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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君-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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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功啊……真郁闷,长这么大,少爷我就从来没在功夫这一条上郁闷过,同样是跳墙出身,你说这差别它怎么就这么大呢?!
  于是,我,洛大少决定,从今以后,玩命地练!就不信了,少爷我这么天才一人儿,这点儿小事都办不成。
  五年时间,过得相当快,不知不觉间,我居然在名剑山庄里窝了五年,等我发现的时候,突然想到,就那小孩的一句屁话,少爷我居然还真把命赌上玩。这五年,我知道了,我有一个娃娃亲,嘿嘿,说是表妹不是表妹,说是堂妹不是堂妹,这女娃,是天一阁阁主的妹妹,当然是五年后这一任天一阁主了。沈珺雪,名字美得让少爷我听了都心动,幸好,不是发情期,发乎情,止乎礼,保持这水准不错了。到我十四岁的时候,珺雪便被送来,养在名剑山庄,美其名曰‘培养感情’,名字美,人更美,南疆出美人儿,我那媳妇,就俩字‘合意’。
  试剑山庄的请帖,少爷我都看见了,老爹提都没跟我提,真不知道是看不上那剑试天下的盛会,还是看不上他儿子少爷我。五年了,怎么说少爷我也得出去透透气儿,真远,东陆呢,烦人,当练轻功了。
  真没想过会在剑宗山再遇上他,长高了,也更英俊了,眉间脸上的气质却还是一样的,来这里,绝不是为了什么剑试天下,少爷我相信,他是来等我的。
  也曾经否定了他会找我的想法,直觉地,他这样的人,不是会等人的,不过,他确实来了呢,那么,少爷我也不会让他失望呢。说好的,只要跟上一天就成,当然是轻松过关喽。
  他就是遗世山庄的庄主么?才不管呢,横竖他在我眼里,也就是当年的那个绝世,不管是当年的还是现在的,我都信了,他就是那么不可战胜,不管哪个方面,所以,似乎没多大惊讶。
  绝世似乎得罪过七煞的人,我相信那是在离开我之后,因为若是在那之前,相信如今名剑山庄连渣子也不会剩,煞是什么存在,我还是知道的。
  起先的时候,跟着绝世一起的确走过很多地方,几乎每个国家的风景都被看遍了,那真是天高海阔的感觉,北至遍野冰川的玄冰池,南到瀚海之中的九宫岛,西到珠鲁峰之巅,东到炎海之中的求是岛。
  这期间,除了尝遍美食,揽遍奇景之外,我还发现,绝世有着世人完全不能想像的势力,这股势力与权力无关。他几乎不带银子在身边,每进一个店,他会有最高级别的待遇,就如同当年在落华阁一样,于是我惊奇地发现,这些店应该都是他的!
  后来我有注意到,这些店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招牌上有一朵奇怪的花,直觉地认为,这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花。令人郁闷的是,每进一个店,少爷我都要自掏腰包,除非绝世大公子开口,不过那也得看人家心情。
  所谓好景不长,一年后,七煞经过地毯式搜索之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我们,从此以后,我洛大少便成了炮灰了,按绝世大公子的话说,我半年的生活费,够他买十个洛悠云都不止,人心难测呀,真是天大一个教训。
  幸亏遇上的是一个变tai煞主,不然,少爷我一定死过几百次了,在与绝世一起边走边战一年之后,我们再一次正式分工,签定不平等条约!
  由于少爷我屡战不死,所以便继续充当炮灰,绝世大少爷独自开始他游戏人间的大戏,血泪史呀……
  听到煞死了的消息,没有吃惊,有的只是意外。绝世的强大就连我也都不清楚呢,与他对抗,天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招数,煞不是对手,我一点也不奇怪,虽然我还是没有见识过他除了轻功以外的武功。但是,初煞,那个水蛇子般的男子,他有着一双魅惑人心的眼睛,别说少爷我没本事杀他,就是有,我都怀疑得要考虑一下。想不到,居然是一剑封喉,虽然有点可惜,不过倒是证明了我的想法,绝世的剑法真不是盖的。另外还证明了一件事,绝世,就是一个冷血动物……
  后来的后来,七煞突然便没了音信,绝世每次回来,我都觉得他是打完架回来的,于是我开始查,我发现,七煞正在不断地收缩。再后来,名剑山庄居然被七煞盯上了,幸好我那几日便在注意七煞的动静,但七煞是怎样的存在,就算早有准备,还是狼狈不堪,还得让爹娘陷于危地,才保得我与珺雪平安。
  到了畅春园,才知道,又是绝世惹的事,居然不动声se地把七煞搅了个底朝天。兔子急了还yao人,何况是煞,绝世把人家几个主儿都挑没了,能不让人报复?
