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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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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的我不明白,为啥老妈愿意待在那种地方?」金兀自生着闷气道。「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地倾慕老爹,希望留在他身边。」
  
  金噗嗤笑了出来,斜斜看向于承均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然死了一百年后才明白……均,你知道为什么吗?」
  
  于承均假装没注意到金怪异的表情,思索了会儿道:「你睡了一百年,突然开窍了?」
  
  金大叹。「唉……就当是这样吧。」
  
  不可否认,于承均还挺喜欢看金烦恼纠结的样子。金的情绪丰富,长得也好看,所以连带着生气或沮丧的样子都挺赏心悦目,于是于承均总是会忍不住逗逗他。
  
  「后来老爹被关在瀛台直到病死,我也没机会再见他。在老爹垂危之际,老佛爷便将其它弟妹们都杀了。我事先得到消息逃到上海,所以才没遭毒手。」
  
  金垂眸,手指不自觉得绕上发尾。
  
  他黯淡道:「说起来很窝囊,我虽自认是汉人──应该说,到了后来已经没有所谓汉人满人之分,也渴望拥有汉人的黑发黑眸,但在危急时刻总是要靠自己的另一国籍身分获救,实在很讽刺。」
  
  于承均稍稍移开目光。他并不喜欢看见金悲伤的样子,但也不晓得该如何安慰他,政治和种族的问题不是轻易就能释怀的。
  
  「老爹过世隔天,老佛爷也撒手人寰了。宣统帝继位,我则回到北京过日子。幸亏还有朝廷俸禄可领,否则我手无缚鸡之力也无一技之长,大概很难活下去。」金自嘲地说。
  
  「这……也不能算你的错,毕竟你所受的教育就是如此。我相信没几个皇子在民间能找到工作的。」
  
  于承均认真地说:「即便是古时拥有文韬武略、经世治国之才的王侯将相,也只能说他们生对地方、找对工作。如果不幸遇上昏聩君王剥夺了他们的地位,最终也不过是路边饿殍……」
  
  于承均越讲越不觉得自己的话能达成安慰效果,只能住嘴。
  
  不过金倒是听得很开心,兴奋道:「均,你简直比说书的还会讲,不过他们的观念可就没有你开明。」
  
  ……于承均并不认为金的话算是赞美。
  
  「宣统三年初,大家都知道大清已是岌岌可危,革命势力一波接着一波,改朝换代是势在必行的。那时私底下就说好,若是朝廷真被攻破,咱们就得隐藏爱新觉罗这个姓氏,改成汉人姓氏『金』……这还挺常见的,从大清开始,民间的满人就开始改汉人姓氏,很多伊尔根觉罗和爱新觉罗氏都改姓『赵』。」
  
  金回想着过去,一手玩着自己的发丝道:「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个新姓氏,就被人害死了。」
  
  于承均沉静的双眼泄漏出几丝不明情绪。
  
  「你记得怎么死的?」
  
  金雀跃地说:「当然!我是吃饭时被毒死的,要是拿根银针扎进我咽喉,估计整根都会变黑色的。不如咱们现在就来试试看……」
  
  「奕庆。」于承均制止了金翻找针线盒……不是因为家里只有钢针。「你是在家里被害的?是你府里的仆役干的?」
  
  金眉头蹙起,看似很烦恼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害我。应该是我的身分泄漏出去……不管是满人还是外国人的身分。虽然我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纸包不住火,况且宅子里只有两个侍卫,要进来下毒大概很容易吧。」
  
  于承均踌躇了会儿才开口,语气中带了些他没察觉的焦虑。「你在用餐时没有任何异状吗?你应该多些警觉的,明知道……」
  
  「均,人死不能复生。」金握住于承均的双手,灵动的双眼目不转睛看着他。「我该庆幸下手之人毒放得够剂量,我并未感到太大痛苦。」
  
  「……可你终究还是死了。」于承均垂下眼道。
  
  「我知道,所以我才有机会再活一次。」金微微笑道:「想想在我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可以活到现在见识这不可思议的一切?」
  
