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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召唤师-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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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鸟蛋”。。。
这是出自南宫孝之手的保命之物,开启之后就能在身体周围形成一个类似鸟巢的封闭式防御层。。。鸟蛋一开启,立刻切断了魔化植物于自身的所有联系,尽管那些断开的枝藤同时留在了鸟蛋中,但已失去了作用,李斯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后就滚,估摸着已滚出了魔化植物的范围,迅速收回鸟蛋,从地上一跃而起。
“草!差点完蛋!”李斯心有余悸,瞧向远处,猩红色的魔化植物已恢复了原状,一动不动,仿佛刚才的一切没发生过似的。
忽然,藤叶之中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
“救救我!救救我……”枝叶藤蔓中,竟有一个**着的女子,手脚均被绑缚,那雪白的肤色和稚嫩的呼声显示着女子很年轻,她微弱的挣扎着,姣好的身体波涛汹涌。
李斯往地上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骂道:“草你丫的,居然是懂得幻术的!”李斯是何等样人,哪会再上当,这冰天雪地里,怎么可能会有人?况且这么寒冷,那女子身无寸缕却没被冻死,这不是奇迹是什么,不但这光身女子,起先的白熊也肯定是这幻术植物变出来的!
他再退开了一些距离,将火龙树召唤出来,蝎尾火球投射出去,一连发射了五次,把那山壁上的魔化植物轰得粉身碎骨,才出了这口恶气。李斯召回魂灵,正要拍屁股走人,忽见烟雾之中亮光一闪,忙凝神细看,竟是一块魂晶!
李斯大喜过望,他几乎忘了魔化植物也和魔兽一样是拥有魂晶的,那魔化植物既然能产生那么真实的幻术,等级就肯定不低,说不定等升到第三等级之后还能从中汲取到与众不同的魂技哩!
他冲进黑烟弥漫的火场,将这块椭圆形的绿色魂晶取了,乐不可支。
升级吧!升级吧!现在坐等升级!
七十一章 尚武成风
第七十一章 尚武成风
天轨时代,日月星辰都被云层遮住,但通过云层间隙中的红光的亮度还是能够分辨出方向的。
天架山不但地势广大复杂,而且因为气候环境不好,甭说是人了,就连魔兽和普通的野兽也是极少,已经在山中行了半个多月的李斯愣是没看到几头魔兽,本来还想在天架山多收集一点魂晶的美好愿望就此落空。不过,他也算是有收获的,这一路上,到处都是他随手在地上画的炼金法阵阵图,李斯知道,不论自己是天才还是庸才,有一句老话叫作:勤能补拙。。。他这些天没有去吐纳练功,而是将精力放在了炼金法阵上。
正是因为炼金秘籍,李斯才能打败昆虫半兽人,才能从幻术魔化植物那里死里逃生,这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技艺,李斯深信,将来这将会是驱逐异种魔兽最有效的武器!经过不停的练习,他已经能够熟练的画出炼金法阵了,尤其是那些简单器物的炼金法阵,更是他每日必做的功课,喷火器、火焰铠甲,这两种炼金法阵的制作方法和炼金法阵阵图,他已深印脑中,不过他没有原材料,所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越往北行,气候也越来越温暖,积雪也越来越稀薄,李斯知道快要走出天架山了,这日中午,李斯转过一个峡谷,眼前豁然开朗,他看到远处葱绿点点,伴有袅袅的炊烟升起,那儿错落有致的坐落着数十间土屋。从无人区出来骤然见到人烟,李斯惊喜交集,整理了一下,为了避免误会,他将斩空剑也收了起来,向那小村行去。。。
村子很小,走近时,迎面飘来一股臭烘烘的气味,原来这村里的村民还饲养着猪羊等家畜,李斯的到来,令所有的人都警惕起来,第一个看到他的是两个光腚小孩,惊呼着往回奔逃,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年轻力壮的村民手持斧子柴刀畏畏缩缩的迎了上来。
李斯见他们一脸的菜色,明显的营养不良,虽然无礼,却也不足以令他产生敌意,他大步行去,微笑着道:“我是过路人,要去开曼,可不是山贼土匪,不必紧张。。。”
村民们见他相貌清秀俊美,年纪又小,怎么看都不像是山贼,加上态度和善,情不自禁的生出好感,将手中土拉吧唧的武器放下,一个腮下长着浓须的青年道:“小兄弟莫怪,我们这穷山僻壤的,几年也没有外人经过,小兄弟你是从天架山来的?”
