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诡案罪1-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春梅离开罗嫂家后,一直在远处花坛里加夜班修剪花草的马大爷看见,大约在晚上七点左右,罗嫂在家里亮起了电灯。
大约七点半左右,胡三骑着摩托车来到了罗嫂家,推门进去后大约十来分钟,便看见这家伙又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跨上摩托车一溜烟走了。
当时他还撞坏了一处花木护栏,让马大爷一顿好骂。
经查,在赵春梅离开罗嫂家,到罗嫂的尸体被发现,这中间只有胡三一个人进过罗嫂的家。
而七点钟左右,罗嫂打开了家里的电灯,说明这个时候,她还活着。
在罗嫂死亡的卧室里,只有胡三与罗嫂两人的足印。
最重要的是,赵春梅在去银行取钱借给罗嫂时,曾随手在其中一张百元大钞上记下一个电话号码。结果在胡三的住处找到了一叠崭新的百元大钞,数目正好是一万元,其中一张纸币上正好有赵春梅的字迹。
尽管胡三大呼冤枉,辩白说自己确实在约定的七点半到过罗嫂家,但当时她家的大门并未上锁,他推开门进去后,发现一楼大厅灯火通明,却并不见人。
他先是在一楼等了好一会,后来又叫了几声,仍然不见有人出来。
他以为罗嫂看见他上门要债,就躲起来了,于是就直上二楼去找她。谁知却发现罗嫂咽喉中刀,死在二楼一间卧室里,手边还散落着一叠钞票。
他把钞票捡起来一数,正好是罗嫂欠他的一万元,于是便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他怕惹火烧身,也没报警,就慌忙离开了。
但警方则根据种种线索,认定他是收到本金后,因高利贷利息问题与罗嫂发生争气,最后一怒之下,动手行凶,然后擦掉凶器上的指纹,逃离了现场。
凶手落网,案子告破,梅梅也暗自吁了口气。
她只不过使用了两个小小的计谋,就成功的将自己的杀人罪名转嫁到了胡三身上。
其一,她在杀死罗嫂之后,打开了卧室的空调。强大的冷气对尸体的影响,使得法医在判断罗嫂的死亡时间时,出现了一点小小的误差。
其二,她离开邻居家时,顺手打开了卧室和一楼大厅的白炽灯。
当时只是下午六点多,天色未晚,所以外面是看不见屋里亮着灯的。
当到了晚上七点左右,天色渐晚,屋内的灯光便渐渐显现出来。
外面的人乍一看,还以为是屋里有人刚刚开了灯呢。
她想用这一点来证明自己离开邻居家时,罗嫂是活着的,因为她在七点钟的时候,还打开了屋里的电灯开关。
就是这个小小的诡计,将罗嫂的死亡时间从六点多,推迟到了七点钟以后。
而七点以后,她就有了完全不在现场的证明,任谁也不会怀疑到她头上。
5
三天后。
星期六的傍晚,梅梅挽着丈夫的手,正在楼下的小路上散步,忽然听见对面邻居家的大门咣当一声从里面打开,紧接着便看见从阴暗的屋子里走出一个身形瘦削,手提包裹的中年妇女。往脸上看,只见她颧骨高耸,长着一张难看的瓦刀脸……
天啊,这、这不是罗嫂吗?
“妈呀,有鬼!”
梅梅吓得脸色发白,惊叫一声,扑进了丈夫怀中。
吴子歌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别怕,你看清楚,这可不是罗嫂,这是罗嫂的妹妹。我听小区的保安说,罗嫂死后,那对教授夫妻在美国一时回不来,她的后事都是她妹妹操办的。她现在是回来收拾姐姐的遗物的……唉,罗嫂两姐妹都命苦呀,一个在别人家里做佣人,另一个失了业,靠在工业区捡垃圾为生……”
“什么?”