  「你要是够长寿就可以。」于承均嘴硬道。
  
  「我觉得,这是老天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体验生前没能尝过的乐事。我从不知到活着是件这么有趣的事。现在的我可以不在意自己是满人还是外国人,活得要消遥多了。」
  
  金顺势将自己的下巴抵在于承均的肩膀上,一手把玩着他短短的黑发。
  
  「航天员上了月亮,科学家制造出不用母亲生的复制羊,甚至拍了这么多电影,过度发展还造成全球气候暖化……一百年前的二月可比现在要冷得多了。」
  
  于承均提醒他道:「那并不完全是好事。」
  
  「我不晓得重生之后能维持这样多久,说不定明天就会遇上个道士把我变回一具干尸……所以我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
  
  金狡黠一笑,「你接下来应该知道我会说什么吧?不外乎就是我最珍惜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或是因为你我才能获得重生之类的……不过我知道这招对均来说没用。」
  
  「那你说这些话做什么?」于承均奇怪道。
  
  金严肃地说:「均,我要问你,你为了我的死而惋惜而生气,这是出自什么样的感情?」
  
  于承均直接地说:「十有八九是怜悯,不过这任谁听到都会同情你的。」
  
  「不过对我来说,只要你对我有一丝好感,就算是出于怜悯、或是我曾救了你一命,这都是值得高兴的。」金骄傲地抬起头,「更何况,你也承认我很帅吧?再加上这点我就更有把握了。」
  
  于承均完全无法理解金的思考逻辑,至少就他的认知来看,这并不足以构成「喜欢」的条件。
  
  「金……奕庆,你为什么喜欢我?」于承均问道,脸上有些发烫,毕竟对象是自己的时候很难让人心平气和客观面对。
  
  「因为你救了我啊。」金理所当然地回答,然后像想起什么似的顿了一下,小声道:「可能和食欲也有些关系。」
  
  于承均不明白金加注的是什么意思,只能就第一点道:「如果是其它人救了你,你也可能会爱上他啰?」
  
  「可是救了我的人是你啊,这样的假设没意义。」
  
  于承均觉得自己现在所做的就像是试着开导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一样,但懵懂的恋爱让青少年觉得那就是一切,怎么说都说不听。
  
  「那并不是爱。」于承均直截了当道。
  
  金似乎有些受伤,因为自己的心意被这样否认。他茫然地说:「我也不明白这是什么感觉。只知道我想和你在一起,想亲亲你、抱抱你,或是将你的衣服脱了……」
  
  「你说什么?!」
  
  旁边传来一声怒喝打断了金越来越露骨的话。
  
  两人一看,原来叶离不知何时起床了,火冒三丈地瞪着金。
  
  有只殭尸爱上你.上
  
  于承均瞄了瞄窗外,天边已经透出鱼肚白。
  
  「你这个性骚扰殭尸在说些什么?别以为仗着师父宠你就可以无法无天!」
  
  「我骚扰的是均,又不是小叶子你。」
  
  「别吵了。」于承均一夜没睡,听到他们两人一早就唇枪舌战起来,只觉得烦躁无比。「叶离,你只睡了一下,要再去睡会儿吗?」
  
  「不用。」叶离瞪着两只肿得像核桃一般大的双眼道:「有这只色殭尸在我怎么能睡得安稳?」
  
  「你放心,小叶子,我对你没兴趣……」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了,于承均见机插话道:「金,对于埋葬你的地方可有任何印象?」
  
  金歪着头道:「没有……埋我的地方在哪?我兴许还要去看看才知道,那时在地下洞里我的记忆只到和你们一起逃到甬道里,后面我就不记得了。」
  
  于承均思忖着说:「我想应该不是你的家仆或是宫里的人葬你的,将你埋在那里的八成就是下毒害你的人。你住在北京,他杀了人之后再大费周章地将你运来这里的养尸地埋葬,我想除了怨恨以外应该另有原因。」
  
  金耸耸肩道:「谁知道?说不定只是北京地价贵,这里便宜一些。」
  
  「若是去清查清末的地籍数据,说不定可以查出拥有那块地的人是谁……他还活着的机率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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