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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原铨)-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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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听见嘉禾与嘉木先有些怯生生,而后一声比一声大的呼喊,许有臻觉得这音节令人如此美妙、幸福,他伸出一只手,听音辩位,一下子将兄弟俩搂在怀里。
叶青彤也伸出手去,与他们紧紧相拥。
他们一家人,终于团圆了!
尾声:
一九三七年,在香港的许公馆里,叶青彤听见许有臻给嘉禾、嘉木前爱国主义,让他们牢记国耻,担负起兴邦卫国的重任,走过去掩住了他的嘴。
“好了,阿臻,你南征北战、英明神武,建功利业,花光了家底,甚至还为国家失去了双目,天下人至今提起你,也要颂扬你胸怀天下,为国为民。可我的孩子,我只想他们平平安安,无妄无灾到老,哪怕他们这一生平凡,没有什么建树,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很好。我不想他们像我们当年一样,去枪林弹雨中过提心吊胆,颠沛流离的生活……”
许有臻直摇头,皱着眉说:“你们别听你妈的,她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若是人人都苟且偷安,新的时代何时才会来临?如今日本人占我东北,占我华南,侵占南京……眼看就要打到北平,我们怎么能够偏隅而安,独善其身?别听你妈的,你们准备准备,回国去,准备参加抗日战争……”
叶青彤柳眉倒竖,“许有臻,你如果让他们回国,我就和你分开。明天我就带着儿子去英国,去找紫苏,你一个人想去哪去哪,我的儿子,一个都不许回去。我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只知道,报国并不是一定得去打仗。那年我们差一点就被石田抓住,九死一生一家人才逃到香港,我再不想过那样的日子了。”
“这些年,家里的收入一半你都捐了回去,我说过一个字吗?嘉禾、嘉木学业未成,他们的任务,是好好读书,不是去学什么弃笔从戎!”
她一把将两个身形高大的儿子推进里屋,“别听你爸的,好好进去给我准备功课,别以为拿到了剑桥的通知书就万事大吉,那里可是人才济济,全世界的精英都汇聚在那里,你们可是说过,要以你们大哥做榜样的,他昨天还说,在英国等着你们呢。”
嘉禾、嘉木朝他们的父亲做个爱莫能助的表情,进了里屋。
这些年,这样的桥段无数次在家里头上演,他们的母亲,据父亲说当年也是个热血爱国之人,却在有了他们兄弟后,变得胆小怕事,只想着平平安安度日,再不复当年豪情。
不管怎么样,到最后父亲总是拗不过母亲,谁叫到香港这些年,父亲的那些本事,全无用武之地,进了大学,谋得一份教职,微薄薪水全都寄回了国内,只靠母亲开医馆才保得一家人衣食无忧。
虽说母亲从来不抱怨,但父亲的心里,到底觉得愧疚吧,临走前,捐了全部身家给南方政府,连仅留的一匣子小黄鱼,也在逃避石田的追杀中遗失,到了香港,什么都得自力更生,家里头,一度连佣人都请不起。
祖母她们从英国过来,里里外外全都靠母亲一个人,他们三兄弟的功课、衣食住行,全是母亲在打点。
连阿秀姑姑出嫁,都是母亲卖了她的两只玉镯才操持了一份像样的嫁妆。
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就疼母亲如珠似宝的父亲,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讲的。
看到两个儿子进了屋,叶青彤轻轻给许有臻按摩着肩膀,“阿臻,我知道你心里着急,恨不得自个回去以身殉国,但咱们的国家,需要的是各种各样的人材,嘉禾、嘉木的志向,不在军事,你何必强他们所难呢?咱们许家,为国家付出的够多了,你就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吧。”
“上个月,连哥哥、嫂子都带了几个孩子到香港避难,你何苦逼嘉禾他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阿臻,你捐钱捐物,难道还不够,非得把咱们儿子的性命也搭进去,才算爱国吗?”