  明面上,好像遗世山庄被压得毫无招架之力,事实上,却刚好相反。没几日,便传来试剑山庄被灭门的消息,七百余口无一幸免,我的心突然堵得不行,不止因为名剑山庄与试剑山庄的交情,更因为,遗世山庄未曾采取一点措施,甚至好像根本忘记了试剑山庄的存在……
  我开始觉得绝世的笑脸,有些恐怖,七百余口,他居然能从容处之,这些人,仿佛在他眼里,根本就不是生命,他……不在乎。突然想起初煞说过,绝世根本不会受威胁,呵呵,连初煞都知道的事呢,我们这些跟他走的近的人,是自欺欺人吗?
  算了,让绝世处理这些俗事,是有点堕份儿,似乎他本来就该雾里看繁花,水中望明月呢。

 



正文 124。 篇外?君无惜 字数:2000
  温润如玉,公子无惜,江南慧主,君家无惜。
  我便是那世人眼中的纯良公子,君无惜。
  父亲并不喜欢我,因为我的娘亲害死了他喜欢的女人。在疆国,父亲的地位很微妙,父亲并不是宰辅之臣,却绝没有人敢小看他。明帝暗皇,是疆国的统治方式。说起来,我们君家这一支,也属于皇族,虽然没有皇族的荣耀,却有着比皇族更多的特权。
  没错,父亲便是暗皇,每一代暗皇都会接受与太子一般的教育,由皇帝与暗皇共同任命,暗皇可以是暗皇之子,也可以是皇帝之子,但是必须保证是皇室血统。
  这一代的暗皇,我的父亲,终其一生,只喜欢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却一生都没来得及得到他的宠爱,一切,只因为我娘,所以,在我把娘藏起来之后,我便是这个‘家’里的罪人了。父亲,包括银弟与彦弟,我明白他们的感受,却不得不如此为之。
  作为这个家的长子,我并没有被送去与太子共读,也许,父亲恨我吧。但这,其实正是我想要的,从小到大,我从未被父亲承认过,很小,我便看得懂父亲的眼神,那种……我欠他很多很多的眼神。我想,只要父亲需要,我怎样都行,我……欠他呢。
  我为他,学了很多,只有琴,他并不需要我学,是我自己唯一可以拿来倾诉的。
  慢慢地,我开始帮父亲处理繁琐的事务,我一点也不喜欢,却还是主动帮忙,我知道父亲不喜欢我,所以,我离他远远的。南疆的九省十八县,我都走了个遍。其实我还挺讨喜的,因为世人都很喜欢我的面孔,他们说,温润如玉,也许吧,但显然,父亲与弟弟们看不上眼。
  银弟与彦弟有些任性,经常会玩失踪,我承认,习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找他们俩个。弟弟们非常恨我,可我居然从来不知道恨是一种什么感觉,难道就是想让一个人死去吗?那样的话,父亲干嘛不一掌劈了我呢。
  从十三岁开始接手父亲的事务开始,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把所有的事打理得井井有条。世人都知道君家无惜,因为我总是捧着一把古琴,琴名凤调头,是父亲给我的唯一一件东西,虽然我明白,这不过是想讽刺我娘,不过,我还是自觉自动地将它升级为礼物。十三四岁的少年,抱着一把琴,其实很不和谐,但看得多了,人们也就习惯了。
  十五岁以后,我将手头的事务交给了术眠,他,我放心,我要出去找弟弟们了,因为他们已经失踪一年有余了。
  弟弟们失踪不止一次,时间这么长,也不止一次,起初父亲没在意,也并没有对我的寻找有什么意见,只是,两年后,弟弟们仍无音信,父亲不得不亲自去寻。
  这是第一次,我与父亲同路,虽然是我自己硬要跟来的,我知道,两个弟弟对父亲来说是不同的。
  一路上,我就跟空气和草没什么分别,父亲从不与我说话,我抱着琴自得其乐。人们都说,我的琴已弹得极好了,不过父亲却充耳不闻,早已知道,不管做什么,父亲也不会将目光落在我这里。无所谓呢,我心里,只是想替那个连我自己都忘记藏在哪里的娘,补回些什么。
  不过,那都是年少无知的想法,就在望月峰,看到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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