李斯笑道:“是啊,我走了一个多月。。。”
众村民都觉难以置信,纷纷交头接耳,浓须青年面带惊容,道:“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是从魔兽森林过来的么?”
实话实说肯定会惊世骇俗,李斯随口道:“我是从柏森逃难过来的,倒没见到什么魔兽森林。”
浓须青年道:“真是不知道你怎么来的,不过,你要是真的从魔兽森林走,早就被魔兽吃掉了,柏森又在什么地方?”
李斯信口说了一通,浓须青年也不懂,他们少见外人,李斯相貌俊秀,态度和善,村人对他印象很好,邀他吃午饭,小村荒僻,食物自给自足,倒也不算紧张,李斯见他们的饭食都是肉糜肉汤,没有蔬菜和米饭,并不是很有胃口,随便吃了一些就不吃了,看到那些小孩都是好奇的打量自己,吃完便和他们逗弄着玩耍,中间他打听了开曼的去路,原来这里距离开曼还有两百多里路,路途遥远,李斯一路风餐露宿,虽说有内力护体不至于太疲惫,但到了这有人烟的地方,说什么也得休息一两天恢复一下,不过,在人家这里白吃白住的,李斯没有吃霸王餐的习惯,想到付钱,结果他背着村人从储存卡里寻了半天,愣是没找到半个铜子!
这老头,也忒不地道!居然连钱都没准备!
但他随即想到,钱对他们这些远离市镇的人来说应该作用不大,便取出一袋百斤的小米送了给那个叫作熊坚的浓须青年,当做在这里休息两天的饭资。。。。。。。
天轨时代,农作物绝迹,这一百斤小米实在是珍稀之物,有钱也买不到,熊坚哪里肯收下,推辞了十几个来回,憨直的熊坚才涨红着脸收了下来,但他绝不小气,当即就煮了一大锅米粥,邀村人同食,他们听说这是李斯送的,感激涕零,李斯想到还没有锅碗瓢盆,便向他们要了一口锅和几个碗碟。
李斯喜欢他们的淳朴,在村中休息了一天才离开,临行前,他又送了一袋面粉给他们,他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北方许多城市,这一袋五十斤的面粉可以买下好几个少女的初夜。。。
开曼是一座小城市,比柏森要小一些,南方的安城看上去也比这里要繁华,跟超级大都市的米兰城更是比都不用比了,不过,城虽小,周边所辖的村镇却是极多,因为地处偏僻,属于天高皇帝远的地界,这里往往成为朝廷党争落败的家族栖息场所,除此之外,被通缉的江洋大盗、山贼土匪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开曼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各种势力盘根错节,转而今天是同盟,明日或许又是仇敌。。。砝码帝国由大大小小的门阀组成,而开曼就像是一个缩小版的砝码帝国,同样是由一个个势力所构成。
李斯在开曼外围的镇上便见到不下五场群战,他不愿惹是非,和别人一样远远的瞧热闹,瞧完了就拍屁股走人,北方人尚武,只是隔了一条长江,却已经和南方人大不一样了,李斯把自己那身从禁地之岛穿回来的酷酷的行头收起,只穿了一身很普通的衣装,很是低调,但他的相貌气质实在太过出众,不论他怎么低调,都能引得人们露出各种各样的表情,甚至还有许多来历不明的年轻女子向他投去火辣辣的秋波。
因为天快黑了,李斯打算离开小镇去郊外解决自己的晚饭,毕竟,他没有现金,吃饭吃不到,投宿投不了,想到自己一个大好男儿,居然身无分文,李斯无奈苦笑,正行之际,前方有个浑身是血的人疾奔到面前,脚下被石头一绊,登时跌倒,那人受伤极重,挣扎着却爬不起来,他抬头望向李斯,眼中流露出求乞的神情,但嘴唇动了几下,却没能说出话来。
后面追他的七八个人转瞬即至,那人露出绝望的神情,向李斯道:“小兄弟,快走远点。”
这人抓紧了手中的刀,刀尖顶住左腹,决然欲刺,忽然眼前一花,手掌一震,刀已被眼前的少年踢飞了出去。
“小兄弟……”
李斯微微一笑,道:“就算打不过,杀一个够本,杀一双有赚,何必寻死?”
七十二章 阔剑美少年
第七十二章 阔剑美少年
迎面而来的几个人看到李斯显然有些意外,一个身材略矮的青衣男子伸手挡住其他人,手指点了两点,其余人立刻散开,将李斯和那受重伤的汉子围住。
青衣男子见李斯气度不凡,心中颇有几分忌惮,行了个礼,道:“在下齐彰,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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