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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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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八十年代初,马佩霞已成为时装界数一数二的名人,同行把她当教母看待。

我,我是本市唯一走进她店内随时五折取货的人。

很多人不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

马小姐是念旧的老式人。

最后她正正式式嫁了人。傅于琛厚厚的送了笔礼,她跟他足足十二年。

但我们仍然叫她马小姐,有些女人,因为经历有点异常,一直沿用本姓,人称她什么太太,她都不会应。

正等于另一些女人,一直只是什么人的妻子,本人姓名早已湮没,不为人知。

人的命运各自不同,变化多端,女人的命运又更多幻彩。

马小姐一直容忍着我,我也容忍着她。

老觉每个人都是乞丐,自命运的冷饭菜汁盆中讨个生活,吃得饱嘛,已经算是幸运,冷饭中或混有烟头或味道甚差,只好装作木知木觉,有什么选择?乞丐没有选择。

打那个时候开始,已有悲观思想。

偷生,没有人可以达到他理想的生活,都在苟且偷生。

马小姐说:“年轻人都是激烈的。凶,一口咬住不放,有什么好处呢。”

中学最后一个学期,同傅于琛说,要在毕业后出去做事。

他看我一眼,“毕业后再说吧。”

“我是讲真的。”

“我知道,穿校服穿腻了,不如暑假先到我公司来实习一下。”

“我要赚许多许多钱,到瑞士升学,坐私人飞机,成为世界名人……”说出来仿佛已经发泄掉。

傅于琛看我一眼,“没想到你也同一般孩子一样。”

“但我没有真相信这些会发生。”我颓然放下挥舞的手。

“坏是坏在这些事时常发生,就像奖券一样,每期都有人中,你说引不引死人。”

“你是怎么中奖的?”

“苦干二十五年一毛一分赚回来的,”他跳起来,“什么奖!”

我摊开手,“有什么味道,什么都要苦干二十五年,无论什么,一涉及苦干,即时乏味,二十五年后已经四十岁,成功有什么用?”

傅于琛啼笑皆非,“女孩子最难养的时候是十五六岁,毫无疑问。”

“为什么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什么种苦瓜得苦瓜?”我继续发问,“为什么树上不长满甜蜜的成功果子,有缘人摘下来就可以一口吃掉?”

傅于琛坐在安乐椅上大笑起来。

我过去伏在他膝上。

“很多时候,我不要不要不要长大,情愿情愿情愿只有七岁,可以在你怀中过日子。”

他轻轻说:“不但要长大,而且会长老。”

“你是不会老的。”

“那岂非更累,一直做下去。”

“你已有钱,不必再做,让我们逃到世外桃源去,躲在那里,直至老死。”

“学校国文课刚教了《桃花源记》吧。”

又被他猜中了。

“我要到欧洲去一转。”

“同马小姐去?”

“我叫路加来陪你。”傅于琛说。

“不要他。”我说。

“我另外介绍小朋友给你。”

“你要丢开我。”

“你不可如此说话。”他已站起来。

“傅于琛!”

他转过头来,“也别这样连名带姓叫我,承钰,你总要学点规矩。”

“为什么?为什么同她去旅行?”

“马小姐三十岁了,问她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只希望我抽空陪她去一次欧洲。”

“等我三十岁时,我也要你这么做。”

“等你三十岁?届时只怕我求你,承钰,你也不肯陪我。”

马小姐真是生活中之荆棘。

傅于琛这次派来的人比较活泼,他的名字叫曾约翰。

不像路加,他家里环境比较普通,因此较为接近生活,他对未来很有憧憬,但没有幻想,知道前面的路迂回曲折,但希望凭着年轻人的牛劲,努力闯一闯。

约翰很风趣,很会讨人欢喜,而且他不替傅氏做事,他只是傅氏的普通朋友。

我们去看电影。

那时电影已在闹革命,派别甚众,许多没人看得懂,更有许多看得人头痛。

我仍然眷恋《圆桌武士》、《七洋海盗》、《月宫宝盒》、《红色鹅肠花》这些老式影片。

我甚至仍然订阅儿童乐园。

曾约翰试图扩阔我的海岸线,带我到各式各样新鲜地方去玩。

我并不喜欢。

他会温柔地说:“你真四方。”

我是傅于琛训练出身的人,不懂跟其他师傅。

他也知道有路加那么一个人。

“他是你追求者之一?”约翰问。

“不,没有人追求我。”

“但他明明是。”

“他只是想解释。”

“但没有人会对他不喜欢的人解释什么。”

“偏偏他就是。”

“他不会把我当情敌吧,说不定什么时候痛殴我一顿。”

“他不是追求我。”我再三说。

“好好好,没人追求你,没人喜欢你,我也不是,好了没有?”

