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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人物-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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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天成说:“敢想是对的,就是要敢想敢干嘛。”

王炳灿流着泪说:“叔,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该咋处理就咋处理吧。”

呼天成眯着眼靠在沙发上,很久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慢声细语地说:“炳灿,我也反复想了,你是个‘人才’,不用你,太可惜。用吧,群众又有些意见。你老叔很为难哪。这样吧,两条路,由你选。一条是,乡政府那边有个经联社,那儿缺个主任,你要愿意的话,就去吧。另一条,下到大田地,一切从零开始,给群众一个重新认识你的机会……”

王炳灿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喃喃地说:“叔……”

呼天成闭着眼说:“去吧。好好干。”

第十二章 救还是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

审讯的诀窍

灯泡一直在他头顶上亮着。

那大约是只五百瓦的灯泡,也许是一千瓦!那只灯泡正好罩在他的头顶上,像火盆一样烤着他。他觉得他快要被那只灯泡烤煳了。

他们人分三拨,连续“问”了他三十六个小时,可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句话也不说。他一再告诫自己,不能说,一句话都不能说,尤其不能说假话。

七年前,当他在顺店乡当书记时,一有空闲,他就去派出所看人问案。那时候,看人办案是他的一大消遣。在那里,他发现,在派出所侦破的所有案件中,有七成以上都是“问”出来的。派出所所长老崔是个问案的高手,他说,他最怕“闷葫芦”,只要对方开口,他就有办法了。他还说,他不怕犯人说假话。只要他敢说一句假话,这案子就八九不离十了。

有一个案子,呼国庆至今还记得十分清楚,那是一个抛尸案。受害者是个九岁的幼女,是被奸污后拧断脖子抛在机井里的,性质十分恶劣。发现时,已是半月以后了。当时,没有查到任何有用的线索,案子完全是“问”出来的。那犯人是个小个子民办教师。一开始,在摸底排查中,这人并不是目标。因为他曾代过这女孩三个月的课,就把他也叫来了,只是想了解一些情况。叫他来的时候,他正在地里砍玉米秆呢,绾着裤腿,看上去土尘尘的,根本不像个敢杀人的主儿。进门的时候,他还很从容,先是让了一圈烟,人们都说不吸,他就坐下了。

老崔说:“吃了?”他说:“吃了。”

老崔说:“啥饭?”他说:“糊糊。”老崔说:“你就吃这?”他说:“咱是个民办教师,还能吃啥?”老崔突然说:“认识芫红不?”他说:“认识。一个村的,咋不认识。”老崔说:“说说咋认识的?”这时那民办教师迟疑了一下,他眼小,他的眼一直眯缝着,看上去就像是用黍秆蔑子划了一下似的,小得几乎看不见。他就那么眨巴着小眼说:“她上学时认识的,我教过她三个月的课。”

结果,就是这一句话出了问题。等那个小个民办教师说完这句话之后,老崔站起来了,老崔对坐在一旁的民警说“你们说着,我去尿一泡。”而后,老崔用脚踩了他一下,站起来了。他也跟着站了起来,跟老崔走到了院里。

出来之后,老崔说:“呼书记,有门。他这句话是假的。你想,一个村里住着,他能不去吃‘面条’?”“吃面条”是平原乡村的风俗,谁家生了孩子,无论是生男生女,都是要请客的,这其实是一种宣告。请客时,村里亲戚都要来庆贺,在酒宴上,最后上的是一碗“喜面”,这就叫“吃面条”。

回来后,老崔又接着问:“芫红几岁上的学?”他说:“七岁吧?”老崔说:“背的啥书包?”他说:“蓝。兴是蓝的?”老崔说:“坐第几排?”他说:“第五排吧。”老崔说:“你教她的啥课?”他说“语文。”老崔说:“她的‘芫’字怎么写?”他说:“一草一元。”老崔说:“你家离芫红家多远?”他说:“隔俩门。”老崔又重新拉回来说:“上学以前你从没见过她?”他说:“不在意。”老崔说:“是没见过还是不在意?”他说:“不在意。”老崔问得很随意,问的全都是白话,他说的也是白话……后来,就这么整整问了一天一夜,问得那民办教师张口结舌,到最后,他坐在那里,裤裆里湿了一片,他尿了,他裆里的尿水一滴一滴往下渗。到这时,老崔笑了,说:“鸡巴,你看你干那事?”

