当即不由分说,推出去砍了。

  四大名将灰飞烟灭,现在的王保保终于腾出手来,大败明军。史载,王保保一战立威,两次大败徐达,共砍死明军四十多万人,基本上把大明王朝的一半人马都给砍了。四十多万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不要说砍四十万的大活人,就是杀四十万头猪,也是要经年累月的。王保保只顾埋头砍人,却不想他的家人,悉数被朱元璋掳走。掳来一看,原来是王保保的小妹妹,貌美如花,心思灵慧。朱元璋见了,龙颜大悦,就立即叫过来自己的二儿子秦王,吩咐道:“快把这小姑娘带回家,关上门好生地幸徼以后她就是你的老婆了……要小心哦,这丫头可是会九阴白骨爪的……”

  然后朱元璋开始无休止地给王保保写俼前后一共写了七封,求和好,求通商,求联姻,求互不侵犯,求各守边疆,求吊丧,求问候……所有能够想到的荒唐理由全都想到了,可是王保保始终不肯回复,而且连同送信的人一并扣下,理也不理朱元璋。

  终于,朱元璋急了,他说:“王保保一出手,就砍掉我们一半人马,要是他再来一刀,那还了得?马上派个人……那谁,就那谁……对,就是李思齐,关中四大将,你肯定有办法对付王保保,不是你缠着他的话,现在我们大家早被王保保砍光了,所以今天这事还得你来……什么?你不去,你不去就先砍了你……”

  万般无奈,李思齐硬着头皮,去见王保保,还以为王保保一见面就会宰了他。不曾想,王保保却是极为客气,每天好酒好菜,好饭好茶,一个劲地往李思齐的肚子里灌,就是不听他说劝降的话。就这样过去好长时间,李思齐终于死了心,就告辞回去,王保保还派了一队亲兵,一路上护送。临到了交界地方,亲兵们说:“李将军,你好不容易来了一趟,留下点礼物吧。”李思齐回答说:“我是为公事来的,没带多少银子,要不,咱们先欠着?”

  亲兵们笑道:“李将军,你看你这脑子……跟你直说吧,你留下一条手臂如何?”

  李思齐想了想,说:“唉,我碍了王保保这么大的事,就只留下一条手臂,这买卖,我赚大了……”说完一刀狠狠地剁下,切下自己的手臂。“快拿走,回去后注意放冰箱里冷藏,要不肉就馊了……”回来之后,李思齐伤势发作,一命呜呼。

  知道王保保是铁了心,朱元璋犯难了,“这可怎么办呢?要不,咱们战略撤退,如何?”

  正说话间,有侦察兵飞马来报:“报,王保保近日急病发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