他的话还没说完,梅梅就觉脑中轰然一响,整个人都呆住了。
最让人绝望的是,罗嫂的妹妹听见了她的惊叫,也似乎认出了她,正一步一步朝她走近过来……

第十二章 寡妇门前

1
陆小风跟街头凉菜店的老板娘肖寡妇好上了。
今年26岁的陆小风是个无业青年,整天无所事事地在街上游荡。
肖寡妇名叫肖三妹,几年前丈夫出车祸死了,她带着儿子明仔,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凉菜店。
肖寡妇才三十出头的年纪,细挑身材,长得颇有几分姿色。
陆小风去她店里买过几回凉菜,眉来眼去勾勾搭搭之下,两人就有了那么一层关系。
虽然肖三妹失夫寡居,家里没有男人,但陆小风每次去找她,都有一种心惊胆战的感觉。
使他有这种感觉的不是别人,正是肖寡妇的儿子明仔。
明仔今年13岁,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初中念书。
每晚陆小风去找肖寡妇,明仔都会站在门口,用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极其阴森的目光盯着他,直看得他心里发毛。
陆小风在屋里跟肖寡妇亲热时,总能感觉到门缝里或者窗户外有一双眼睛在偷窥,可是扭头细看,又什么都没有。
有时他正和肖寡妇在床上热和,外面突然有个空牛奶盒被人踩得叭的一声响,吓得两人直打哆嗦。
陆小风知道,那一定是明仔在捣鬼。
在心里,陆小风虽然对这个小兔崽子恨得直咬牙,但表面上,他却不得不极力讨好他。不但经常给他买玩具和零食,有时还偷偷用钱贿赂他。
但是明仔当着妈妈的面,会伸手接过他送的礼物,但一转身,就会把他送的东西丢进臭水沟。
陆小风心里就越发憎恶起他来。
有一天晚上,陆小风提着裤子从肖寡妇屋里走出来,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走过去一看,只见明仔坐在月光下,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在石板上使劲地磨着。
那刀已被他磨得寒光闪闪,透着一股杀气。陆小风打了个冷战,
蓦地就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做过的一件事。
十多年前,陆小风也正是读初中的年纪,他和母亲住在乡下老家。
那一年,他父亲刚刚病逝不久,就有一个被他叫做于叔叔的男人,天天晚上摸到他母亲的房间里来。
那时的陆小风虽然已是少年,但每天晚上仍然跟母亲睡在一个房间。
但是每当那个男人一来,母亲就会把他赶到外面房间睡觉。
少年的心,总是那么敏感,他当然知道那个姓于的男人跟母亲在房间里做什么,他感觉到母亲很快就会被这个姓于的男人从他身边抢走。
他心里十分痛恨那个“于叔叔”。
后来的一天晚上,他埋伏在屋后的山梁上。
山梁下有一条小路,是姓于的男人来往他家的必经之路。
半夜里,当那个男人哼着小曲从他家后门离去时,他从山上推下一块大石头,砰的一下,正好砸在那个男人身上。
那个混蛋哎哟一声,倒进路边深水湖里,再也没有浮起来。
半年后,母亲迫于生计,带他离开乡下,来到了城里。
后来母亲到环卫公司找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独自一人将他带大。
不知道为什么,陆小风一看到明仔,就想起了少年时候的自己,一看到明仔手里那把磨得亮森森的菜刀,就想起了那块被自己从山梁推落的大石头。
他心里顿时警惕起来。
他知道,自己要想继续和肖寡妇好下去,这小兔崽子已经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块绊脚石。说不定哪天他跟肖寡妇在一起睡觉的时候,那把磨得锋利无比的菜刀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砍断他的脖子。
更要命的是,明仔还未成年,杀了人也不用抵命,自己如果死在他手里那就真是太冤了。
他正想着,明仔忽然回过头,默默地盯了他一眼,然后又埋下头去,专心致志地磨刀。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他那沉默的目光里,却透着一种蔑视和憎恨之情,就像两支冷箭,射进了陆小风的心脏。
陆小风只觉心头一寒,咬牙暗想:兔崽子,你想暗算老子,没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既然你想对老子不仁,那就休怪老子对你不义。
从这一刻起,他就对明仔动了杀机。
2
这一天,陆小风买了一条花裙子送给肖寡妇。
肖寡妇很高兴。两人抱在一起,正要亲热起来,忽然窗户外面传来一阵“霍霍霍霍”的磨刀声。
陆小风知道明仔又在外面磨刀了。
一想到那把明晃晃的菜刀说不定哪个时刻就会砍到自己脖子上,他就遍体生寒,顿时没了跟肖寡妇亲热的兴致。
他出门朝着明仔的背影吐了一口浓痰,就心情郁闷地跑到一家大排档喝酒去了。
一瓶白酒下肚,人就有些晕晕乎乎的了。“妈的,小兔崽子,老子总有一天要做了你!”
回去的路上,他还在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骂着。
回到家里,看见母亲房里的灯还亮着,不时有说话声和笑声从屋里传出来。
他就知道,那个被他叫做“芳姨”的女人,又到母亲屋里来了。
陆小风的母亲姓金,名叫金玉妹。
金玉妹搬进城后,独自一人带着儿子,很少与人交往。
半年多前,认识了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大伙都叫她芳姨。
芳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