等到求仁得仁之后,又怀疑起来,“那你为何约会我?”

“傅先生每小时付我一百块酬劳。”

我笑。

如果是,倒使我安心。

为什么不呢,傅于琛付得起,曾约翰又肯赚,两不拖欠,周承钰又有伴侣。

我们坐在书房中谈到天亮,因为年轻,体内蛋白质多,精神旺盛,丝毫不觉累。

不到两个星期,便成为很熟很熟的朋友。

甚至问他,“我们不如结婚。”

他郑重地说:“你年龄不足,要父母签字。”

“什么是合法年龄,二十一?”

“你还要等。”

“你可以随时结婚。”我羡慕地说。

“我想是的。”“如果我是你,我即时走出去结婚。”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也许闷。”

约翰也笑,伸手拧我面颊。

他是好男孩,不然傅于琛不会叫他来,约翰一点非礼的举止也没有。

当然,很大的因素是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早说过一千次,没有人追求我。

同学们都有把臂同游的爱人,他们会毫不犹疑地为她们去死。而我。

我的男伴都由傅于琛挑选安排。

“我可以到你家去吗?”

约翰第一次露出勉强的神色,“不。”

“为什么?”

“你最爱用的三个字是——”

“‘为什么’。”我给他接上去,“为什么?”

他沉着地说:“我家比较浅窄,人口又多,没有私人角落,不方便招呼客人。”

说了这么多,他的意思是穷。

我很诧异,心中有些佩服,于是不再言语。

没想到约翰会再说下去,“弟妹多,父亲是小职员,家中难得见到一件奢侈品……承钰,你不会明白吧,在你的世界里,什么都多得堆山积海。”

我忽然感动了,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我不自觉地把手按在约翰的手上。

“我仍在用功,希望考到奖学金出去,同时,至少,”他语气有点讽嘲,“希望储蓄买一条时兴式样的裤子穿。”

我连忙说:“不不不,最讨厌喇叭裤,待潮流过去,你便会知道这是多么荒谬的款式,瞧,我也不穿那些。”

约翰笑了。

他有他的忧虑,有他的愁苦,但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许多许多希望,这是他与我不同的地方。

傅于琛与马小姐还没有回来。

只给我寄来一张甫士卡。

看到之后,吃一惊,不但卡片式样熟悉,连那张花鸟的邮票也一模一样。

跟我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完全相同:寄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埠,寥寥几行草字,签名式似花押,所不同的,收信人不再是惠叔,改了我,邮戳上的日期,晚了八年半。

傅于琛这样有心思,真没想到。

是有名有利的中年人了,还花时间精力来玩游戏,为着讨小女孩欢喜,更加难得。

把旧名信片取出对比,简直看不出有任何分别,但物是人非,环境转变太大,唯一相同的是,仍不知,明天的我,何去何从。

快快毕业,至少可以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职业。

约翰诧异地说:“你疯了,怎么会想到要出来做事,非常吃苦的。”

“依你说怎么办?”

“读书,一直读书,什么都不做,读遍欧美名校。”

约翰爱读书,但家境不好,不能如愿。

“你以为人人都似你。”

“不骗你,出来社会斗争会令人减寿。”

“那是因为你太过敏感,许多人都认为是生活一部分。”

“你呢,”约翰问我,“你麻木不仁,故此不怕?”

怕。

怕得要死,但更怕无依无靠无主孤魂似的生活。

傅于琛同马小姐仍没回来。

我与约翰什么都谈过,再说下去就得论婚嫁了。

也幸亏有他,他比路加成熟,我颇喜欢他,暗暗决定要帮他忙。

主人不在,汽车夫日日仍然把车子驶出来,打磨拂拭,车子部部精光锃亮,可以当镜子用。

傅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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