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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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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我老爸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 3ǔ。cōm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你以为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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