所以,呼国庆非常清楚,在被讯问的过程中,你不能说一句假话,你只要一句有假,就肯定会留下破绽,这样的话,你的心理就会受到这句假话的干扰,你的思维就没有逻辑了。往下,你就再也无法说真话了。你必须用一千一万句假话,来“圆”你先前说过的那一句假话,在“圆”的过程中,假话越说越多,你既没有记忆的信号,也没有思考的机会,无论是多机敏的人,你也不可能次次周延,这样“圆”来“圆”去,你就把自己套住了。

在沉默中,呼国庆竟然有了些许顿悟。他开始分析自己,他心里说,呼国庆,你上过三年的电大,又在武大进修过两年,还当过七年的乡党委书记、三年半的县长、两年半县委书记,你学的东西都让狗吃了?你的智慧呢?你的精明呢?你不是一直在学习对付人的能力吗?可结果呢?结果是你坐在了这里。权力是什么,在某种意义上说,权力是一张纸。这张纸给了你,你就有了权力,这张纸一旦收回去,你就什么也不是了。这不仅仅是你在较量中的失败,也是你智力上的失败。你的精明都用在小处了,你是小处精明,大处愚钝。

是的,呼国庆早已放下“架子”了。“架子”是什么?那是一种包装,就像一个人走进澡堂子一样,一旦脱了那身衣服,人就成了一模一样了。是啊,当一个人成了被审查者的时候,你身上所有的“光环”都失去作用了。你已不再是一个县的一把手,不再是百万人的主宰者。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当他经过连续的秘密迁移(为了防止他串供),在从一个县解到另一个县的途中,吃过各样宴请的呼国庆充分体会了饥饿的滋味。到了这时候,他才刻骨铭心地明白了什么叫做“尊严”。

那一天,在押解的途中,路过一个乡村小镇时,他突然看到了路边上的一个卖猪头肉的小摊。于是,他说:报告(这是规矩),我想吃块猪头肉。押解人员经过短时间的磋商,终于同意了。同时给他约法三章:不准说话;万一碰上熟人不准打招呼;有事先报告。于是,就坐在那个小摊旁,两个人夹着他坐下来。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块后,又说:报告,我还想再吃一块。于是就让他又吃了一块。吃完后,他再一次要求说:能不能让我再吃一块,就让他再吃一块……吃完后,他又看见旁边竟还有一个卖胡辣汤的摊子,就说:报告,我想喝一碗胡辣汤……就让他喝了一碗胡辣汤。喝完后,他说:报告,我想再喝一碗,就让他再喝一碗……在那个地方,他一连吃了三块猪头肉,喝了三碗胡辣汤!那么脏的一个小摊,却是他这么多年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饭!真香啊!人是什么东西啊?!在此时此刻,又有谁知道他是一个县委书记呢?

他知道,查他是有备而来,这件事是王华欣一手策划的。要说问题,也就是那个事了,那个事是他的一个大失误!那个事就单独来看,是致命,但要综合起来,也许还不至于。现在就看他们到底了解多少情况了。不错,谢丽娟从那笔钱中提走了一百万。可这钱是打假打来的,是在买卖中的一种转借,仅仅是方式上的暧昧。况且这一百万并没有经他的手,他在中间仅仅是起了某种无法言传的作用而已。而他所起的作用是无法查证的。就是那姓黄的站出来咬他,他也说不出来实际的证据。他会说他打了电话,可时过境迁,有谁能证明呢?除非他录了音,可呼国庆断定他当时没有录音。这里边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姓黄的和谢丽娟同时站出来指证他,如果他和她同时站出来咬他,那他就无话可说了。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小谢是不会站出来害他的。她绝不会。现在,呼国庆最担心的是,小谢会不会好心办错事?她如果对他们说,我现在把钱退还回去,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件事的起因就不是钱的问题,他们要搞的是人,他们针对的就是他呼国庆,你要是把钱交出来,就正中了他们的下怀。要是小谢为了救他而取这样的下下策,他呼国庆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这是他最大的担心。

太荒唐了。他本来是打假的,是想给老百姓办好事的,可办着办着却办到自己头上来了。他知道,要认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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