说到最后,叶青彤的声音已经低不可闻,她情绪的低落,许有臻如何听不出来,他转过头,叹了口气,“好了,我以后不提这事。你准备一下吧,他们兄弟俩去了英国,安安也在那边,要让你留在香港,只怕你觉都睡不着了。咱们也过去,一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的在一起。”
~正文完~
说:
后面还有两个番外,四章,就全部结束啦~~
番外一 树洞里的春天(上) 
题记: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沐耀明。他站在诺丁山长长的石阶尽头冲我挥舞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了半边脸颊,但露出的那半边,还是英俊的像个叹息。
我突然发现他白色衬衫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惊叫着,沐耀明你怎么了,怎么了?他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可是,等我走过去,除了一地的鲜血,什么也没有。他消失不见了。
正文。
一九一四年的英国没有夏天。
嗯,这样说不对,是一九一四年在英国的叶紫苏没有夏天。
彼时,我刚从自己的国度失恋回来,于一场浓雾中和心爱的男人分别。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们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如果在回国之前我明白这一点,或许我根本不会回去,会一直和他呆在英国自欺欺人下去。
如果没国,我们的人生道路是相同的,奋发图强,努力进取。我想当音乐学院的第一名,他想做最优秀的建筑师。
回到英国,夏天还未过完,关于我们的回忆就“当啷”一声砸在眼前。
刹那间,整个世界全是灰色的,尽管外面是苍翠让人睁不开眼的绿,但我窝在房间里,如同狗熊企图冬眠。
这个城市,鸟语花香,莺啼燕语,连空气里飘荡着甜丝丝的气息,这个城市,曾是沐耀明和我的城市,他曾牵着我的手,于夜晚霓虹闪烁的十字街头,吟诵着拜伦那首着名的《我看过你哭》,声音像电台里播放的唱片一般深情而感伤。
如今,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拜伦的诗句至今我仍记得。
……
像一朵梦中出现的紫罗兰,滴下清透的露珠。
我看见你的微笑——连蓝宝石的光芒。
都因你而失色。
它怎能比得上在你凝视的眼神中,闪现的灵活光彩。
就如同夕阳为远方的云朵,染上绚烂的色彩。
缓缓而来的暮色,也不能将霞光逐出天外。
……
在金陵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担心,我总是强颜欢笑,装作坚强,回到英国,除了功课,我就总是呆在屋子里。
从前那个社交场中娇俏又可爱的叶紫苏已经死去,那些美丽的裙子,已经要变成破布烂在墙角。
我甚至连收拾它们的兴趣都没有了。
如果林绍峰没有来,或许我也会在回忆里像那些衣物一般发霉。
第一次在英国见林绍峰,我都没有认出他来,记忆里他是个让女孩子都会妒忌发狂的美男子,可如今,眼前站着的人,满脸胡须,一脸苍桑,比非洲的野人好不到哪儿去。
“夏天都快过完了,走吧,二小姐,咱们一起去晒晒太阳。你也尽尽地主之谊,招呼下我这远方来的客人。”
他捋捋我乱糟糟的头发,把他头顶上那顶帽子摘下扣在我的脑袋上,然后在墙角那堆衣服里挑了件看上去比较平整的裙子套到我身上。
我想把帽沿反转到脑后,却发现那是一顶软毡帽,前后不分,只好盯着林绍峰那双笑起来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睛。
“你别管我,林绍峰,你根本不知道想一个人的时候会顺带想起一首诗,然后你就把那个诗人的所有诗句都拿出来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甚至上厕所都在看,一直看到你能够背出整本的诗集。这种感觉你试过吗?林绍峰,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你又想那个混蛋了?”林绍峰的笑陷在他的大胡子里,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只裂开了一边的嘴角,那样子的笑容像个嘲笑。一点也不好看。
对一个失恋的人笑,这是多么大的嘲讽。
所以我用圣经里的箴言答他:“对伤心的人歌唱,就如冷天脱掉他的衣服,又如在他的伤口上擦盐。”
最后,我们还是没有出去,林绍峰整了一大锅肉汤,往里面煮青菜,煮蘑菇,煮他切的像纸一样薄的肉片,大团大团的热气从翻滚的锅里往外冒,我往自己的调料碗里加了好几勺辣椒。
辣椒的辛辣呛得我眼泪大颗大颗的一直往下掉。
真好,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哭一场。
后来,林绍峰说他看到我一边笑着大口往嘴里塞羊肉,一边掉眼泪的时候就爱上了我。
虽然那会儿,我三天没洗头发,没洗澡,整个人像一只发了霉的土豆。
他却觉得无比美好,比在金陵的时候,我穿着整整齐齐的美丽衣裙美好,比我挑着眉露出无懈可击的笑容美好。
因为那一刻的真实,他爱上了我。
爱情真是玄妙。
但我和林绍峰在一起,总是给他讲关于沐耀明的种种,我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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